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理论与美学思想的结合
作者: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 王红曼
柏拉图(Plato)是古希腊思想家、哲学家。他的思想对西方哲学和文化理念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西方现代哲学家怀特海(A. N. Whitehead)说:“欧洲哲学传统的最稳定的一般特征,是由对柏拉图的一系列注释组成的。”英国学者伯奈特(J. Burnet)说:“柏拉图曾经是我们文化中的一切最好和最重要的东西的源泉。”通过研究柏拉图著作文本,可明确看到他的政治理想是将国家治理的理论“嵌入”其美学思想之中,是这两者有机的结合物。他的政治理想非常清晰地指向这样一个观念:其“理想国”实际上是由柏拉图本人用他自己的“法则”来治理的,蕴含着丰富的道德品质与审美品质。
柏拉图政治理想的形成
在人类思想史的早年时代,柏拉图的成就完全是一种超越性的事物。他的整个哲学体系与知识领域所特有的那种百科全书式的视野,所蕴含的理解力、深刻性和魅力是无与伦比的,需要我们尽可能地将之放置到其实际产生的环境之中去理解它。柏拉图生于雅典城邦衰落的时期,那时疫疠流行,大政治家伯里克利染疾去世后,群龙无首,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危机四伏。在他所处的时代,赫拉克利特的变化学说与运动理论已对希腊人的精神世界产生了影响;伯里克利的政治实践积累了一定的有关民主政制和法治精神的政治经验;修昔底德的历史观对雅典民主政治的理解比希罗多德更加深刻,对后世有垂训作用。而柏拉图本人的家族是雅典最出名的望族之一。这些事实对于柏拉图后来的哲学思想和政治信念的形成均有重要影响,并奠定了他的性格特征。他深信,哲学家的最高个人幸福会在对真理的宁静沉思生活里找到——如果时机来临,作为一个政治家和立法者,其天职就是要贡献他的最佳年华为同胞服务,做出崇高的牺牲。因此,柏拉图不但在《理想国篇》《政治家篇》以及《法律篇》里宣讲这个信条,还在自己的生活里把它付诸实践。另外,大约在公元前388年,他还创建了学园,积极从事“讲学”工作。对于柏拉图来说,他的最高政治理想就是: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
在柏拉图看来,国家应当好好培植下一代年轻人,他自己决意钻研数学、天文学及纯粹哲学,并与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反复论证、探讨各种问题。显然,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对于柏拉图的哲学意识和内心的宗教灵魂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使柏拉图从他那里获得了一种“道德观”。这种“道德观”对柏拉图本人有修正作用,培植了他高尚的心灵,同时也构成柏拉图主义的真正精髓——确立了他对正义、德行、健康、智慧、美好以及立法等这些概念与观念的偏爱和深刻思索。这些思想奠定了贯穿他一生的政治理想,也客观反映了他从“人治”过渡到“法治”的认识。所以《理想国篇》是在他50岁左右写的,而《法律篇》则是在其晚年74岁时写的,至此,柏拉图终于从天上的“哲学王”回到了人间的“法治”。
总之,柏拉图政治理想是试图通过“理想化”手段使希腊的雅典回到那种朴素而又严谨的希腊模式,以阻止它的生命走向崩溃。因而,柏拉图不是去证明而更多地是设想个体意识与社会集体之间如何达到完美和谐,以增进国家的福祉。
个体完美是社会完美的基础
柏拉图的政治理想是以最终直接领悟“善”的严格科学思维为途径,把个体培育塑造成凭借一种“光荣”的崇高标准而生活的人。按照这种教育计划,在《曼诺篇》与《理想国篇》里即把较高级与较低级的德行区别开来。较高级的就是《理想国篇》称之为哲学家的德行,它是以确切可靠的亲自体认各种善的真实尺度为根据的,因此是“持久的”。较低级的德行则是在《斐多篇》里所称的“世俗道德”,尽管有许多合理的成分,并且雅典政治家也可能会用这种较低级的德行“造福于”国家。但是,柏拉图坚持认为,只有哲学家的德行才能保证德行永久持续。这种“哲学上的德行”与真善美等同,所以如果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工作,一定是“可传授”的;而较低级的德行,就不能被传授,只能按照一种传统,靠习惯来“吸取”。这样,柏拉图就把政治理想与“人生”的最高价值及其特有的善即知识,联系在了一起。
因此,柏拉图非常重视教育对人的培育作用。在《会饮篇》中,他讨论了各种有关“美”的定义,强调美并不只是寻常艺术作品的美,这种美在智慧、德行、社会典章文物制度中均可见出。有一种统摄一切美的事物的最高的美,达到这种美,就算达到一种完美的极境,也就算达到哲学的极境。而要达到这个境界,就要经过四个步骤的修养。第一步是爱个别形体的美,由个别形体的美推广到一切美形体,从此得到形体美的概念;其次是爱心灵方面的道德美,如行为制度习俗之类;第三步是爱心灵方面的学问知识美,即真的美;最后是爱涵盖一切的绝对美,即美的本体。美的本体即纯一永恒的绝对美,是美的止境,也是哲学的止境。在他看来,哲学就是智慧,而智慧是所有事物中最美的。
这种通过教育达到追求完美的思想,一直贯穿到了柏拉图的晚年,在《法律篇》中,他进一步强调教育是终生的事情,各种课程应适合年龄与性格的发展。大概地说,十七八岁以前应只学习音乐和文学;由十七八岁到二十岁应专注体育与身体的锻炼,因为“身体的训练即是灵魂的训练”,体育也是一种审美的训练;由二十岁到三十岁就要转到理智的发展,学习各种科学,同时接受各种军事训练;由三十岁至三十五岁,就到了柏拉图所最看重的集大成学问阶段,开始学习修辞学、辩证术等,以及一般的哲学;三十五岁开始从政。这样的教育程序之目的是让个体在成熟之后最终明白一种唯一的科学——一切美的科学。在《斐德若篇》《大希庇阿斯篇》《会饮篇》中,柏拉图进一步将这种真善美的原则与国家理论结合起来。他说,这些原则会导致人们对于坏事的羞恶之心和对于善事的崇敬之心;假如没有这种羞恶和崇敬,无论国家还是个人,都做不出伟大优美的事情来。
国家理论中的审美因素
然而,如何才能培育出拥有完美德行的公民呢?在他的道德和教育理论中,审美的因素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强调,在教育中,所有的一切都将以“音乐”作为开端和终结,都在于促进对称的美、美的合理性、美的格调这些品质。“音乐能够影响灵魂”这个观念最早始于毕达哥拉斯学派,因此,柏拉图继承了这一思想,并十分强调利用音乐进行伦理教育。尤其在《理想国篇》的第3卷、第10卷,以及从《王制篇》一路推进至《法义篇》,音乐和灵魂教化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他强调通过净化和声,进而净化节奏,最终净化灵魂。
柏拉图视音乐为保育城邦美好德行的一剂至上良方。在《法义篇》中,他说,音乐上的放纵是导致政治放纵的主要原因;在《王制篇》中则坚称音乐教育是一座城邦最稳固的堡垒。可以说,柏拉图的全部作品都强调这样一种思想,即受过良好教育的灵魂,归根结底是那种具有乐感的灵魂。在《普罗塔戈拉篇》中,音乐教育被视作塑造个性的基石,它使人获得健全的感受和洞察能力,让人的言谈举止变得优雅。他强调:“人类生活处处皆需节律与和谐。”于是,他时刻心系城邦的音乐,随时保持对秩序和稳定的颂扬。他声称,在培养儿童的优雅与节制方面,没有什么比音乐更奏效。因为“音乐和诗中的素朴让灵魂变得节制”,他意在暗指音乐艺术与美德之间有较为直接的关联,即音乐能让人以最轻松、最愉悦的方式,学会自我控制,养成良好习惯,并懂得遵守秩序和法律。
对于柏拉图来说,宇宙、理想城邦、好人以及真正的音乐中有着相同的和谐模式——它们都与造就这个世界的神圣比例相一致。因此,艺术与行为一样要从这相同的严肃动机出发,创造出谐和或者秩序,这种秩序即被视为美或善。在他的观念里,音乐和哲学一样,在最高意义上是一件关乎人类完整性的乐器。正如他重视“均衡”“和谐”是人非常重要的品质一样,他极其注重通过音乐来培养公民“要求完美的谐调”的品质。由此可以说,柏拉图的政治理想实质上是一种审美政治学,其政治理想与审美理想紧密相连,向后人展示了一种理想之城的治理术,即在他的国家理论中,“美是有用的”。这不仅能代表柏拉图个人的思想与人格,而且能代表希腊文明的最高水准,是人类宝贵的思想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