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虎|黄梅年俗的禁忌

黄梅年俗的禁忌

黄梅年俗中的禁忌不少,现择其主要的简述之:

1、禁说“好了”。腊八节后就开始办年货。到二十四过小年后,熟人相逢,在询问或回答办年货的情况时,不说“年办好了”,而说“年办就了”。因为人们认为“好”与“了”是相关联的不吉之语,所谓“好了好了,一好就了”,即“一好就完了”。

2、禁说不吉利之语。在办年及春节期间,凡是不吉利的语言都不能说,应说“年胜年”、“恭喜发财”、“万事如意,阖家欢乐”等吉利语。有的担心小孩口吐不吉之语,故贴上“童言无忌”或“不忌童言”的红标签。还有些地方作兴“打娃娃过年”,意即提醒小孩过年时不要乱讲话。

3、禁贴春联后上门讨债。讨债者只能在除夕贴春联前上门讨债。正是这种原因,所以贫困欠债者,总是提前贴春联以避讨债的麻烦。

4、禁买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用品。初一至初三,一般不买前面所说的生活用品,意为“万品皆有,自足有余”。所以,人们必须在吃年饭前,就将上述用品连同生活用水备足。所以有如下说法:腊月二十四打扬尘,二十五打豆腐,二十六买年肉,二十七备年鸡,二十八买年鸭,二十九年办就。

5、禁泼水。吃了团年饭后至大年初三,禁向外泼水。如果泼了水,就有“泼财”之嫌,也有出门遇风雨的遭遇。

6、禁倒垃圾。初一至初三禁倒垃圾,不然就有“倒掉财宝”之嫌。过年燃放的鞭炮纸屑,以及所吃的果皮等,也只能从门口往屋里扫,堆放于屋角。这叫做将财宝扫进屋。

7、禁洗衣服。三天年节期间禁洗衣物,过年所换下的脏衣服,主妇可在吃团年饭前洗净,放在屋里晾干;或藏于一处,等过了初三再洗。

8、禁发丧。过年时,如果家里有丧事,也不能发丧,亲朋故旧知道了也不去吊唁,初三后方可发丧。

9、做到“十禁”。 在长江中下游一带,从初一到初十,应做到“十禁”,即初一禁杀鸡,初二禁打狗,初三禁打猫,初四禁灭鼠,初五禁杀牛,初六禁杀马,初七禁刑罚,初八禁泼饭,初九禁踏油菜地,初十禁踏麦苗。因为民间流传着从初一到初十的生日歌:一鸡二狗,三猫四鼠,五牛六马,七人八谷,九油十麦。

10、初七至初九禁出门,认为这三天出门不发旺,所以有“七不出,八不归,初九出门惹十是非”的说法。

作者:邓玉虎   湖北黄梅人  中国楹联学会会员  黄梅民俗文化研究者

执行主 编:魏鲜红

主        编:曹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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