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美文共欣赏:朱以撒散文佳作《痕迹》

痕 迹

薄暮时分,我们的车沿着黄河边疾驰。秋色中的黄河已经失去了那种澎湃的力量,河床裸露,荒草摇曳。我们停下车,走下坡,看河面寒波淡淡而起。少顷,有一哀怨般的鸣声从头顶掠过,很快融入阴暗的云层里。抬望眼,苍茫中有一对扑扇的翅膀在努力移动,渐渐化为一个小点,悄然隐去。

一位本地的朋友肯定地说,这是一只雁,一只孤雁。

已经很久没能看到惊寒的雁阵了。躲过猎手枪口的,是不是都化为这无伴的孤雁呢。在这寥廓的霜天里,今夜何处是它的落脚?

这方无边无际的天幕,每日有多少翅羽在生动舞蹈,最终都了无影踪。

在宇宙漫长演进的过程中,人类最终跃居生命的最高形式。基于此,人也比较注意留存自己的痕迹。和一般动物的差别是,当一只老象预感死神逼近时,它会离开群体,默默地走向远方,老死在无人可知的荒僻处;据说盘旋于西藏上空的鹰,大限将至,所做的一件事就是掉转头,朝着太阳的方向奋飞,最终让自己融化在太阳灼热的光芒里。高级生命的人故去,反倒要让活人忙乱一阵,最后运用一次隆重的仪式,送他远行。人多么希望一生如一出重头戏,一直停留在高潮阶段,满腹踌躇地表演下去呢。无奈的是时光老人不断地催促着谢幕——没有谁能抵挡这么一双巨手。

这样,肉体的人必定要寻找一种替代品,通过某些坚硬的实物,把曾经有过的痕迹固定下来,传之久远。任何实物的硬度都抵挡不过时光的刀斧,可是抵挡它几百年上千年还是可以的。时光的刀斧远看锋利,近看温柔,短期内丝毫察觉不出对痕迹有何破坏性。于是,我们选择了青铜、选择了生铁、选择了岩石,让它们共同来承载固定人的行为痕迹的义务。的确,现在我们还能看到这些东西。我们为生而匆忙,为活而现实,但见沉重的商鼎、周鼎上的饕餮、鸱枭的狞厉之美,目光里还是会浮现出当时娱神、祭献、祈福那庄重且神秘的情景来。

那些被我们称为古代的人,肉身如一抹寒云般消逝了,而我每次见到这些沉重斑斓的钟和鼎,内心却生出了敬畏,似乎他们都浓缩在这深幽里。再晚近一些,人们就在坚硬的岩石上下功夫。岩石比青铜生铁便宜,且满世界都是。再说凿刻也比倒模浇铸简单多了。于是,岩石成了替人留痕最世俗的材料。星星的汉碑、魏碑、唐碑,贵族和平民共有,享尽巨大的时光积淀。百年千年风雨,消弭了当初凿刻的火气,锐笔也磨损为钝笔,却依旧映照出过往的生活,成为久远理想的回应。史料的一部分就是由它们来承担的,行程这么漫长,再高寿的人也是脆弱和无能,只有靠这么些坚硬之物,证明人的阶段性存在。没有痕迹遗留下来的,恕我们想不起他们。

我对文字的兴趣,缘于它的久远。每一个字的组成,我以为背后都有一则故事。有好古癖的人为了得到某个古人的蛛丝马迹,总会钻入古书堆,在幽暗中淘沙取金。有时几个月下来,还真可以淘出一些有用的文字,拈出那个古人若隐若现的行踪;而有时只留名姓,任你古书翻烂,也淘不出一点有用之物,这个人就有如天外来客,叹息间将他束之高阁。我想,内在的缘分还是需要承认的。我见过一个研究生,开始定了一个题目,以为下手容易。岂料愈来愈难,缺环越来越多,多到徒唤奈何。于是赶忙转向,另选一个角度。也该是他的机缘到了,相互之间都在彼此吸引、彼此契合。循着越发明晰的痕迹,逐渐走入那个峨冠博带的古人内心。这种巧遇,事先并无预兆,只是后来,让人觉得命中注定,他们必然相遇。如果常把这一类现象搜集寻味,还是可以发现一些可称宿命的成分——有时候一个千百年前的古人,正是在默默地等待着一个千百年后的新人。新人持有打开密码的钥匙,他们是那么地心性相通,宛如相互的替身。于是那个古人的影迹,在那个新人的梳理中,集缕成片聚沙成塔,很快清明起来。这样的感受不免让人觉得太个人化、情绪化。可是,捕捉那些过往的隐现无定的痕迹,困难是现实的。被人注目无数次的文字,有时几十年来都未有进展,我就会固执地认为,它正在等待,等待某一个人的出现,只有这个人有默契的解码功能。我们不妨耐心地等待。

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长期纠缠在过去的痕迹里脱不开身,除非当做一门学问。更多的人抛开以往的痕迹,专注自己的脚下。有些消失已久的痕迹被人发现纯属偶然。偶然是上苍的神来之笔,总是让人出乎意料心跳不已。物质的材料和精神的材料是如此地不同。时光走远了,物质材料渐渐残破、朽烂,变得一丁点儿价值也没有;精神的材料恰恰相反,并不因为久远而价值跌落。印象深刻的是唐人怀素的草书《食鱼帖》,销声匿迹那么久了,似乎只是一道缥缈的梦影。不曾想到,在经济大潮急剧拍岸的今日浮出水面,成为灼热的焦点。从寂寞到喧沸,它是在选择最佳的面世的时日么?当然,上苍和人开个小小的玩笑,也会使人争锋四起。南少林的正宗所在就是一个显例。在我居住的这个南方城市周边,居然会陆续浮现出不少踪迹。我见过那些粗犷的石雕、石槽、柱基,听到了当年的晨钟暮鼓。青衣布衲都已屏息静气地隐于苍茫的幕后了。古人不语、上天不语,大地只是偶然地泄秘,却让今人放语未休。这些孑遗,原本应该作为赏玩,是什么细节的渐变,却让人用来作证、排他?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人们可以通过一些残存来舒展自己的理想,却修复不了那些痕迹的古朴、痕迹的浑然天成。有些过往的行程是如此之美,美得那么漫不经心,卧于青草间,埋于瓦砾里,任尘埃随意落下不动声色。这时候,作为活人,最好远观静观,任疑云飞舞——这已是最好的态度了,为什么要去惊醒这一帘幽梦呢。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不能不说是最本然的要求,一点也不奢侈。名姓,从文本上来说只是一个符号,如我们称呼兰草紫藤一般,无所谓贵贱。可惜的是有许多人,连这点小小的心愿的门槛都跳不过去,让后人不知道从哪里出发,到哪里结束。这部分人,我们统称为“无名氏”,似乎他们五官不清行踪浑沌,像一枚轻柔无力的蒲公英,任凭风吹,天涯飘散。被带走成了一种秘密,再无法解开。没有相应的符号,像在拥挤的街市里,找寻一个毫无标志的门牌,注定以绝望告终。不止一次了,在我喜爱的宋词中,想到有词人曰“淮上女”,这是一个让人万般怅惘的名字,淮上女子何其多呀,不知是哪一位手拈彩笔,点染了这首《减字木兰花》;还有一首《满庭芳》,词人居然是“徐君宝妻”,南宋的徐君宝何止一人,倘若又不止一妻,那么,究竟是谁的笔墨传世?抱存感伤的总是这么一些细节,由此推测一生的缺失——总像秦淮河面上的灯光,泛着恍恍惚惚的影像,在岁月深处流露幽幽的怨恨,连千年后的人在吟咏间,也止不住感染。

平心而论,具体的生活是如此单调复沓,足以磨灭眼界之内的寻常举止。于是必有怪人应时而生。屈指来算,每个时代都要出这么些人,举止异于常态,或诡谲荒诞,或神秘狂放。在自然界这个守恒的生物圈里,没有什么可以闲置的能量,常态异态都有来由,只是狂野旁逸,比起规矩小民就多一些卖点,被人笔录下来以为谈资。这就助长了怪人的流传。时光走远了,斧声烛影,文人又为怪异蒙上审美的外衣,越发通行无阻。譬如六朝名士,有些就喜好“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自命旷达纵横,为常人所不敢为,以破格为天下知。善饮也是成名之法宝。古来饮者留其名,的确不能让人忽略。“竹林七贤”就是一个善饮的团体,尽管酒精那么易于耗损生命,仍然为后人埋下追忆的种子。延至今日,善饮者依旧会给人深刻印象。他们如此地活跃豪放,频频出击,大杯小盏爽快入喉。酒席终了,忘了交情,忘了承诺,却忘不了善饮者的风度。有时,历史就是这么与我们发生联系的,这些民俗化的、传奇色彩的痕迹,比一些倾国倾城的大事还更有活力,如同在恒温箱里被细致地保护着,抹去它们,还真的很难。

犹如解题者在搜寻答案时,走入迷途那般,缘于某一步没有走好,某一环没有衔接停当,改变了整个方程式。我认识的那个人对仪表十分在乎,不慎在一次轻微的车祸中,白皙的脸庞被硬物划开一道口子。缝合之后留下了针脚的痕迹,有如一条横卧其间的蜈蚣。为了摆脱这条蜈蚣,不少心思为此消耗,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痕迹淡了、浅了,不认真去端详还真觉察不出。可是一喝酒、一激动、一发怒,这条蜈蚣又会悄悄显形,横卧其间。时日长了,他变得不喝酒了、不激动了、不发怒了,为的就是迁就。缘于车祸的刹那,这道痕迹改变了他的秉性和趣好。陶渊明曾发出这般感叹:“识迷途之未远,觉今是而昨非。”昨非就是前因,就是过程中体验的缺失。被风雨侵蚀了的历史,随着深远黯淡下来,却不难看到许多两极之变:富家子弟成了街头乞食者,权倾朝野的高官沦为阶下囚徒。更有一些修补缺漏、遮掩过失、化险为夷的谋略,也可以看成某一种企图和努力。史书有多少令人生疑的啊,过于完整的痕迹不免让人遗憾。有的人终其一生,是那么地如一潭秋水,冷清地不起微澜;更多地如缀网劳蛛,起伏升沉曲折万端。我的感受是,痕迹的留存是有自己的命运的。我常在一些古陶馆、古瓷馆欣赏那些或粗糙质朴的陶罐、或光洁细腻的青花瓷。完好如新是上苍对它们的厚爱,是造化所赐。更多的是在忽喇喇大厦颓圮时,化为满地碎片。今人不舍古物,便煞费苦心拾拾,正骨一般地对茬口衔接。果然有不少被修复成功,又站立起来供人观赏。不管是碎成十几片,还是对开两大片,结局都一样——那些衔接处多少惹眼。它们碎去之时,任何一块残片都是有价值的,让人惋惜、心疼。凑到一处,反倒破烂满眼。据说李煜由皇帝沦为囚徒时,曾经饱受屈辱。他想起往昔江山大好,因自己贪享荣华声色而丧失,不禁悲从中来。他想到辞庙的仓皇,想到嫔娥相拥的舒适,只是没想到忏悔。不应该怨恨宋太宗呀,在李煜留下一批好词之后,毫不留情地下药毒死了他。这也算是李煜绝好的结局。如果没有被囚禁的不幸,他只能继续写就“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的陈词滥调;如果宋太宗心软,认他当个儿皇帝,再过凤箫吹彻、霓裳如云的日子,人间也不过多了一些风流韵事。他的戛然而止,才使人间拥有了这份凄美的审美经典。时光老人的大剪刀有时如此精到,正中肯綮地进行了破坏。什么叫死得其所?我觉得李煜就是死得其所。

世上的确也有这么一些人,做人低调,做事也低调,总是沉入自己的世界里,做着自己喜爱的事情。痴迷的方向如此地稳定,使他们出发和必将抵达的地点形成一致。几十年的风霜早已磨平了他们对外部世界的热情,整个生命流程,不见舍我其谁的霸气,关键时刻也绝无那种肉袒执锐的野气。平淡会使人的能量耗散不大,延续久远。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云游四方的一位赣南小伙子手上,读到了一位老者的书法。当时在我瞬间的感觉里,清风扑面,清气盈耳。这些写在发黄的毛边纸上的痕迹与时下名流的韵致截然不同。虽说是山乡野老,未经专业训练,气息却蒙受山野田间熙养,如一枚陶片、一栋茅舍、一架瓜棚、一株修竹那般自如。小伙子又让我看了几帧彩照,这位脸上被阳光镀上一层古铜色的老人,正露着笑意和几个青年说话,看不出对生活是满足还是抱怨,眉宇间安于现状的平淡倒是让人记住了。老人身后的背景,是老旧的木板隔成的房间,木板被烟火熏燎得失了本色,显得有些黝黑。几张不同角度的照片,使我很轻易判断:这个家除了简陋的农具、家具外,别无他物。老人显然习惯了。对一个人来说,内心充实有所喜好,温饱型或豪华型,归根到底是没有什么差别的。不过,我觉得这种类似隐居的生活可以稍稍改变一下——譬如,完全可以举办一个展览吧。小伙子的回答出我意料——老人已经过世好几年了啊。

一时无语。

如果不是小伙子好事,把老人的作品拍成照片携带在身,随他商旅行程中偶然流露,我这辈子无论如何不会知道有这么一位叫陈静吾的老人、欣赏到蔬笋瓜果般清新气息的笔墨。这种偶然相遇颇费猜想,我又一次想说,这是我的缘分了。人,多么难与默默无闻结伴而行啊。建功立业、封妻荫子、光耀汗青,自古就是男儿的志向。因此就有了一次次心力交瘁地赶考,祈盼金榜题名衣锦还乡;那些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士,则渴望狼烟四起时,驰骋沙场兵戎相见。这个夜里我没有睡意,脉管里有一股激流在夸张地回旋。我披衣而起走到阳台,春夜正弥漫滋润的气息。我打开书房的灯,坐下来写一篇评论,文思催促了笔端。曙光未至,我已画上了最后一个句号。当然,这篇评论很快被发表——愿望是如此地一致,对于一位不重视自己痕迹的人,他的成就更应该为我们爱惜和想念。

这年的夏天,我在南中国海的沙滩上,赤足追逐一只惊慌失措的小海蟹。我注意到了沙滩上无数的脚印,大小深浅,恍如一个个不同的符码;还有许多小孩精心用湿沙构筑的城堡、围墙和壕沟。我不由地又想到流逝。不须多久,涌涨的潮水又将一次漫了过来,一切痕迹会在瞬间,萧然无存。

大自然的某些隐喻,足以让人长久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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