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丨部分地区宅基地允许出租,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老家!
一直以来,宅基地在农村,都是供农民居住所用的土地,但近日在国土资源部推出六项新政策中,竟有一条允许部分地区“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宅基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宅基地商品化了?
多种类型土地用途被放宽
这项政策叫“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在宅基地用途、农村建设用地审批、旅游占用农用地等方面都有放宽!(以下内容节选自《意见》)
①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②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③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景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从政策中不难看出机遇,虽然只针对深度贫困地区,但你可别以为只对本地人是好消息,对返乡创业来说也是难得的机会!放宽相关用地的限制,对于一些资本合理进入农村,带动农民创业发展、脱贫致富确实有着强力的推进。
有哪些利好和机遇?
现在说点实在的,政策实施后有哪些利好呢?
①在政策的支持下,宅基地不仅可以自主申请做农家乐,还能以出租、合作的方式经营;
②在一定前提下,旅游项目占用农用地有了可能;
③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代表就是休闲农业,政策支持下,在用地和经营模式上,都放宽了很多。
※再加上深度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人为开发较少,有很多尚未开发的原生态自然资源,这些综合起来,可以说对旅游业和休闲农业发展都是极大的利好!
附:471个贫困县名单(资料参考自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