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文件,5条规定为义务教育保驾护航,这代孩子们有福了

我国自实行义务教育以来,制定了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所有适龄学生可以接受义务教育,享受更她的教育资源。而后,为更大力度支持义务教育,为祖国培养优秀的青少年人才,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全部实行免费,让很多贫困家庭不再为孩子上学的问题而烦恼。

然而,由于地区差异,近年来,各地的义务教育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很多家长自作主张,没有及时将适龄儿童送到正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而社会上一些培训机构也擅自以“国学”“女德”教育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替代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招收适龄儿童。

还有部分家长擅自将孩子留家里,用自己教育孩子来代替学校教育,导致了很多本应该去正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无法接受正规教育,妨碍了国家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危害国家和民族未来利益。

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及时纠正这种错误做法,教育部专门印发文件《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义务教育保驾护航。而该“规定”里,提到了5个方面的措施,重点是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这对我国现行义务教育将是一剂强心剂,这一代孩子们真是有福了。

具体我们来看看:

一、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对外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没有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一律不得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特别是不能对适龄儿童开展全日制培训,来替代义务教育。

二、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规定招生行为,在允许从事的培训范围内进行招生培训,严禁通过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的名义诱导或规劝适龄儿童放弃义务教育,进入培训机构培训。

三、严控校外机构培训内容

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必须要遵守规定,不得违反教育政策和道德价值观,也不得变相打着“国学”、“传统文化” “三从四德”等名义,影响适龄儿童的价值观教育。

四、家长要以身作则

作为义务教育的关键人,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尚未成熟,缺乏正确的认识,容易被父母思想左右,父母的决定直接影响到适龄儿童的成长。因此,家长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将适龄儿童送到正规的学校或正规的社会组织,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严禁以任何其它不合法方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关爱残障儿童教育

对于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的适龄残障儿童,作为家长,不得擅自决定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不得区别对待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对于这些适龄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应该先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身体状况等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后,再行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切身保障和关爱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权利。

少年强,则中国强,义务教育事关教育大局,事关祖国未来。任何家长、个人以及社会机构,不得妨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别是个人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私自将自家孩子留在家庭自行教育或送不合法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接受不正规教育。

对于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规定,你们觉得会有效果吗?欢迎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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