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神之七杀
七杀正官同为官星,而其用有所同有所不同。同者,均为克身管我之用;不同者,正官与我阴阳相异,相互吸引是有情之克,重视合作;而七杀与我阴阳相同,相互排斥,重于竞争。
七杀从日干数去,取其隔七位而相克,故名七杀。杀为刚与刚克,柔与柔争,性较偏激,克力大而暴烈,实乃攻身之物,故是凶神恶煞星,宜制。控制得宜,杀为我用,犹如大英雄,大豪杰,看似难以驾驭,实则若处之有方,管则有法,就会取得惊天动地之功。历史上许多王候将相多命占七杀,只因克制合化得宜,八字配置合适,杀即不太过又无不及,杀身两停而表现出贵命之象。然不可不知,官多身弱,官等于杀;杀轻身强,杀同于官。四柱七杀为贵是杀同于官,正官不贵是官等于杀。
命理学中,阳与阳克,阴与阴争,处同类相贱且与我无情,而制化得宜又可为我所用之物,谓之七杀。即丙火日干,壬水天干及亥申两支;丁火日干,癸水天干及子丑辰三支等为命主之七杀。
七杀代表一切对日主不留情面的管制、打击、压制的人及对日主身体上、名誉上威胁的事物。如小人、仇人、严厉的顶头上司、不喜欢日主的教师及长辈、流氓、歹徒等。也代表军警、武职、法官、警察、继父、女命之情人;具有狠毒、专制、排他、活跃、暴力、精明、果断、打抱不平之类性质的事,如权力、地位、名望、霸道、不讲理、口舌是非、意外伤害、灾难、祸患、病痛、夭亡、刺激、酒色、压力、威胁、欺诈、胆怯无能、失权等等。因为七杀有暴力倾向,亦代表危险器物刀、枪、炸药、危险动作以及法庭、赌场、监狱、色情场所等。其特点是不服输,有豪杰的品性。
七杀之克是同类相拒之克,无情之克,尽情之克,克尽克死之克,克力大而猛烈。就象奴隶主对奴隶,黑社会老大对门徒,狱警对犯人,有对日主无情的克损和限制作用。日主深知这种管是不友善的管,是不顾日主利益和安危的,因此日主对七杀是排斥,不愿意接受而又无可奈何。日主有力时,表现为面对黑恶势力有志气,不屈服,排斥命令;日主弱而无力时,面对上级的压制表现为自我压抑、怨恨、从而引申为自制、节制、规律、严厉、勤劳、义气、机敏、自我摧残等等。
总之,七杀是凶神恶煞,命局中岀现不利于命主,需逆用,宜制,须先行处置,他神方可推平。或食神制之,而驯其强暴;或印绶化之,而化作和平;或伤官敌之,两凶俱解;或刃星合之,而一将功成。驾驭得宜,取官星之用,为大贵,为权威;制化不当,一生命途多怪异,往往祸来难料。如古语云,七杀犹如抱虎眠。平时可狐假虎威,然稍有不慎,亦可被虎吃掉。
七杀是小人,无知且凶暴,可以为君子服役,然君子必须对其小有惩戒,控制使用。驾驭得当,小人服从君子使唤,日主则表现出权威和势力;驾驭不当,任其小人使诈,一旦得势,日主则有灾难降临。
杀重不显,乃为盗贼之徒;无制为贱,是无恶不做的小人;七杀有制化为权,主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