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简讯】冠领代理山东菏泽确认强制拆除房屋违法案胜诉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
任战敏
李小莉(化名)等六户人家居住在山东省菏泽市。他们在菏泽市某村各自拥有一套房屋。因为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这六户人家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20年6月,街道办工作人员致电李小莉等人,要求清退房屋内的租户,但并未提及具体原因。李小莉等六户商议后,认为没有看到相关公示公告类文件,便没有照办。2020年12月18日,街道办对六户人家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之后李小莉等人才得知,房屋所属土地早在2012年就已经被征收为国有土地,但时至今日,他们未获得任何征收补偿款项。眼看家园不复存在,李小莉拨通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电话,六户人家决定委托冠领律师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近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强拆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被告街道办称,原告房产占用的是该村集体土地,房产产权属本村村民集体所有。而且,涉案房产所占地块经批复早已被征收为建设用地。在对房屋进行拆除前,被告以书面形式告知了被征收人,实体和程序均合法。原告并非涉案房产的合法所有人,诉讼主体错误,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无理诉求。
针对被告的抗辩,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
房屋在被拆除时登记在原告名下,事实清楚。被告否认原告是产权人,与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不符。
第二
被告在答辩和举证时陈述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提前告知了被征收人,但庭审中并未提交该证据以及征地公告。因此,无证据证明被告或其他行政机关曾与原告协商过补偿事宜。
第三
被告强制拆除涉案房屋,应具有合法依据,并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中被告并未提供有效的拆除根据和法律依据。被告实施强拆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原告请求被告予以赔偿,合法有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