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亲生克关系的哲学性改良探讨(一)
《道德经》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尚书·泰誓上》“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人为万物之灵,统万物以法道,循道而生,循道而行;
人道六亲新生 法 地道五行共生
人道六亲生克而法地道五行生克之道,六亲生克体系与五行生克体系一样,也是相生相克的关系。以生为主、以克为辅,没有生,就无所谓克,没有克,也就无所谓生,生是克的前提,克在生的基础上进行,无生也就没有克的载体,克是为了矫枉过正,更好的生,这是生克之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生克这个对立与统一的矛盾中,无论是生的过分还是克的过分都会因对立而打破相对平衡或统一,事物就会向一方倾斜发展。为了维护相对平衡,生与克要相互牵制,当不能相互牵制时,平衡就被打破,这时事物就会出现了新的变化,即“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阴阳规律变化。因此六亲生克体系也有类似于五行旺相休囚死平衡协调轮转机制:即“家和万事兴”的处家之道。
《序卦传》有云:“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万物,道“生生”而主生,万物亦主生,人为万物之灵,统万物以法道之主生,下面我们就先说说六亲体系的生。
六亲生克体系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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