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审计署为“赌约”审计, 董明珠这个玩笑开大了
请审计署为“赌约”审计,
董明珠这个玩笑开大了
谭浩俊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员
4月10日,董明珠在接受央视财经的采访中再次回应与雷军的10亿赌局。她表示,届时会请国家审计署对两家企业进行审计评估,“这个赌还是会继续履行,认真对待。”
原本以为,她与雷军的这个“赌约”,只是双方开开玩笑、调节调节气氛而已,没有想到,董明珠还真的顶真了,而且,在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时,表示要请国家审计署为两家企业进行评估。看来,不仅不是玩笑,而是非要跟雷军比个高下不可。
回顾五年前董明珠与雷军的“赌约”,应当说,雷军更多的是带有玩笑,或者说对企业未来的一种信心而已。雷军表示:“五年之内,如果我们的营业额击败格力的话,董明珠董总输我一块钱就行了。”令雷军没有想到的是,董明珠立即毫不客气的回应,首先小米超过格力是不可能的;其次,要赌就不是一块钱,“我跟你赌10个亿。”
五年时间到了,双方“赌约”兑现的时刻也到了。先不说“赌资”到底应当是1元还是10亿,因为,两个提议都是一方提出,另一方没有回应。单说董明珠要请国家审计署来审计评估,是不是玩笑开得有点大了。按照国务院给国家审计署确定的工作职责,直接审计事项主要包括: 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并没有注明可以为两名企业家的“赌约”审计。退一步讲,就算是对两个企业进行审计,恐怕也不能由国家审计署直接来审计,而只能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除非两家企业出现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可以由相关司法部门等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甚至也不一定要动用到国家审计置的力量。
这也意味着,董明珠的这次顶真,顶得有点出格,有点失态。要知道,在公开场合发表这样的言论,舆论和公众是会当真的,也会给国家审计署带来不利影响的。我们可以相信,即便董明珠真的去请国家审计署对两家企业进行审计,国家审计署也决然不会答应。但是,董明珠这样做,确实有失理性。就算这次“赌约”赢了,又能说明什么呢?小米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展到目前这样的水平,也应当是相当不错了。更何况,雷军是白手起家,真正的创业型企业。格力则不同,是传承型企业。
所以,对此次“赌约”,笔者认为,还是应当低调处理,不要太过顶真,尤其不能信口开河地要请国家审计署对企业进行审计。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的服务,决不是给“赌约”这样的可笑行为服务。如果此次“赌约”真的存在,雷军也按照董明珠的要求支付了10亿“赌资”。那么,如此公开的数额十分巨大的“赌博”,司法部门是不是该出面啦?还要审计部门为其审计,太可笑了。玩笑当真,就不好玩了,甚至会触犯某些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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