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0河南十大危险驾驶行为,排名第一的竟是……
来源:河南日报网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凤虎
为进一步警示提醒相关企业、驾驶人加强隐患问题排查治理,12月2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十大危险驾驶行为、十大高危风险企业和十大典型事故。
对2020年1至12月全省的客货运企业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梳理出重点交通违法未处理数量较多的企业。
十大危险驾驶行为: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逆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追尾、违法超车、未低速通过、违法变更车道。其中, 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交通伤亡事故占全省交通伤亡事故总量的14.93%。
十大高危风险企业:唐河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鹤壁市远通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交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嵩县分公司、 兰考县 万通公交有限公司、许昌万里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内黄县通泰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宏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
十大典型事故:
案例1: 未按规定让行
2020年4月3日6时许,张某强驾驶鲁H65**3号重型自卸货车沿G341 国道 由西向东行驶至安阳市文峰区“汪流屯村”路口时,与汪某东驾驶豫EXD**9号小型面包车、张某驾驶豫E33**2号小型轿车、汪某飞驾驶电动自行车、孙某平驾驶电动自行车、李某霞驾驶豫ENR**8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韩某、汪某、孙某共3人死亡,7人受伤,5辆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2: 酒后驾驶
2020年1月1日2时许,赵某春持B2驾驶证醉酒驾驶豫GG6**8小型普通客车,沿新乡市封丘县黄河大堤李庄镇段由西向东行驶至197公里+714米(黄河管理部分设置限宽设施处),与相对方向娄某兰持B2驾驶证驾驶的豫GC72**重型 普通货车 相撞,造成赵某春及豫GG6**8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赵某男、赵某雅3人死亡,4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3: 逆行
2020年11月20日5时许,谢某松驾驶皖KQ3**2货车(安徽省阜阳市松柏物流有限公司)在淮滨县张庄乡220国道梧桐村路段,逆行驶入对向车道撞到送葬出殡的行人,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案例:4:无证驾驶
2020年11月27日17时许,王某卓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 三门峡市 银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旧货市场东200米处,刹车侧滑刮撞行人致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高某曦载王某卓驾驶该摩托车逃离事故现场,二人均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案例5:违反交通信号
2020年9月19日7时许,要某军驾驶豫EZ5**6号重型 半挂牵引车 /豫E6**5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沿G341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 安阳县 白璧镇岗上村口路段,未按红灯信号指示停车,撞向正在等信号灯的豫ES5**3号小型轿车及豫EHC**8号小型普通客车,后豫EZ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5挂号重型自卸 半挂车 又冲出道路北侧护栏,撞到路旁的房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3车损坏、道路护栏及房屋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6: 超速行驶
2020年7月15日21时许,刘某申(乘车人:邢某珍、董某梅、姜某丽、任某英)驾驶豫F69**5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沿鹤淇大道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鹤淇大道与金沙江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豫F56**9长城牌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7: 追尾
2020年3月17日16时许,孙某飞醉酒驾驶豫BFQ**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开封尉氏县道永刘线县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南曹乡荣村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刘某丽及乘车人周某莹、周某轩3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8: 违法超车
2020年7月22日11时许,李某营驾驶豫N60**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ND**1挂号重型自卸货半挂车,沿325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 长葛市 古桥镇夹岗村东路段时,与沈某荣驾驶的豫K28**5号小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9: 未低速通过
2020年3月9日14时许,程胜强驾驶豫KRW**3轻型普通货车,沿许昌鄢陵县泰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外环与泰山路交叉口路段时,未减速通过,与袁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10: 违法变更车道
2020年7月4日10时许,徐某立驾驶豫CQ7**7重型半挂牵引车/豫CU**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沿锡海207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洛阳吉利区公路局清庄道班门前处,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张某义死亡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