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的通告
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等规定,我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牌范围:
宣州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二、上牌时间:
集中登记上牌期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止。
三、上牌费用:
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实行免费上牌。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对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登记核发临时号牌(红底白字),对国标电动自行车按规定标准收费上牌。
四、上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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