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9 十二公民

最近看了一部电影,《十二公民》。电影说的是暑期一所政法大学内,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迎来补考。他们组成模拟西方法庭,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审理的正是一桩社会上饱受争议的“20岁富二代弑父”案。12位学生家长组成了陪审团。这些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医生、房地产商、保安、教授、保险推销员等。他们在听取学生法庭审理后,将对本案做出最终“判决。这12名陪审员互不相识,但按照规则,他们必须达成一致,才能结束审判。第一轮投票,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所有人证物证都指向这一结果的情形下,这位年轻的嫌疑犯离舆论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遥。所有的线索都被逐一讨论,随着审判的进行,疑点出现,每个人背后的故事也浮出水面(故事简介来自网络)
电影精彩的部分,值得玩味的部分也就是在第一轮投票11人认定有罪,只有1个人认定无罪,进而需要进行各自说服讨论的时候。能够在他们身上看到你、我大部分人身上都有的逻辑谬论。
对物证和人证的推翻过程我就不赘述了,有兴趣可以直接看看电影。
第一个逻辑谬论是地域歧视。
陪审团一个人对富二代有罪的判定是因为他的养父是河南人,在他眼里,河南人就是素质低的,是肯定能做出这些事情的,包括他后面觉得在城乡结合部的外地人,也都是一些没有文化的人。
有时候地区歧视会以偏见的方式出现,最常见的就是大家普遍认为东北人抗冻、四川湖南人都能吃辣、山西人都能喝醋……这些是每个地方的特点,但是绝对不能归因成具体某一个地方的人的某个特征。只要能找到一个不抗冻的东北人,不能吃辣的湖南人,不喜欢喝醋的山西人,那前面的认为就是错的。更有意思的事情是,当我们能举出一些不符合某地的某特色的人时,会招来另外一种声音,“那他还真是不一样”,全然不会意识到根本是自己的假设有问题,反而觉得那个“特殊”的人有问题。
除了地域歧视,剧里出现的第二个逻辑谬误是身份歧视。
在陪审团里,有人就觉得这种弑父的行为,对于一个富二代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一位陪审团是房地产开发商,补考的其实不是他的孩子,而是他的小女友,知道了这个事情,周围的人都一脸“哦,我懂了”的表情,再往后,又有仇富的人说他是资本家,如何如何。房地产开发商就是资本家么?资本家就是赚黑心钱的么?他的资本就不能是自己通过智慧、努力赚回来的么?
贝壳董事长因为肺癌去世了,一些视频下面就是对贝壳这个公司、对房产中介各种难听评论。发表这些评论的人都经历了房屋中介的刁难么?如果都是经历过黑中介的人,那这些中介都是贝壳的么?不见得,他们只是对“房屋中介”这个身份有天然的偏见。
第三个逻辑谬误倒是很容易分辨出来,就是搞道德绑架。
在大部分人开始投富二代无罪的时候,一名出租车司机不干了,他对众人说的并不是逻辑、不是证据,而是中国传统的三纲五常,做儿子的跟父亲争吵都不对,他肯定就是凶手……众人无语。道德从来都是要求自己的,处处要求别人讲道德,那你自己就是不道德,况且,这是需要决定一个人生死的时候,严密的逻辑推理怎么还应该给道德让位了呢?
我国的中医常常因为不能通过“双盲测试”来证明无法被反对中医的人接受,一部分支持中医的人就搬出了“中医是传承了几千年的东西……你不支持中医就是不爱国”这套理论,这大帽子扣下来,完全无力反驳,因为说的压根也不是一回事。
为什么陪审团每个人都会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偏见、在他人看来很明显的错误推论?
因为所有人的想法很大程度上都受到自己过往经历的影响。
还是到最后还在坚持认为富二代有罪的司机,在推翻所有确凿证据,在已经可以判断富二代有可能不是真正凶手的时候,他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为什么?
因为他自己有个儿子,从小宠爱有加,可以等到孩子青春期的时候,因为争执推了孩子一把,小孩就离家6年,跟家里也一直不联系,自己老婆也因为这件事情离婚离开了,所以在他心里,父子之间,做父亲的永远都是对的,做儿子的就不应该有一点点忤逆,所以知道这个富二代是凶手的时候,特别关注,心里也早就给这样的儿子判了死刑。
我们还能说自己在任何事情上,任何时候的判断都是客观公正的么?除了这些偏见,我们本身还抱有什么偏见而不自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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