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良:红楼梦广义(《稗谈书影录》之三)
青山山农撰。线装石印一册,半叶十行,行二十四字。正文凡五十五叶,约二万六千字。首有《红楼梦纪略》,后附《红楼梦论赞》。封面题签已失,刊刻时间不详。
《红楼梦广义》
一粟《红楼梦书录》著录有光绪二十八年壬寅(1902)味青斋校刊本,或即寒摘所藏者也。福州秦淮梦先生又见福建省图书馆藏本,首冠有诗渔叟、砚园石农序及东香山人题词等,刊刻时间可能更早。
据官桂铨《〈红楼梦广义〉作者考》等钩稽,青山山农本名黄见三(1807—1870),字景知,一字心垣。福建长乐人。咸丰三年(1853)进士,历任河南杞县、汜水、内黄、林县、太康、郑州知县,升睢州知州。任内颇有政绩。同治八年(1869)回家守孝期间,曾参与《长乐县志》编纂。另著有《学宫景仰篇》四卷、《全史辑要》二卷。
长乐县江田乡灵峰寺有摩崖诗刻,镌有见三之诗二首,其二云:“旧从画里识名山,此日登临倍展颜。寺镇灵峰真绝俗,石依佛祖不嫌顽。半池皓月无今古,一洞闲云自往还。愿订他年归里约,重携柑酒扣禅关。”
《红楼梦纪略》
《红楼梦纪略》三叶,一千余字。署青山山农辑,可作《红楼梦广义》之纲领看。
《红楼梦论赞》二十五叶,约一万二千字。署读花人戏编。读花人本名涂瀛,一名铁纶,字香雨。广西临桂人,秀才。所著另有《红楼梦问答》、《红楼梦存疑》,与《论赞》同时附入王希廉《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道光十二年刊),因此长期被误认为是王所撰。
《红楼梦论赞》
文凡七十四篇,包括《贾宝玉赞》、《林黛玉赞》、《薛宝钗赞》、《史湘云赞》、《贾探春赞》、《薛宝琴赞》、《平儿赞》、《鸳鸯赞》、《紫鹃赞》、《芳官赞》、《晴雯赞》、《金钏赞》、《贾迎春赞》、《贾惜春赞》、《妙玉赞》、《秦可卿赞》、《香菱赞》、《侍书赞》、《藕官赞》、《蕊官荳官葵官赞》、《秋纹赞》、《麝月赞》、《邢岫烟赞》、《李纹李绮赞》、《绣橘赞》、《入画赞》、《蕙香赞》、《贾母赞》、《贾政赞》、《王夫人赞》、《贾元春赞》、《李纨赞》、《贾兰赞》、《王熙凤赞》、《贾巧姐赞》、《薛姨妈赞》、《尤氏赞》、《傻大姐赞》、《小鹊赞》、《小红赞》、《柳五儿赞》、《莺儿赞》、《翠缕赞》、《刘老老赞》、《板儿赞》、《琥珀赞》、《玉钏赞》、《焙茗赞》、《尤二姐赞》、《贾蓉赞》、《贾琏赞》、《尤三姐赞》、《柳湘莲赞》、《龄官赞》、《贾蔷赞》、《司棋赞》、《潘又安赞》、《袭人赞》、《蒋玉函赞》、《彩云赞》、《贾环赞》、《李嬷嬷赞》、《赵姨娘赞》、《雪雁赞》、《黄善保家赞》、《贾赦邢夫人赞》、《贾敬赞》、《贾珍赞》、《贾瑞赞》、《焦大赞》、《秦钟赞》、《薛蟠赞》、《北静王赞》、《甄宝玉赞》等。
每篇后均有梅阁之点评,无序跋。
附一
诗渔叟《红楼梦广义序》
不图于红楼梦一书,具有若大见解,若大议论,是真能于一茎草化丈六金身者。非十三经廿二史皆烂熟于胸中,何能如是?信手拈来,皆成妙谛,先生之学问纶经,于此可见一斑。至其笔锋之犀利,笔情之浏亮,笔阵之纵横,亦良史才也。作红楼梦者若有知,当必五体投地,深敬先生之善读其书也。
上海中西书局 1932年版《红楼梦广义》封面
虽然,先生善读红楼,固不自善读红楼始。古人谓,读一书不独读一书,吾于先生益信。其急付之手民,以公同好,不胫而走,又何疑哉?
整理者按:本序据秦淮梦《青山山农黄见三及其〈红楼梦广义〉》一文收录,见《福建省诗词学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暨福建诗词(第十七集)》,2007年印行。原文标点之舛讹已径自改正。
附二
青山山农《红楼梦纪略》
《红楼梦》何以作?为贾宝玉、林黛玉二人作也。
宝玉含玉而生,为祖母史太君、母王夫人所钟爱。父贾政训之严,而重慈护之特甚。政长子珠早亡,妇李氏举遗腹子兰。政妾赵氏生幼子环,劣而不慧。故贾政期望于宝玉不浅。政有同母兄赦,与政之同祖侄珍袭封宁国公者同居。赦之子琏,娶政之妻侄女王熙凤为室。政乃招其夫妇来,授以家计。赦袭荣国公爵,政则从事农部。政不能家人事,自得琏与熙凤,以家委之。熙凤善事贾母、王夫人,适当李氏寡而宝玉幼,骎骎乎擅荣府而有之矣。
宝玉者,幼即心淫渔色,而贾母又以美婢袭人、晴雯等侍之,晴雯虽贞,袭人则早导以淫。熙凤窥之深,亦与宣淫,以顺其意,并勾引珍子蓉妻秦可卿及可卿之弟秦钟与相往来,欲宝玉荒于色而愚昧,则荣府皆己有也。惟贾母、王夫人不悟耳。
贾有爱女敏,适林运司如海。敏亡,遗甥女黛玉。黛玉者,国色也。贾母迎之来,爱之甚,使同宝玉伴。已始则两小无猜,继则形影从而心神许。顾能相持以礼,不及于乱,此可嘉焉。黛玉机警而辩,熙凤窃畏之。虑偶宝玉,必反家政。适王夫人姊薛姨,携其女宝钗来,亦殊有色,又柔讷而下人,熙凤心喜。以为王夫人之姊女也,是可惑宝玉而逐黛玉,惟我计耳。乃浸润抑扬于史太君、王夫人前。二人渐以惑,而宝玉不渝也。
于是,林如海死矣,黛玉愁怨深,病时作。史之侄孙女湘云,政妾之女探春,政兄赦女迎春、敬女惜春,并李氏及宝钗,皆怜之。宝玉益忧之甚。政长女元春,为贵妃,亦爱宝玉。归省时,隐为择偶,以黛玉赋诗最工,意深许。间有言其病者,乃属宝钗,贻以麝串。于是黛玉益恚矣。宝玉既不得志,遂狎婢,并伶人蒋琪。政知,欲置之死,得贾母救,乃免。于是袭人在王夫人前,谮晴雯及似晴雯之五儿,并及黛玉。王夫人怒,立遣晴雯。晴雯遂死,而王夫人之恶黛玉亦深。
清抄本《红楼梦论赞》
既而元春薨,荣府中落,熙凤恃势渔利,通外官,营利债,恣所欲为,而心益忌黛玉。黛玉痛念无家,又隐为熙凤排挤不已,求速死,病日剧。宝玉伤之深,亦病。熙凤乃以宝钗爱系金锁,谓与宝玉有天缘。恐宝玉不从也,计伪为娶黛玉者。贾母及政夫妇皆从之。时黛玉方病亟,欲令其婢紫鹃来,使扶宝钗以愚宝玉。紫鹃哭守黛玉,不行。乃唤其旧奴雪雁去。黛玉即于是夕呕血死。宝钗之嫂甄香菱者,向以父士隐弃家入道,自伤无亲,谓与黛玉相似,故从之学诗。及黛玉死,亦大痛。弥留时,独李氏与探春、紫鹃送其死。贾母辈皆忙宝玉姻事,不之顾也。宝玉迷惘就婚,醒而知其情,痛不欲生,而已无如之何。自此,遂有出世意。
时贾政以粮储道被议回部,贾赦、贾珍以下仍不自敛,加以熙凤所为益横,忽御史台露章参劾,锦衣卫飞骑查抄,两府顷刻毁败。众口腾谤,熙凤乃俯仰无以为人。贾母见背,虽以先世功勋复爵还产,凋敝之余,治丧俱难也。初贾母爱奉佛,既迎女冠妙玉于园中栊翠庵,又使宝玉事张道士。或传妙玉固得道者,因盗劫,以术幻去。遂有僧道与宝玉往来。宝玉屡欲遁迹,辄为家人阻留。至是,贾政扶榇归里,宝玉携贾兰赴秋试。
宝玉既出闱,遂遁去,识者知其为黛玉故也。榜发,叔侄皆中试,王夫人悲喜交集,而已无从为计。自是,宝钗寡,袭人嫁。
金玉之良缘谋之于人,反不如罗巾之预兆定之于天。此一部《红楼梦》之大略也。尝考荣府事,以王夫人为主。乃王夫人意中,则以宝钗为淑女,袭人为良婢也。然宝钗有先奸后娶之讥,袭人首导宝玉以淫,是淑者不淑而良者不良。譬诸人臣,所谓忠者不忠贤者不贤也。王夫人意中疑黛玉与宝玉有私,又以晴雯妖媚惑主,乃黛玉临终有我身亁净之言,晴雯临终有悔不当初之语。是私固无私,惑亦无惑。
譬诸人臣,所谓忠而见疑信而获谤也。屈原废,而怀王卒以亡国;黛玉死,而宝玉因以出家。古今信谗之祸家与国如出一辙。美人香草作离骚者,其有忧患乎?吾于是书,亦安能无感慨系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