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一章的逻辑
《道德经》第一章里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是在论述“道可道”与“常道”的关系。“道可道”里的“可道”是道的后置定语,就是“可道的道”的意思,“道可道“指人的主观意识,它是由人决定的,随人的意志而改变;常道是客观实际的规律和准则,它的特点是“常”,也就是永恒、不变,它不随人的意志而改变,而老子所倡导的道其实就是常道。
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其实就是在说“可道”不是“常道”,人主观上认为的道未必符合客观的道本身。比如比萨斜塔实验就证明了亚里士多德的关于重量影响物体下落速度的论断是错误的。在比萨斜塔实验之前,亚里士多德的论断虽然被大家接受,但是那不符合客观规律。
“名可名非恒名”与”道可道非常道“的意思是一样的,是指我们人主观上所认为的道的外在表现和道真实的外在表现不一定相同,因为道的外在表现是由道本身决定的,如果不能了解道,也就不能由内而外的了解道的最真实的外在表现。这个逻辑很简单比如有钱人可以开豪车,但是开豪车的不一定是有钱人,有可能是司机,也有可能是代驾。财富是有钱人的本质,开什么车只是外在表现而已。
第一章开篇就是在说人的主观意识不一定符合客观实际。而客观实际是什么样的呢?
客观实际就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地是遵循“无”的规律来运转的,而万物是遵循“有”的规律来发展变化的。所以如果想知道天地会如何变化就要先去了解和掌握“无”的规律,而如果想要知道万物会如何发展首先就要去了解和掌握“有”的规律,即“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老子之所以能提出这个观点,这与他的个人经历是分不开的。老子作为周朝的史官,他有一部分工作是观察天象,指导农业生产。所以他掌握了一些天气变化和气候变换的规律,也掌握了一些农作物生长发育的规律,所以他能够提出天地万物有各自遵循的规律。他能够认识到农业种植既要符合天时又要符合农作物本身的生长规律,才能够收获粮食,所以他才提出人的主观意识要符合客观实际,是他哲学思想一个来源。
接下来,老子用“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论证了“无”和“有”的关系,意思是“无”和“有”都是从“道”中来的,他们都可以称之为“玄”,“玄”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准则和规律,是所有准则规律的合称,而“道”、“无”、“有”都是“玄”的集合,都是由玄组成的,就像“班级体”、“男学生”、“女学生”都是由“学生”组成的,是一个道理。
那么这些“玄”和我们的现实世界有什么联系呢?答案是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万事万物各自所遵循的规律其实就是各种“玄”的不同组合。这个意思是说,每种事物所遵循的不都是单一的规律,而是是各种规律的组合,每一种事物是在各种规律的共同作用下发展和变化的。比如我们的国家有很多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组成了法律以及各项法典,但是对我们个人来讲,不是每一条法律条文都有实际意义。比如婚姻法里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文对很多单身狗来说就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