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义务给儿子买房吗?

今天讲的这个家事纠纷,发生在儿子和父母之间。

儿子已经三十好几,女朋友谈了多年,还是没有结婚。因为女朋友坚持要先买房后结婚,并且要全款付清。但是父母不愿全款,坚持只给首付,后续贷款由小两口自己还。于是,儿子和父母大吵几架,现在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于是村委和律所组成调解小组,介入进行调解。

那么首先第一个问题,父母有给儿子买房的义务吗?

答案是没有。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父母必须抚养子女满18周岁为止,至于18周岁之后,只要子女身心健康没有残疾,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应该独立谋生,不应该再拖累父母。

但是儿子认为,虽然自己已经成年,但是也都三十好几了,父母应该给自己全款买房,他并不是为难父母,因为父母并非没有付款能力,他说父母有一笔存款,足够给自己全款买房。

而参与调解的村委大妈,也对儿子表示了支持。大妈说,首先父母给儿子买房建房,这是基于一种传统,因为长期以来,如果家里不准备好房子,儿子就很难娶上媳妇,或者很难娶上条件好的媳妇。

其次,这是一种传承,几代人都是这样过来的。具体到这家,当年爷爷奶奶竭尽全力,给父亲盖好房子娶了媳妇,几十年过后,现在轮到父亲出钱出力了,而且父亲又不是没有钱,给儿子买房娶媳妇也是理所当然。

因为大妈有文化,说的是头头是道,儿子对父母怨恨更深了,连声指责父母对自己不负责任,对不起自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三十好几了还打光棍。

并且儿子哆嗦着嘴放出狠话,现在不给他买房结婚,等父母将来老的爬不动了,不用指望他来伺候。

那么父母面对心情激动的儿子,是怎么回应的?

父母说,自己家有存款,这是事实,但是儿子并不知道具体金额。实际上要给儿子全款买房,那点存款根本不够,一定得背负外债。现在老两口年岁大了,身体各种毛病多了,没有负债能力。加上又没有退休金和各种福利保险,将来一旦生了大病,用来治病的存款也没了,还欠一屁股的外债,那可怎么办?

至于说将来老的爬不动了这种事,父母说他们心里很清楚,就算爬不动了,儿子也指望不上。因为儿子从二十多岁毕业后,一直是游手好闲,不愿上班,三十多岁的人,工作换了好多次也固定不下来,其实这些年儿子根本没啥收入,一直都是父母在接济儿子,儿子已经是啃老十年。

所以做父母的现在心情焦虑,之所以不给儿子全款买房,只付首付,就是这个目的,让儿子背上房贷之后,能够有动力去自强自立,努力赚钱,起码也得能养活自己,否则将来父母不在了,儿子怎么生活下去?

在村委和赵律师的反复调解之下,最终儿子和准儿媳接受了父母提出的方案,父母给付首付,自己找一份工作,努力赚钱还房贷。这个事情就算圆满结束了。

最后,赵律师提醒大家,父母不给儿子置办房产,第一不违反法律,第二不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因为这完全属于建立在亲情基础之上的赠与行为,愿意给是情分,不愿意给是本分。有能力就给点,没能力完全可以不给。父母把儿子抚养成人,还为儿子提供了优良的教育机会,已经给的足够多,三十多岁的儿子又有什么资格去埋怨父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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