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未过户的赠与房屋,在赠与人去世时可以继承吗?

作者: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

【咨询问题】

小赵在十岁时父母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其父名下的房屋归其所有,但协议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其父死亡,请问这套房子应该属于小赵吗?

【法律解答】

该咨询问题涉及到:赠与的效力与房产继承问题,对此给出以下几方面意见:

其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为此,父母离婚前对子女的赠与并没有完成。

其二、父亲在没有完成赠与前已经死亡,房屋仍然属于父母共同所有,属于他们离婚时没有分割完毕的共同财产。

其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赵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这套房屋中,属于其父亲份额下的遗产。

【作者声明】本文系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作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转载自“房产纠纷天津律师服务网”网站”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