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聊精华〗关于未确定兼容比例的用地评估——来自“只谈土地估价”微信群二群

群聊精华

曹润发(广州):各位老师,请问一下,出让地价评估这种情况怎么分开评估?

曹润发(广州):

曹润发(广州):按建筑密度来考虑可以吧?

讨论

小丽(内蒙古):没有兼容比例吗 商业该占多少

胡佳(湖南):没兼容商业的具体比例,太不严谨了

林岳(海口):还是要让委托方确定商业比例

彭利(四川):请规自部门完善兼容比例

曹润发(广州):没有的,当地都是这样。

张东(黑龙江):个人觉得:对于一级市场用建筑密度和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不是也可以

张鹏涛(甘肃):兼容商业的这种情况,也要按照多种用途评估吗?

张东(黑龙江):按最高的建筑密度和一二层全是商服去核定,前提是商服的价格比住宅高

彭利(四川):混合用途,从文件理解来看,肯定是要分用途评估的

彭利(四川):一、二层的说法太宽泛了。还要考虑临街状况

张鹏涛(甘肃):能不能按照纯住宅评估,建成之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再补缴,因为在没有建成之前,具体兼容多少不确定呀。

曹润发(广州):但是现在是要出让,不分开评,到时会不会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彭利(四川):规划明确要兼容商业,如果直接按照纯住宅评估不合理

彭利(四川):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证明1-2层的商业开发价值低于住宅

张鹏涛(甘肃):规划用途为居住,只是兼容了部分商业,从城市规划角度来看,主题用途还是居住,如果按照商住评估,会不会存在和规划用途不一致的情况?

彭利(四川):不晓得当地针对城市规划管理或者土地出让管理,还有没有其他的相关文件

曹润发(广州):就是当地很不规范,其实当地什么要求都没有,但是现在这个文出来了,我们还是要按照这个文去拆开,免得被人秋后算账。

张鹏涛(甘肃):你们四川是按照商住做的是吧?

彭利(四川):是的哦。我们认为居住兼容商业,就是文件所指的混合宗地

张鹏涛(甘肃):那如果按照商住去评估,评估的时候商业部分怎么评,

彭利(四川):我还是觉得曹老师的项目应该拆分,但是这个规条针对兼容部分描述不清晰,所以建议沟通规自部门进一步细化

张鹏涛(甘肃):兼容的都是在一二层,采用剩余法的话售价特别高,评估的楼面地价比正常商业高很多!

彭利(四川):成都现在大量住兼商要求开发独立商业,所以相当于是完全按照商服和住宅分开算的。

张鹏涛(甘肃):兰州这边很多都是兼容3%—5%的商业,没办法独立开发,基本都是住宅底商。

彭利(四川):底商兼容的价格确实不好把控。类似于二级市场补地价,同一项目的底商和楼上住宅,你们补地价是怎么核算的?按项目综合考虑还是分别算?分别算的话,补地价差异也会很大

张鹏涛(甘肃):以前是综合考虑核算的,商业楼面地价没有单独表示出来,

张鹏涛(甘肃):现在要单独计算的话,和以前差距太大了。

彭利(四川):但我觉得混合宗地属于同一项目,分用途测算结果有差异是正常的,项目综合地价是正常的就好

张鹏涛(甘肃):关键是和政府公布的标定地价楼面地价差距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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