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2支基金

投实消息:11月13日,河南省财政厅对2019年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2支拟参股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2日至11月20日。

根据 《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2〕156号) , 自2012年起我省设立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规模暂定5亿元人民币,今后视情况再增加。引导基金来源:政府支持投资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根据《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金〔2013〕15号),申请引导基金参股新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基金注册地必须在河南省内,基金可以采用公司、 有限合伙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组织形式。

(二) 创业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总额在2.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出资人首期出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且承诺在注册后的 2年内出资总额达到2.5亿元人民币 以上。

(三) 产业投资基金注册资本总额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出资人首期出资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 且承诺注册后2年内出资总额达到 5亿元人民币以上。

(四) 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除基金管理机构外的单个出资人出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创业投资企业主发起人的出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产业投资基金的主发起人出资额不低于2亿元;基金有充足的项目储备,储备项目的拟投资额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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