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小伙伴来问了,印花税到底是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需不需要计提?今天我统一回复一下吧这里讲的是《企业会计制度》是指,财政部在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目前该文件仍然有效,而且还有不少企业执行。如果企业是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印花税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而且《企业会计准则》仍然在不断修订和完善中,例如2021年即将全面执行的新收入准则(《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和新租赁准则(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那么企业会计准则对印花税的核算是怎么规定的呢?在财会[2016]22号文件出来之前,会计准则没有单独对印花税计入什么科目做过特别规定,也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计入“管理费用”。但是在全面营改增之后,财会[2016]22号文件对“税金及附加”的核算范围做了专门的规定,其中就包括印花税。因此,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印花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3、小企业会计准则
现阶段《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于2011年10月18日由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直接规定了“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印花税就包括在其中。如果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印花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根据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要求,需要计提印花税,计提的目的是把印花税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避免跨期。有些企业交的印花税金额太小,或者直接贴花的,也可以在直接缴纳时计入损益,这种也为了方便处理。
1、计提当月缴纳时(如果有减免的,直接按减免后实际金额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税费-印花税
2、实际缴纳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直接缴纳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使用“管理费用-印花税”和“应交税金-印花税”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使用“税金及附加-印花税”和“应交税费-印花税”科目。
虽然猪哥解释了印花税的会计核算科目,但是真有人问:我怎么知道我执行的会计制度类型?
猪哥不想在这里介绍具体的核算差异了,因为这个不是一篇文章能解决的,我就教你一个简单直接的判断方法吧,直接看编制成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说几个明显不同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科目,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下编制的报表上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科目,这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的。另外利润表上,收入成本科目用的是“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等,而且还是单设了一个“补贴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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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企业会计准则》下编制的的资产负债表还是比较好区分的,因为科目会多很多(以未执行新金融工具、新收入、新租赁准则的报表为例),像“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等等,职工薪酬只用了“应付职工薪酬”一个科目。如果公司购买股票那就会用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个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用的“短期投资”科目明显不同。利润表方面,收入成本科目用的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此外还多出了一个另外两个制度都没有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编制的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职工薪酬也只用了“应付职工薪酬”一个科目,如果购买股票那就会用到“短期投资”,这个和《企业会计准则》明显不同。另外利润表上,收入成本科目用的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还展示了其中的明细项目,“营业收外收入”科目单列了明细“坏账损失”。
上述只是介绍了标准报表的科目设置方面几个明显的区别,细微的区别远不止这些。实务中有些企业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修改或者增添一些科目,但是基本科目都离不开展示的报表科目。本篇文章虽然介绍的是印花税的会计处理,对于“四小税”中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也同样适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