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穿高跟鞋走不到的路

 

   

鞋子的表情因人而异。到了我这里,鞋子的表情就是跟着我冲锋陷阵。我有许多双一整个季节也不曾拿出来穿的鞋子,因为它们是高跟儿,而我要走路呀。

  

走路去商场,走路去赴宴,走路去书店,走路去图书馆,走路去一切要去的地方。害怕一天不走路就会变成一个胖子,两天不走路就变成两个胖子。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了那么多高跟的鞋子,而且每年都要买上两双。它们不是我的必需,是幻像的产物。幻像是人穿了会高挑如仙,会娉娉婷婷。醒来是因为看见了真相,它们妨碍走路,也没让人变成大长腿。

  

有一天我打电话给友友,问她干什么呢,她说她在大富妮选了双靴子,我一听就以离弦之箭的速度奔了过去。然后就买了一双和她脚上一模一样的皮毛一体的黑色坡跟短靴。

我选这双短靴的理由是,友友穿在脚上好看,并且她一直穿着在走路,有跟儿还舒服,这可真让人高兴。她穿一条玫粉的九分阔腿裤,配上这双朴素的短靴可真有味道。她说她上班总是穿不够好看的衣服,逛街买菜时才穿自己喜欢的好看的衣服。因为这些衣服到单位里穿不出。

  

俗话说,看女人从头看到脚,看男人从脚看到头。是说鞋子对男人的重要。过去女人不露脚,睡觉还穿睡鞋呢。《红楼梦》里很少描写女子的鞋,有限的几处实在不够发挥想象力的,麂皮小靴也不知有多小。一来是她们都着长裙,鞋露不出来;二来可能是金莲,要模糊这一概念。

但现今大不同了,给你一块钱基金你去做个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一准是女的鞋子要比男的多。你肯定认识很多蜈蚣精,她们甚至有专门的屋子用来放鞋子。有一天我找到一双蓝绿色高跟鞋。记得当时买它的理由竟然是,我还没有这个颜色的鞋子!反正就像美国打伊拉克,随便找个理由就是了。皮质好,还秀气,其实坡度也好,不累人,但我总不能穿着细高跟的鞋子四处长途跋涉。喜新厌旧对人不能,那就对衣服鞋子好了。现在,所有的高跟鞋都深陷后宫,宠幸遥遥无期。新的高跟鞋还会入住,无论它的表情将多么落寞。

  

买了鞋子后我和友友又去亮鞋行。鞋行老板娘是我们同学的妹妹,她问:“姐姐你们是开车来的么?”我说我们开了两辆11号大卡车过来的。店里的人听了都笑。只几分种的工夫,中午我鼓捣半天也没鼓捣亮的长靴就被擦得能晃瞎人眼睛,这时没有苍蝇,要是有,它落到鞋面上准得打出溜滑儿劈了腿。我脚上的鞋总也不亮,还是因为我老在走路,虽然我也老是在擦鞋。所以更多的时候我穿老北京布鞋,平底布靴子。舒服,不怕磕碰,又好打理。男子我也喜欢布的,可惜只能拥有一枚。黎戈说她只穿帆布鞋,破了还拿鞋店里去补,绝了。

  

回家试靴子,唯一的观众心不在焉,只要不是高跟鞋。他一律频频点头:好看,好看。我不管,好看不好看他也说了不算。只是犯愁得给它找个放的地儿——鞋子太多了。我在鞋柜里找地儿时,看见了母亲生前买给她自己的唯一一双黑色皮鞋。

鞋子是平底的,光亮如新,鞋子里母亲亲手轧的鞋垫还那么白。是有一天去给新靴子贴防滑底,就去父亲家把它穿了回来。现在,这双黑色的短靴就那么安静地站在那里,像母亲留下的所有的物件,最大限度地保持着整洁与完好。这双鞋子的表情非常像母亲,克制,珍爱,坚毅,淡定。而我的鞋子,穿过几天就表情复杂,因为历尽磕碰,伤痕累累。我走路总是不管石子还是沙土,一律大军压境踏过去。而我们这城市,以前总是在给道路剖膛破肚,路况极差,太伤鞋子。

  

人的一生,要穿很多很多的鞋。舒服的,时尚的。皮的,布的。奢华的,朴素的。流水线上的,手工订制的。成品的,家做的。所有的鞋子,是用来配合我们的行走的,也算是对时光的收藏。让我们经过的路,看过的风景,都慢慢凝结在此刻鞋子的表情里吧。等到有一天走不动路时,还要鞋子有什么用?等到有一天无路可走时,还要鞋子有什么用?

一双可意的鞋子,可以让我们把万水千山走遍。都说婚姻如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那么离婚就相当于赤脚了,不费鞋子,但每走一步,硌的都是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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