区域卫生信息化,政策、重点及未来市场
10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实现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等信息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连接,实现区域内数据整合共享。
要想完善基础建设,推进全民健康信息的标准化,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必不可少,作为全民健康信息化的构成部分,区域卫生信息化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为公众提供最佳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目的。那么区域卫生信息化是什么,怎么用,建设难点如何?
自2009年医改以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医疗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文件,尤其是2009-2013年间的政策文件很多涉及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这些政策集中反映了我国政府进行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方向、建设内容以及在建设中要求承担任务的各种部门,政府赋予这些部门的任务、职责以及部门间所必需的合作关系。综合分析政策文件的这些内容,可以为研究和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化部门合作奠定基础。
政策中涉及的部门及部门关系
在政策文件中提取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涉及部门和人群有:各级各类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部门、新农合部门、药品采购部门、商业保险机构、IT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居民。这些部门与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是我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参与者。各类部门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关系互动网络,见图2。
核心边缘结构分析显示: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医院、医保部门是目前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中的核心部门。图2展现的为横向的部门关系,现实工作中,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纵向的行政隶属关系,各部门之间需要进行不断的交流与沟通。
图2 各部门横向关系图
国家层面涉及到政府部门及部门关系
由图3可见,目前国家层面涉及的管理部门主要有12个。核心边缘结构分析显示: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目前部门合作的核心。
图3 国家层面的政府部门网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