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谈话方式:主要分为六种
据了解,谈话是各级纪委常用的工作方式,据已有的公开报道,纪委谈话的方式有六种: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谈话函询以及组织调查谈话等。
据了解,任前廉政谈话主要是为了传达上级党风廉政精神、通报警示案例、告诫走上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勤政廉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分内之事。例如,杭州市纪委2015年7月中旬举行了一次新任市管领导干部集体谈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擎苍与200余名新任干部集体谈话。
而教育提醒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这三类就不那么轻松了。
教育提醒谈话是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困惑和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违法苗头、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问题进行谈话。信访谈话是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诫勉谈话,谈话中将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指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今年9月29日,贵州省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某被市纪委约谈。严某走出市纪委领导办公室时,一直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如释重负。在约谈中,严某主动承认两次收受0.2万元礼金。主动交代担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期间收受礼金问题。主动将违纪资金交到市纪委廉政账户。“平时不注重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加上有侥幸心理,从而违反了党的纪律。采取这种形式的帮助教育、提醒警示,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严某深有感触地说。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方式之一,气氛就要紧张得多。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
而组织调查谈话也就是坊间常说的“双规谈话”。根据党内法规规定,由违纪嫌疑人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配合组织调查,讲清有关问题。经过初核、立案,认为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