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10月21日,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会上,全文学习了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传达了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36号公告。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抓好疫情防控任务落实。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立即将省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八个严禁”要求传达到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以及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严明纪律,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重视起来、行动上紧张起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省、市工作安排,警惕思想上的“松”、执行上的“漏”、行动上的“慢”,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监督检查室要迅速深入各单位、各县(市、区),通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精准开展执纪问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紧盯“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肃执纪执法,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以铁的纪律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带头执行“八个严禁”,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要求主动报告出行情况。要进一步严明请销假、外出报告工作纪律,加强机关和留置场所安全管理。所有进入机关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测温扫码,确保应查必查、应检必检。要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外出,非必须不离开平凉。要严控各类会议活动,加强个人防护,做好机关卫生保洁和消毒消杀工作,确保机关安全、人员安全、工作安全。
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调研员,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室(部)、留置场所管理中心、陪护支队负责人参加会议。(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