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应回到教育教学规律上来
课堂教学不可能没有内在规律,不然优秀教师与普通教师的差距是怎么产生的呢?问题在于,如果教师承认教育教学有规律,课堂教学是一项科学事业而不仅仅是生活,那么教师就有让课堂教学行为遵遁教育规律的责任,有了发现教育规律的责任,否则就是对工作的失职。可是,教师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去发现、思考、理解与内化教育教学规律。当课堂教学抛弃了教育教学规律之后,它又何以为据呢?
学校行政管理成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力量。在学校管理者看来,促使教师努力工作的动因,是学校行政管理与绩效考核;促使学生努力学习的动因,也是学校对学生的监督管理与考试考查。因此,要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就要加强监管,促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上更为尽心尽力;当教师们将每分每秒都用到学生身上的时候,学校对教学质量的追求也就竭尽全力了,尽管这样也将教师的“幸福生活”驱逐得无影无踪。
“考试”成为激发课堂教学积极性的重要手段。用考试来督促教师每日每夜都担心自己的工作,来督促学生每时每刻都“醉心”于学习,这就是常讲的“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考,教师的法宝”。其实,在考试面前,学生是弱者,教师也是弱者;表面上,教师通过考试来“管制”学生,事实上考试对教师的管制远比对学生到位,毕竟考试成绩决定着教师的教学业绩。笔者曾经问一位极力主张“月考”的校长月考的依据是什么,他说月考的依据是按照时间来安排的,本来时间与教育无关,可通过每月一次的考试,让学生在每个月里都保持一种临战的状态,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可以刺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呜呼,不知道这位校长以及坚持月考的校长们,有没有问过教师与学生,月考,尤其是远离了教育规律的月考,究竟是激发了还是抑制了学生与教师的积极性。当我们把提高教育教学效率的力量寄托在考试身上时,考试成了教育的唯一目标;原本考试只是一种实现教育教学目的的手段,现在反客为主,成为欺负教师与学生的“主子”。
学生家长的督促也是提高课堂教学积极性的因素。将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原本以为最大的阻力应该来自教师,可事实上,家长对素质教育的反抗远甚于学校教师。比如学校愿意补课,既是为了顺应家长的需要,也是为了推卸自己的教育责任,因为不补课而考不好,可能是教师教学能力不够,也可能是教学态度不好,至少教师与学校要承担态度不好的责任;如果补了课学生还考不好,证明学校与教师的义务尽到了,原因就剩下学生太笨。还有,当前对学生家长意见的重视,对学生关于教学意见的重视,也表明学校管理者在借助家长与学生的外在评价去督促教师的课堂教学。
对于教育行政、教育考试与学生家长对激发课堂教学积极性的功能,我们是不能全盘否定的,但它们毕竟不是教育教学规律,也就不可能激发教师工作的内在动力,也不可能从内涵上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课堂教学的内在动力,势必来自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内在规律。当我们抛弃了教育规律时,我们也就没有了教育教学工作的内在动力。没有了内在动力,可是我们又必须坚守教学岗位,于是我们就要承载着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外在压力。教师今天的劳累与苦恼,很多时候都来自于外在的压力,而不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挑战。对于一个有职业感的人,一个有专业意识的人,工作本身的挑战本来是一种幸福;而目前教师的许多工作烦恼并不是来自于工作本身,而是来自于不能够按照自己的专业判断去从事这项工作。课堂教学应该回家了,回到教育教学规律这条轨道上来,这并不一定增加大家的幸福,但至少可以减少大家教学生活中的无奈与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