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了14年社保,如果突然不幸去世了,以前的社保会白交吗?
有人问到这样一个社保问题,如果缴纳14年社保,然后突然去世,我们以前的社保会白交吗?
是这样的,如果缴纳了14年的社保,还没有领取养老金就突然去世了,并不是说我们交的钱就打水漂了,家属仍然是可以领取到这些钱的:
一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这是可以退回的。像你缴纳了14年的社保,假如是个人按照60%的档次缴纳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14年下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应该至少会有4万块钱,那么这笔钱是可以由家属来继承的,如果医保个人账户也有钱的话,同样是可以退回给家属。
二是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其中丧葬费大概是几千块钱的标准,而抚恤金一般是10个月左右的养老金,这也是会跟社保账户余额,一起发放到家属手里的。
此外,如果参保人去世,直系家属生活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生活补贴等等。
这些钱加起来的话,那么参保人其实并不吃亏。
还有人问到,1987到1993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怎么查找?
是这样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在1992年以后才全面实行的,在此之前只有像国企合同制职工等人群才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拥有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到时可以凭借缴费手册或者缴费凭证的东西办理退休,这段时间的工作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来认定。这个可以通过社保系统上直接查询。
而对于其他人员,如果没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也是在1987年至1993年这段时间工作的,那么可以提供个人的人事档案,只要档案中有工作记录,包括你的工作年限、工资明细等等情况,那么也是可以作为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依据的。
如果你在1993年以前工作过的话,就需要在退休前准备好这些材料,因为这关系到最终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核定,如果无法出示相关的证明,那么可能导致自己的这几年工作经历无法认定为缴费年限,影响到的还是自己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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