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要带给别人幸福的行动
爱不只是一个词,爱是一种要带给别人幸福的行动。这种行动并不遵循某种确定的次序,不是先有最强烈的爱的要求,然后再有次强烈的爱的要求等等。爱的要求常常是没有次序的、一起出现的。
每个人都知道爱的感情是一种特殊的、能解决一切生命矛盾的东西,它能把人的生命所追求的那种完全的幸福给予人。“但这种感情只是偶尔产生,持续的时间也不长,结果还常常是更大的痛苦。”不理解生命的人这样说。
对这种人来说,爱不是生命的惟一合理的表现,而只是生活中无数各种各样的偶然现象中的一种,只是人在自己的生活中会产生的无数各种各样的感情中的一种:人在出风头的时候会有某种感情,在迷恋科学和艺术的时候会有某种感情,在追求职位和荣誉、或是想获得某种东西的时候会有某种感情,在爱某个人的时候也会有某种感情。
爱的情感对不理解生命的人来说不是人的生命的本质,而只是一种偶然的感情,它就像人在自己的生活中所感受到的其他感情一样。甚至能够常常读到和听到这样的理论:爱是一种不正常的、会破坏生活正常秩序的感情,一种给人带来痛苦的感情,就像太阳升起的时候猫头鹰所体验到的那种感情。
不错,这种人是感觉到了在爱的情感中有了某种特殊的、比其他的情感中的东西更重要的东西。但这种人因为不理解生命所以就不能理解爱,爱对他们来说,与其他的感情一样使人感到痛苦和虚幻。
对把生命只看成是动物性生存的人来说,爱常常是这样一种感情:为了自己孩子的幸福,一个母亲把另一个母亲的奶夺过来,而后者也有一个饥饿的孩子,前者却为奶妈的哺乳能否成功而不安和痛苦;为了使自己的孩子过得富足,一个父亲为如何从饥饿的人们手中夺走最后一块面包而伤透脑筋。那是这样一种感情,由于这种感情,爱着一个女人的男人感到痛苦,他敢使她痛苦,他引诱她,或者由于妒忌而杀死自己和她;那是这样一种感情,由于这种感情,甚至常常发生男人强暴女人的事;那是这样一种感情,由于这种感情,同伴中的一个为了坚持自己的某种东西而去伤害另一个;那是这样一种感情,由于这种感情,人为了自己迷恋的事情而折磨自己,也因为这种感情而使周围爱他的人痛苦和烦恼;那是这样一种感情,由于这种感情,人们不能忍受自己心爱的祖国被凌辱,因而导致亲人和敌人或伤或死,躺倒在战场上。
实际上,人们爱自己的女儿、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自己的祖国、超过爱别人的孩子、妻子、朋友和祖国,他们就把这种感情称之为爱。
一般地说,爱就意味着善良的行为。我们总是这样来理解爱的,也不能作别的理解。我爱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祖国,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妻子和祖国比别人的孩子、妻子和祖国获得更多的幸福。而另一方面,一个人为了他所爱的人中的一个做出的爱的行为,不仅会妨碍他对其他人的行为,而且常常会毁灭其他的人。
于是问题就来了——为了什么样的爱而行动?怎么行动?为了什么样的爱就可以牺牲另一种爱?对谁应该爱得多一些?对谁的善良行为应该多一些?妻子还是孩子?妻子孩子还是朋友?怎样才能在为祖国服务的同时而不破坏对妻子、孩子和朋友的爱?
最后,怎样才能解决下面这些问题:为了为别人服务,我能牺牲多少我的个体的属性和需求?为了爱别人和为其他人服务,我还能对自己关心多少?所有这些问题对不想弄清楚他们称之为爱的东西是什么的人来说是很简单的;但是这些问题其实并不简单,它们还完全没有解决。
如果人是我们想象中的神,那他才可以只爱他选中的一部分人,才可以认为偏重一部分人也可以算真正的爱。但人不是神,而且一直处在人与人彼此对立,彼此都想把对方吞下去(在直接的意义和引申的意义上)的生存环境中。一个理性的人应该了解和看到这一点。他应该了解,一个人获得任何肉体的幸福都只会毁灭另一个人。
无论宗教的迷信和科学的迷信怎样要人相信,在未来的黄金时代,人人都将生活得很富足,但理性的人却看到和知道,他在时空上有限的生存就是一场斗争,所有的人对每一个人的斗争,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斗争,每个人对所有人的斗争。
在那种拥挤状态中,在那种为了动物性的利益而进行的斗争中,人不可能像不理解生命的人所想象的那样,爱他所选择的人。即使他只爱他所选择的人,他也不可能只爱一个人。每个人都爱母亲、妻子、孩子、朋友、祖国,甚至爱所有的人。爱不只是一个词,爱是一种要带给别人幸福的行动。
这种行动并不遵循某种确定的次序,不是先有最强烈的爱的要求,然后再有次强烈的爱的要求等等。爱的要求常常是没有次序的、一起出现的。譬如现在有一个我有一点爱的饥饿的老人来向我讨饭,而我手上拿的正是我心爱的孩子们的晚饭,我该怎样权衡这两种要求呢?是满足眼前的不太强烈的爱的要求呢,还是满足未来的更强烈的爱的要求呢?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该为谁服务?服务到什么程度?为别人呢还是为祖国?为祖国呢还是为自己的朋友?为自己的朋友呢还是为自己的妻子?为自己的妻子呢还是为自己的父亲?为自己的父亲呢还是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的孩子呢还是为自己?
要知道所有这些爱的需求都是交织在一起的,满足了一些人的需求就可能满足不了另一些人的需求。假定有一个挨冻的孩子没衣服穿,有人向我要我的孩子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可能要穿的衣服给那个孩子,我就有可能为了我的孩子未来的需求而拒绝给他。
在处理你与你所为之服务的祖国,以及我与其他人的关系时也是这样。如果一个人能为了最大的未来的爱的需要而拒绝眼前的最小的爱的需要,那么这样的人,即使他竭尽全力想做到,他也没有能力权衡他能在多大程度上为了将来的需要而拒绝眼前的需要,因此他就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他就总是在选择那些对他来说是愉快的爱的表现,也就是说,他实际上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自己在行动。
如果一个人决定为了别人的、将来的更大的爱的需要而节制眼前的最小的爱的需要,那他或者是在欺骗自己,或者是在欺骗别人,他除了爱自己以外永远也不会爱别人。
未来的爱是不存在的。爱只能是一种现实的行为。不肯为了现实的东西而付出爱的人就没有爱。
没有真正的生命的人的生命概念也是这样。如果人只有动物性而没有理性,像动物一样生活着,那么,他们是不会议论生命的,他们的动物性的生活就是合理的,幸福的。爱也是这样:如果人是没有理性的动物,那么它们也会爱它们所喜欢的东西,它们的崽子,它们的族群,它们不知道它们是在爱,它们也不知道其他的狼也爱它们的崽子,其他的野兽也爱它们的兽群,它们的这种爱就是它们在其所具有的意识水平上所可能有的爱和生命。
如果人运用自己的理性为这种他们称之为爱的动物性的、非善良的感情辩护,去增强这种感情,就会使它扭曲变形,以至使这种感情不仅不再是善的,而且会把人变成最恶最可怕的动物。那就像福音书中所说的:“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不理解生命的人把这称之为爱,其实这只是对自己个体的幸福比对别的个体的幸福更偏重而已。当那些不理解生命的人说,他爱自己的妻子、孩子或朋友的时候,其实他说的只是他的妻子、孩子和朋友在他的生活中的存在增加了他的个体生命的幸福。
这种偏重之于爱的关系,就像生存之于生命的关系一样。正如不理解生命的人把生存称之为生命。这种感情,不能把它们称之为爱。因为它们缺乏爱的主要标志——以幸福为目的和结果的行动。
这种偏重所显示出的热情只是表现了动物性的能量而已。对某种东西的偏爱不是真正的爱,它不能使人行善,甚至还可能使人行恶。那种被人赞美的对女人、对孩子、对朋友的爱(我们不谈对科学艺术和对祖国的爱,那是另外一回事),实际上是对动物性生活的某些条件的偏重,它们会给世界带来极大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