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5120表第10栏计算数额为负,为什么第11栏不按此数进行纳税调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第二条规定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不考虑按照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规定执行的情况,下同):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但是此处的“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不是通过A105120表调整的。

【例1】会计计提金额与税收规定计提金额一致。

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2×19 年末的各项贷款余额10亿元(均符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贷款损失准备”贷方余额1000万,该银行全部贷款执行86号公告,按贷款资产余额的1%计算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2×19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1000万。2×20年无贷款损失发生,无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呆账情形。2×2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8亿元(均符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当年末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800万元。

【例1-1】当年无核呆及收回已核销坏账

因该银行当年无核呆及收收回坏账情形,故2×20年须减少贷款损失准备金200万元信用损失贷方发生额200万,计入本年利润总额。在不做纳税调减的情况下,已经自动增加2×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无须亦无法通过申报表A105120表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例1-2】当年有核呆及收回已核销坏账

该银行当年核销坏账800万,其他情形同【例1-1】。

该银行当年贷款损失准备金核销呆坏账,借方发生额800万。期末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800万,需要补提600万,信用损失600万计入利润总额。

本年末税法准予提取贷款准备金余额800万,减除上年已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1000万元与本年核呆800万的差200万后,所得税前可扣除金额为600万,与会计计入本年利润进而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600万无差异,故不作调整。

本年度核呆金额如果是1200万,也是不需要在A105120表调整的。详见下图。

【例2】会计计提金额大于税收规定计提金额。

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2×19 年末的各项贷款余额10亿元(均符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贷款损失准备”贷方余额2000万,该银行全部贷款执行86号公告,按贷款资产余额的1%计算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2×19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1000万。2×20年无贷款损失发生,无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呆账情形。2×2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8亿元(均符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当年末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1600万元。

【例2-1】当年无核呆及收回已核销坏账

因该银行当年无核呆及收收回坏账情形,故2×20年会计减少贷款损失准备金400万元信用损失贷方发生额400万,增加本年利润总额400万。

因按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与计提比例计算的准备金额,比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少200万,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00万。但会计处理贷款损失准备金为借方400万,信用损失为贷方400万,增加本年利润总额400万,增加应纳税所得额400万。故需要通过A105120表调减200万。

【例2-2】当年有核呆及收回已核销坏账

该银行当年核销坏账800万,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坏账100万。其他情况同【例2-1】。

该银行当年贷款损失准备金核销呆坏账,借方发生额800万,收回已核销坏账,贷方发生额100万。会计账簿期末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1600万,补提300万,因计提准备金信用损失300万减少利润总额。

税务可扣除准备金年初余额1000万,减核销呆账800万,加收回已核销坏账100万,余额300万。2×20年末可税前扣除准备金余额为800万,贷款准备金可在本年度税前扣除500万,减去已减少本年利润总额300万,还需调减200万。

其实仔细看这张表,第11栏=4栏-3栏-10栏。

而4栏-3栏即账载金额的期末金额-期初金额=本期计提(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本期收回已核销坏账金额-本期核销坏账金额。

在2020年24号公告以前,10栏=按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与计提比例计算的准备金额-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亦即本期新增可税前扣除准备+本期收回已核销坏账金额-本期核销坏账金额。

4栏-10栏=本期计提(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本期新增可税前扣除准备。

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对第10栏又加了限制,即如果账载贷款准备金计提金额小于税收金额,按账载金额计算。

亦即欲在税前扣除,会计上需要先确认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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