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地记者拍的战争片,果然猛

第十放映室

就爱瞎说大实话

《复联3》还没上映,但是雷神主演的战争片倒是能看了。

虽是歌颂美国战斗英雄的主旋律电影,但影片粗粝的写实风格还是吸引了王老实这样的战争片爱好者。

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12壮汉在阿富汗打塔利班并且全部生还的故事,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

我们知道战争制造恐慌、伤亡和血泪,没想到战争也能创造奇迹,如《血战钢锯岭》《敦刻尔克》,还有这部《12勇士》

片名简单直接,12 Strong。台版译名《12猛汉》,港版译名《12壮士》,豆瓣词条叫《12勇士》,都挺符合影片生猛的气质。

王老实倒更喜欢影迷调侃的一个译名,简单粗暴的《12强》,因为这片子从导演到演员,再到整个故事,都很“强”。

导演尼科莱·弗格西格虽也是玩相机的,但其实算电影的外行,他的本职工作是摄影记者,曾获得过戛纳广告节金狮奖和荷赛奖等知名摄影大奖。

拍摄《12勇士》这部战争片,跟他科索沃战争战地记者的经历有关。

而主演就是傻大壮的锤哥,还有两位演技派迈克尔·珊农和迈克尔·佩纳的保驾护航。

不过,演员中最强的不是这12强,而是在片中饰演锤哥上司的罗伯·里格尔

他是实打实的美国陆军中校,参加过科索沃战争和阿富汗战争。

这次在影片里的角色,刚好是他在阿富汗战争服役期间的长官。

服役照片:

导演尼科莱·弗格西格和中校罗伯·里格尔,两位亲身经历战争的人,“强强”联手拍了这部真实事件改编的战争片,到底是个怎样奇迹般的故事?

真实事件就是911之后,12名绿色贝雷帽队员组成的一支特种兵小队深入阿富汗山区执行的一次反恐作战(报复打击)任务。

电影节奏推进很快,毫不拖泥带水,就跟911恐袭后美军的反应速度一样。

影片开场就以911恐袭报导作为背景,然后锤哥等人简单跟家人道个别,再到长官那儿报个到,就被扔到蛮荒的阿富汗山区了。

12强面临的显然是一场艰巨凶险的硬仗:对方是5万多装备精良的塔利班和基地组织的恐怖分子。

而他们就只是12个特种兵,外加空中支援(扔个炸弹之类)。

当然,12个人去打一支军队是不可能的,他们的策略是拉拢阿富汗北方联盟

但北方联盟内部派系混乱,军阀割据严重,想取得他们的信任已属不易,让他们团结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当时的北方联盟内部有3个主要的军阀头目,阿塔、莫哈奇克和杜斯塔姆,他们各自为阵,互抢地盘。

一个军火贩子说,那三个军阀如果在战场上碰到,他们会把塔利班搁一边,自己反倒先打起来。

根据上级指示,12强小分队这次要拉拢的正是杜斯塔姆将军。锤哥饰演的尼尔森,是12强的队长,此次初来乍到,根本摸不清杜斯塔姆的脾性。

有一场送见面礼的戏挺搞笑,锤哥先送人家一袋马饲料,又拿出一瓶伏特加……双方都在互相试探。

但这个杜斯塔姆其实不玩儿这些虚的,他只在乎这个新盟友是否可靠。他几次质疑锤哥为什么能当12强的领导,在他眼里,锤哥只是个菜鸟。

他毫不遮掩地表示,他完全可以把他们送给塔利班换赏钱。

显然,他并不会那么做,他只是在试探对方的底线。同时也说明,双方都存有戒心。在第一次出征的时候,他只分给12强6匹马。

在山区只能依靠马匹长距离行军,也就意味着12强需要兵分两路,6人留守,6人随军作战。这正是杜斯塔姆考验锤哥的伎俩——这菜鸟敢跟我一起打仗吗?

这也是锤哥证明自己,取得杜斯塔姆的信任的最好时机。锤哥随即做出分配,自己和另外5名队友组成A队出征,其他6位组成B队留守营地,联系美军空投军备物资。

可怜刚经过科索沃这样现代化高技术战争的美国大兵们,要在阿富汗骑马打仗。锤哥还得手把手教队友骑马。

跟塔利班的第一场战斗是一次野战阵地战,地点是塔利班据守的一个村庄。杜斯塔姆的人守在山坡上基本没怎么出动,而锤哥为了给空中投弹手传回正确位置,必须尽可能地靠近村庄。

6人分队跟塔利班武装分子有了正面交锋,勘察好准确的位置后,他们且战且退,呼叫空中力量投放炸弹,清除了敌方阵地。

这场战斗小试牛刀,却大获全胜,锤哥取得了杜斯塔姆的初步信任。这种信任在第二次艰巨的阵地攻防战之中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这一次杜斯塔姆让锤哥据守在山坡上,自己则率领部下骑马冲锋。

然而,这样的作战部署,并不是考验锤哥会不会出手支援,而是为了保护美国人。

看到这里,其实会让人震惊。一方面,杜斯塔姆把美国盟友当作客人,保护他们是职责所在;另一方面,作为政策考虑,他们也必须避免美国人的伤亡。

因为在联合作战当中,一旦有美军死亡,就会牵扯到复杂的政治问题,带来美军撤离,撤走物资、金钱等后果,而没有美军的这些支持,北方联盟就没有实力跟塔利班作战,基本上等同于把国家拱手让给恐怖分子。

所以,杜斯塔姆分配了专人对他们一对一的保护,如果12强出了事,这些人都得被纠责。

导演到底是有战场上的经验的,很多细节还原很到位,并且没有狭隘地站在美国的立场上歌功颂德。

他们第一次扎营的晚上,杜斯塔姆就因为锤哥派人夜间放哨而起了争执。在杜斯塔姆看来,在他的地盘上放哨,就是对他的侮辱,他认为安防问题不是锤哥等客人需要担心的。

说到底,还是信任与否的问题,杜斯塔姆将军在试探,但同时,他也把自己的底线透露给了这些美国客人。

所以第二次战役中,当锤哥看到塔利班的坦克出现时,他就明白了杜斯塔姆的心意。

他连续做了两个决策,先请求空中支援,在求援无果后,毅然决定冲锋支援。

但这个支援不是一股脑地向前冲,而有一个明确的作战方针:掩护撤退。派两个人留守山坡策应,然后骑兵冲锋牵制对方火力,救了杜斯塔姆一命。

锤哥这次饰演的尼尔森队长,不是他往常的傻大壮形象,从他的这两个临场决策可以看出来:求援是智,冲锋是勇,不惜性命违反军令出手支援,则是与盟友并肩而战的军人职责。

这次作战迎来了盟军的第一次重大伤损。英勇的锤哥还是被战场上童子军的尸体给震撼到了,也许还有恐惧。

事后,他责怪杜斯塔姆对军情有所隐瞒,没有情报共享,才造成了严重的伤亡,要求杜斯塔姆将战略情报如实相告。

而杜斯塔姆的回应,残酷却真实。

事实上,战争中哪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奇迹呢?无非为了利益争得头破血流罢了。

锤哥饰演的美国大兵尼尔森队长的信念,是用文明史上最强力的军事装备打败敌人,而杜斯塔姆将军却告诉他,最强的武器是自己的心,战斗的信念和勇气。

是的,没有强力武器的士兵,还能靠什么呢?就像八路军用小米加步枪打击侵华日军那样,战争中最强有力的,是人,是凝聚的人心。

故而,杜斯塔姆将军说他的部下,没有一个兵,都是战士,而心存恐惧的尼尔森队长所代表的美军,他们只是依靠火力装备的士兵。

在杜斯塔姆和锤哥因放哨问题而争执的时候,他就道出了美军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失败的根源。

文化差异和战斗信念的不同,让美国无法真正动员起广大阿富汗人民的力量。如同杜斯塔姆对待他们的态度——与其说盟友,他们更像是客人,打完仗终究要走。

尼尔森和杜斯塔姆建立了友谊,但也有最根本的分歧。

在最后一次重大的战役部署中,按美国军官的指示,杜斯塔姆需要和另一支北方联盟军阿塔部队合作,并且为其开路,把这个军阀的部队送进一个叫马扎的战略重地。

意味着杜斯塔姆必须放弃战略要塞,为别人做嫁衣,他还会跟锤哥好好合作吗?他的军队是此次战役的关键,也是12强小队此次任务的目标。

那么他是去是留呢?

最后这场战役非常惨烈,把阿富汗这个“帝国坟场”展现的淋漓尽致。但是,显而易见的,不管杜斯塔姆是否留下,战争之后,12强小队肯定会离开。

而杜斯塔姆送给尼尔森队长的临别赠言,也是霸气难当:

“今天是朋友,明天是对手,离开会是懦夫,留下便是敌人”,一语道尽国家关系、战争角逐的本质,当然,这是站在国家的角度上说的。

他话锋一转,从个人的立场出发,他说:

影片看似是美国的主旋律战争片,但它的视角是别具一格的,冷峻地讲述12强小队此次任务中遇到的艰险,并且以很大的篇幅从侧面刻画了阿富汗人对这场战争的态度。

伊朗演员纳维德·内加班饰演的杜斯塔姆将军尤其出彩,导演借他之口,以这次行动为例,以小见大地还原了阿富汗战争的全貌,但又没有对各方势力做出价值评判。

战争片的意义,在于对战争的审视和思考;战争英雄,也许只是特定视角的一个符号。

这个符号,不是大多数人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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