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过时了吗?
鲁迅先生被标签化为斗士,是发生在鲁迅身后。
鲁迅身前,有自己的价值观,为自己的价值观战斗,从没把自己的文字当成政治工具。
这一点上,真有魏晋风骨,独立之精神,是人类生而为人的最高文明。
鲁迅身后,人人都见识了他的愤怒,倔老头,谁也看不惯,不服气,刻薄,又能洞察人性。
活得太明白了,会招人嫉恨。
后来,时代背景慢慢淡去,人们不再愿意消化那些愤怒的、战斗性的檄文。
所以,有了论断,认为周作人写风物,林语堂写小说,都比鲁迅要好,更容易存世和流传。
在那个年代,附庸风雅,写风花雪月,躲进小楼,不是难事。
但敢刻薄,敢愤怒,敢以笔斗权威,这样的人,让人钦佩。
有些文字,你学的来,有些文字,学也学不会。
鲁迅属于后者。
鲁迅的杂文,是鲁迅性格的延伸,是他的表达工具。
鲁迅只负责表达,书写,身后事,那是后人的事。
教科书选《记念刘和珍君》《社戏》《三味书屋》当然是好文章,但不应该让读鲁迅的人,认为鲁迅就只写了这一些。
硬把一个丰富的作家,贴上一个标签,那是一种罪恶。
鲁迅幼功深厚,古文、外文、设计、医学、版画、诗歌、文学史都有涉猎,而且都有其耀眼成就。
要说文字好坏,有几个层面可以作为参考。
和周作人翻译《域外小说集》,用的是古文,虽然鲁迅更偏爱白话文,说这部小说集佶屈聱牙,但是其中体现出来的古文功底,令人赞叹。
后来,鲁迅自己翻译果戈里的《死魂灵》,用了不同的方式。
他在给瞿秋白的信里这样说:
为什么不完全中国化,给读者省些力气呢,这样费解,(怎么)还称为翻译呢?
《死魂灵》里用了白话,从译本上来说,个人认为,在1935年,已经是极好的文字了。
翻译有多难,大家都知道,信达雅,三个字真正能做到的,少之又少。
随便摘录一两句吧。
俄国啊,你奔到那里去,给一个回答吧。你一声也不响,奇妙地响着铃子的歌。好像被风绞碎了似的,空气在咆哮,在凝结,超过了凡在地上生活和动弹的一切。
从古文到白话文的过渡,鲁迅是有贡献的。
《故事新编》里,解构神话,嘲弄正统,虽然鲁迅自己说,是游戏之作,但思想之前卫,文风之大胆,现在读来也不过时。
这些文字是经过时间洗礼的。
神话传说是中国独有的,后来舶来的,被中国很多作家叹为观止的魔幻现实主义,并非中国本土所有。
鲁迅的《故事新编》很东方,很中国,在东方文化的基础上,又做了新的提升。
这一点,后来鲜有人做到。
《狂人日记》受到果戈里《死魂灵》的影响,但是本土化做的极好。
写实,最难,但也最有嚼劲。
杜甫的诗作就是个例子。
《狂人日记》在白话文小说里,地位毋庸置疑,开宗立派之作,说最好的小说,可能过誉,但也是宗师级别。
《阿Q正传》用不长的篇幅,塑造了一个中国小说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人物,替小人物著书立传,小人物就成了大人物。
鲁迅写白话诗,抛开那些后人赋予的政治意义,但从文字本身,也是一等一的好。
要知道,在此前,汉字诗作可都是四字,五言,七言,长短句,白话诗是新鲜事物。
说到了诗作,就举个有趣的例子,可以窥见,鲁迅先生的生活趣味。
狗的驳诘
我梦见自己在隘巷中行走,衣履破碎,像乞食者。
一条狗在背后叫起来了。
我傲慢地回顾,叱咤说:
“呔!住口!你这势利的狗!”
“嘻嘻!”他笑了,还接着说,“不敢,愧不如人呢。”
“什么!?”我气愤了,觉得这是一个极端的侮辱。
“我惭愧:我终于还不知道分别铜和银;还不知道分别布和绸;还不知道分别官和民;还不知道分别主和奴;还不知道……”
我逃走了。“且慢!我们再谈谈……”他在后面大声挽留。
我一径逃走,尽力地走,直到逃出梦境,躺在自己的床上。
不知道为何,读到这首诗,觉得鲁迅可爱,黑色幽默,骂人也骂的与众不同。
是个可爱的老头。
五百年来谁著史?
在文学史上,鲁迅有《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
我之前都是当成文学常识来背的。
后来,我开始系统地读中国小说,才发现《中国小说史略》的可贵。
读的时候,有种恍惚感,似乎能听到鲁迅穿长袍,叼着烟,在给我讲志人志怪,讲干宝搜神,讲唐传奇。
司马迁说,要著书立说,藏之名山。
鲁迅做到了。
不但做到了,还做得很耀眼。
在鲁迅的一生中,他写得了檄文,作得了小说,研究过版画,懂生理和生化,能设计logo,细致地记录着书账,校对过古籍,能翻译,能写诗……
在精神层面,哪只是两株枣树能概括的呢。
希望我们都别忙着把人变成神,神是死的,二维的。
还是把神都变成人吧,人是活的,三维立体的。
只是遗憾,不恨古人不见吾狂耳,只恨古人吾不见。
好在,鲁迅看得很开,无论是那句『我一个也不宽恕』的遗言,还是作品。
鲁迅已然活出了自我。
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
最后,以鲁迅先生的诗句为结尾: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