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回应|忻州市不礼让行人的违章咨询
有拍友反映:
图片上我的车已经通过斑马线,路边的老人才有过马路的动向,怎么能认定我属于不礼让行人?这个地方我由于之前出现过扣分罚款,因此特别注意礼让行人,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作出解释。
(图片来源于网络)
忻州公安交警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不礼让斑马线”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2017年6月30日,省厅交管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处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意见》(晋公交管〔2017〕47号),制定了以下规范处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一、“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是指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二、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路段的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并按照以下规定通行或者让行:
(一)机动车允许通行而行人禁止通行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低速通过;
(二)机动车、行人均允许通行的,应当停车让行。未停车让行的,按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三、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路段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停车让行”:
(一)未划分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应当双向停车让行;
(二)同方向有两条机动车道的,两条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三)同方向有三条(含)以上机动车道的,行人所对应车道和前方相邻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行人通过所对应的车道后,机动车从行人后方低速通过人行横道。
交警支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查证:晋H39657车辆2018年6月6日09:03:00在健康街被直属二大队移动摄像抓拍产生一条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三张证据图片清晰、全面反映出了该车辆的违法行为情形。网民提供的只是其中一张图片,如想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可到交警部门进行查询。
感谢对交通管理的理解与支持!
今日金句
你所经历的一切都会造就你。如果你只是被惯性驱使着,一成不变地生活,那样的人生未免苍白。只有对经历过的一切产生反思的人,才会从经历中成长。时常反省,时时清醒,才能把每一天都活出意义来。
作为忻州全市人民自己的随手拍,当然要有一个咱市民自己的论坛,大家可以在这里发现美、曝光不文明、反映民生问题、发布便民信息,也可以随便聊聊生活工作的经历和感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怕反映问题,就怕表述不具体不清楚。底线:要文明理性发言哦!www.034000.gov.cn
编辑:忻州随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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