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评丨为什么我认为4S店“维权难”会是一种规律必然?
值得注意的是,从这几日与4S店的沟通情况看,能明显地感受到厂家对4S店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和压制权,即绝大多数市面上的奔驰4S店与厂家的关系,感觉并非我们理解上的商品环节“上下游”关系,而更像是一种“上下级”关系,这种感觉在此次消费维权中显得特别强烈,因为4S店不停地在重复强调厂方的规定和原则。
事实上,这让我十分惊讶,换成我一贯的理解,应当是4S店对厂房有一定制约权,就如同三江超市、欧尚超市一旦认为厂房提供的商品反复受到消费投诉而导致自己名誉受损,甚至可以将其惩戒出局,然而事实则似乎刚好相反,经静下心来分析后认为,这应当与4S店的销售冠名授权有关,这种销售模式其实已经彻底地将4S店的角色定位在“厂家自我循环的最下线”上,让4S店从功能上沦为厂家规避消费纠纷、名誉受损、维权索赔的挡箭牌,一旦遭遇维权纠纷就会把4S店推到台前,接受监管、社会、舆论、消费者的共同质询。
当然,对高额成本的风险估算也是一方面,毕竟车辆不同于一般商品,成本较大,一旦消费维权诉求高于厂方承诺,在厂方不同意兑现诉求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承担,必然导致有大量流动成本要事先预留,因此4S店往往会使用各种方式将消费者诉求与厂方可能兑现的承诺尽可能地划上等号,以避免自己的损失。
最后,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目前各方反馈情况看,这部法律还不够细,对于消费者遭遇维权纠纷时的具体细节,还缺乏有效的情节认定,除非像今年4月份的“奔驰女跳上引擎盖”事件,车辆还没有开出4S店就出现了漏油,从常理就能断定这是质量问题。事实上,很多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看不到车辆究竟是质量问题还是偶发故障的确切证据,如果没有舆论聚焦已经大到可以影响车辆信誉品牌的地步,要想维权成功,估计够呛!
说到这,似乎陷入了一个“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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