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第四批非遗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公布

陇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陇南市第四批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陇南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以“见人见物见生活”非遗工作理念,及时制定保护规划,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附件1.陇南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共计19项)

附件2.陇南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增补项目清单(共计5项)

附件3.陇南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计45人)


监制:石   鼓     责编:杨丽君

编辑:姚   琴     校审: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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