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欺客,商大欺法——都是无法无天

最近网上最热闹的有两件事:一件是西安奔驰女维权;一件是马云的966。热议如潮,各种说法都有,依我看,都是无法无天。

奔驰女是消费者,国家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s店拒不履行商家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违法,违法就应该受到惩罚。国家《侵权责任法》里还明确提出“惩罚性赔偿”,有关部门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对西安“利之星”进行违法处理。何况里面还涉及到一笔莫名其妙不知去向的“金融服务费”,已经涉及欺诈,检察机关可以直接介入了。

西安“利之星”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欺负消费者的事情,涉事消费者也一直在反映,为什么从来没有得到合理解决?监管部门、执法部门都干什么去了?

这件事情的可怕之处在于对社会、对人性产生出的巨大冲击和隐患。

对社会的冲击在于“要把事情闹大才有人出来解决”。中国各行业几乎都存在欺骗、欺负消费者的现象,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正常渠道的及时合理的解决,都要通过“闹大”来解决,严重的话,可能会出现“国无宁日”的情况,社会稳定何从谈起?

对人性的冲击在于“十几年的教育白学了”“美女要变成泼妇才行”。一个社会里,如果普通人都对教育失去了信任,这个社会就会越来越底层化、文盲化,暴民法盲就会越来越多,一个文明社会就有可能完全走向弱肉强食的丛林化社会。

小时候看《白毛女》,里面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当然是一种进步,发展到今天,如果“美女只能变成泼妇”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无疑是一种倒退。

而这一切就来源于店大欺客,商家无视法律,无法无天造成的。

“利之星”欺负人习惯了,没想到这次遇到一个“横”的,不光牵开了这个公司的黑幕,更牵开了这个行业的黑幕,背后的利益链、潜规则究竟坑害了多少消费者?

一个卖面的女性,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敢于挑战这个“大店”,值得钦佩。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人是男儿,比起那些忍气吞声的消费者,你不是“泼妇”,而是一个勇敢的战士。

如果因为你的行为,改变了这个行业甚至更多行业欺负消费者的潜规则,使这个社会变得诚信和安宁,你就是英雄。

奇葩的是在这件事情发生的同时,另一位被奉为神一样人物的马云发布了996言论,并认为能够得到996的机会是福气。

不敢相信这种赤裸裸的违法言论会出自于马云之口。八小时工作制是欧美国家工人通过流血换来的,成为所有文明国家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一个企业主有什么权力侵害、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主创业不分昼夜,努力拼搏,是正常的,因为这个企业是你的,你不这样做,企业就可能破产,你的投资就会打水漂。劳动者只是就业,在法律的保护下,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赚取合法收入养家糊口。劳动者不是奴隶,用工合同不是卖身契,任何一个企业主都无权侵害和剥夺一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前两年部分地区的体制内还流传着“五加二,白加黑”的口号,与马云这个如出一辙,都是无视法律。权力让官员任性,金钱让富豪任性,都敢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

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础是法治,法治的精髓是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店大、官大、钱多就可以对法律视为摆设。

民营企业的领袖级人物尚且如此蔑视法律,其他的可想而知了。像马云这种把自己当成“救世主”,高高在上地歧视劳动者的企业主还真不少,他们认为员工是我拿钱养活的,可以任意支配。他们忘记了光有钱而没有劳动者的劳动和创造是产生不了巨大财富利益的。

劳动者真可怜,不光要996,还要对侵犯和剥夺自己合法劳动权益的996感恩戴德。这里省略一句国骂。

好在社会主流还是尊重法律的。官方媒体发声指责了“利之星”的行为和马云的言论,更多的网络民意也异口同声地谴责这种行为和言论。

不要欺负普通人和劳动者!!!

不要蔑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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