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申请执行人的三个建议
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及时申请
法律规定的申请强制执行时效是两年。
如果经过两年再去申请执行的话,法院也会受理,但,如果被申请人以超过时效为由异议,那么法院就会裁定不予执行。
曾经有客户说,我这个被执行人是个老赖,我查过了,好多人都申请执行了也没拿回来钱,我何必再麻烦呢?
现在没有钱不代表将来也没有钱。如果申请执行然后被终本了,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钱了还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如果不申请执行导致过了时效,等到发现有钱的时候去申请执行,结果对方提异议,那申请执行人真的没地儿哭去。
所以我给申请执行人的第一个建议是,要及时申请执行。
二、不要认为执行阶段只需要当事人提一个强执申请,剩下的都是执行法官的工作
大家知道,执行法官工作的第一步是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第二步是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第三步是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但是很多人的案子在第一步就被终本了,因为执行法官没有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那这个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来想办法。想什么办法呢?
第一,当事人自行查找财产或者委托专业的执行律师查找财产。
你可能会认为,我怎么找?律师怎么找?我没有法院内部查控网络,律师也没有。
其实是有很多财产是执行法官通过内部查控网络查不到但是当事人、执行律师可以去找到的。典型的如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子女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对其他人和其他公司的到期债权和诉讼债权等等。
第二,被执行人配偶、子女名下的财产找到之后,执行法官也是不能直接控制、处置的。势必要由申请执行人、执行律师通过诉讼帮助执行法官取得执行依据。
第三,追加被执行人也是必须由当事人、执行律师来申请的,执行法官是不能自行追加的。
第四,如果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要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申请执行人和执行律师也可以提出刑事控告、刑事自诉。
也就是说,很多事情都要申请执行人去做的。切记执行不易。
三、不要案件进展不顺利就认为执行法官怠于工作、跟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而要努力理解原因,寻找解决方案
很多申请执行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案件进展不顺利,那一定是执行法官舞弊。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挫折,是再正常不过的。被执行人、案外人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考虑,会提出各种各样的异议。这些异议有些合理,有些则不合理。当异议合理时,执行法官就会做出不利于申请执行人的裁定。
申请执行人不具有专业知识,对执行法官不利于己的裁定无法理解,便武断地认为执行法官舞弊。这对执行法官并不公平,且对案件进展毫无意义。
如果对于被执行人的所有异议无论合法合理与否,执行法官都能一概驳回,那就相当于赋予执行法官了没有边界的权力,执行法官能够任意处置财产,很多人合法拥有、辛苦积累的财产就可能被蛮横剥夺、被执行人财产被不公平地分配,这样的话,其实每个人财产的安定性都受到威胁,且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并不一定就得到完全的保障。
我建议申请执行人在遇到挫折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非常热心的执行律师。很多执行律师都是乐意帮当事人免费看看材料的(最重要的是执行案卷!)。看到执行案卷,执行律师基本上就能明白法官作出每个裁定的理由并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通过积极地同专业人士沟通,申请执行能够理解执行法官,这样能够避免很多没有必要的怨恨和烦恼。必要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执行律师介入。执行律师因为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最快速高效地寻找和执行法律框架内的解决方案,推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