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件奇案,惊动光绪皇帝,历时十年才查明真相
古代奇案年年有,这是因为没有约束的权力滋生腐败,腐败加剧官场黑暗,进而造成许多冤假错案。比如光绪初年的王树汶一案,乃是奇案中的奇案。
王树汶案情其实不复杂,过程却一波三折,奇就奇在,各层官员都知道内情,为了自保却闭目塞耳,任由案子随波逐流。王树汶案又称晚清“宰白鹅”奇案。在古代的南方,一个人犯了罪,花钱找个人顶罪被称为“宰白鹅”。王树汶就是那个被人用钱买来顶罪的“白鹅”。案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光绪初年,在河南南阳府镇平县衙里,有一个黑白通吃的班头名叫胡体安。班头也就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所长,此人官职不高能量不小,黑白两道畅通无阻。
为了创收他白天是捕快,晚上是盗贼,这种场景在电视剧里出现过,但在晚清属于司空见惯。官府之所以能容忍胡体安这样双面人存在,也是出于保住乌纱帽的考虑。比如县里发生了盗窃案,上边追查得紧,真正的盗贼一时之间抓不住,县官就让老胡找个人顶包,案子限期破获了。如此一来县官受赏,胡体安得实惠,顶包的人得到一笔钱,看似是双赢,实则是一级骗一级,肆意破坏律法的公平和公正,真正的盗贼却逍遥法外。胡体安在黑白人生之路上狂奔,其能量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有一天,老胡指使手下的喽啰,抢劫了镇上的一位豪门巨富。这富人是做玉雕生意的,来往的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对于官场上的一些潜规则心知肚明,他早就猜透了是胡体安在背后搞的鬼。从破案进度也证明了他的猜测,案子久拖不破。富人为了追回钱财,只好越级上告胡体安就是罪魁祸首!时任河南巡抚涂宗灜就下令县衙火速抓捕胡体安。
这时胡体安尴尬了,想不到自己一手策划的盗窃案露马脚了。怎么办呢?焦急万分的老胡就和师爷商量,师爷捋了捋山羊胡说:“胡班头,你是不是蒸馒头的饿肚子,咋就忘了宰白鹅?不应该啊老胡,这可是你的拿手好戏啊。”经师爷一点拨,老胡恍然大悟,手拍额头说,我咋就忘了找只“白鹅”顶罪这招了。经过协商,胡体安就找其家童王树汶冒名顶替。胡体安对王树文说:“你冒充我进去待上几天,然后我在外面把你运作出来,期间的工钱我照发,然后再另给你一笔钱,你看如何?”王树汶当时只有15岁,心想“胡体安手眼通天,反正县衙也不会把我怎样,我在里面呆几天还能挣钱,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就满口答应了。就这样,王树汶冒充胡体安被关进了大狱,审问他的是新上任的镇平县令马翥。马翥总想大展拳脚开辟一片新天地,新官上任三把火无可厚非,但他过于急功近利,没有心思甄别案件的真假。为了邀功请赏,马翥葫芦僧断葫芦案,草草把王树汶盗窃案结了,王树汶最后被判处死刑。不过王树汶不知道这个结果,他更不知道的是,胡体安已经调任其他地方当班头去了。到了秋后问斩,王树汶这才如梦方醒,敢情自己被骗了,一分钱也没得到还搭上一条命。他心有不甘,就在奔赴刑场的路上,大喊我是邓州的王树汶,不是胡体安!胡体安你出来,你答应我坐几天牢就出去的,还保证我不死,你说话不算话!”监斩官大吃一惊,莫非案情有蹊跷,于是就把王树汶转押回了大狱。鉴于此,河南巡抚涂宗灜将案子发回重审,命令。说实话,明眼人一眼就能看透这是一个顶包案,因为案犯王树汶只有15岁,并且长得干枯消瘦,与30多岁的胡体安外形相去甚远。即便如此明显的漏洞,各级官员谁也不想把这个案子纠正,审来审去没有结果,案子一拖再拖。转眼三年过去了,原来的河南巡抚涂宗瀛调任两湖总督,接任他的是河道总督李鹤年。按照司法管辖规定,既然王树汶声称他是邓州人,他的父亲名叫王继福,这个案子自然就发到了邓州重审,只要证实王树汶是邓州人,父子相认,就说明这是一个顶包案。朝廷对这个案子很重视,光绪下旨让邓州知府朱光第亲自审理。还没等审案,朱光第就接到了一封威胁信。写这封信的是前任南阳知府任恺。原来任恺审理过此案,接受了胡体安的行贿,一旦案子被定性为顶包案,那么他就会受到朝廷的追责,所以他不让朱光第找王树文的父亲王季福,最后还说“咱们都在官场混,彼此要相互关照”。朱光第看罢信怒火冲冠,愤怒道:“民命生死所系,曲直自当别白”,他不为官场潜规则所动,坚持秉公办案,最终找到了王继福,他让王继福与王树汶当堂对峙,最终证实王树文就是王继福之子。案子眼看水落石出,任恺深知此案一旦平反,自己定会被追责。为了维持原判,他挑唆巡抚李鹤年与各级官员之间的矛盾。原来李鹤年是军旅出身,喜欢直来直去,不喜欢拐弯抹角,也就是说对那些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的官吏很烦。恰好河南官员对这个案子多有指点,这就惹恼了他,于是形成了一种逆反心理,开始袒护任恺,坚持原判。总的来说,出于个人的好恶,李鹤年就偏离了司法公正,如此一来,就助长了此案中暗箱操作,行贿受贿官员的气焰。这些官员只有把王树汶判罪,他们才无责。于是翻书据典寻找依据,最终认定王树汶虽非胡体安,但亦是从犯,按照律法,盗贼不分首从,都应判重罪斩立决,原审官员并无罪。二审的这个结论震惊了满朝文武,如此明显的冤案,5年来审出这样的结果,简直是荒唐至极。言官御史纷纷弹劾李鹤年包庇任恺。鉴于此,光绪发谕旨改令河道总督梅启照复审此案。此时梅启照年事已高,眼看到了退休年龄,他不想树敌得罪人,最后还是认定王树文是从犯,当斩,认为李鹤年任恺并无过错。三审依然没有纠正错误,王树文再次被押赴刑场,就在行刑的时刻,时任刑部尚书潘文琴发出了止杀令。原来潘文琴经过明察暗访,了解了案情的经过,于是奏请刑部再行审问。就在案情再次澄清的时候,李鹤年指使下属游说潘文琴,意思是让他不要得罪同僚,来日方长必当相报。潘文琴心动,就收回了释放王树汶的判决,等候秋后问斩!这个案件兜兜转转,经过了多次复审,依然回到了原点。从案发到现在9年过去了,各级官员竟然审不出一个头绪,光绪皇帝为之震怒,着令限期结案。此时的刑部尚书是张之万,还没等他再审,已经调任的潘文琴给他写了一封信,大意是说,“之前我的判决有误,王树文应该无罪,应予纠正”。张之万就把这封信交给了光绪皇帝,光绪帝下令释放了王树汶,然后把审理此案的官员一一过滤 ,最终判定一审官员马翥草菅人命,发配充军;河南巡抚李鹤年、梅启照等承办此案的官员分别给予降职处理。光绪九年,王树汶顶包案最终落下了帷幕,一个简单明显的冤案,耗费了10年的功夫才得以纠正,由此可以看出古代官场多么的黑暗,不出奇案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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