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吏列传
研读《史记》,品味“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中国史学和文学的一颗璀璨明珠。老黄为您讲述精彩的《史记》故事。三十世家、七十列传精彩异常,是我们所熟知历史的根源。三十世家、七十列传精彩异常,是我们所熟知历史的根源。一般人不明白“循吏”是什么意思,我在文中替司马迁做了解释。但文中所举的“吏”应为“封疆大吏”的“吏”吧?请看《<史记>研读》第403章:
循吏列传
太史公曰:法令是用来引导百姓的,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作恶的。文武不具备时,善良守法的百姓只能忐忑不安地修身自好,那是因为官吏不能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只要各级官吏都能奉职守法,甘作循吏,就可以无为而治,何必使用严厉的刑罚呢?
孙叔敖是一名楚国的隐士,相国虞丘把他推荐给楚庄王,想让他来接替自己的职务。他在三个月后接任楚国相国,施教导民,上下相和,世俗盛赞,政缓令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时节,规劝百姓上山伐木采摘;春夏时节,借助水势把木材运出山中,百姓各得其便,全都安居乐业。
楚庄王认为楚国的货币太轻,就下令把小钱改铸为大钱,百姓携带起来很不方便,很多人被迫放弃了自己的行业。市场令向公孙敖报告说:“市场秩序混乱,百姓都不安于其处,四处流走不定。”公孙敖问:“这种情况有多久了?”市令回答:“三个多月。”公孙敖说:“不要再多说了,我马上就让市场恢复秩序。”
过了五天,公孙敖对楚庄王说:“前些日子更换了钱币,因为原来的份量很轻。现在市令前来报告说:‘市场秩序混乱,百姓都不安于其处,四处流走不定。’臣我请示恢复原来的币制。”楚庄王答应下来,下令三天后市场秩序恢复如初。
楚国的百姓喜欢乘坐矮车,楚庄王认为矮车不便于驾驭马匹,就想要下令把车辆加高。公孙敖:“法令多次更改,容易导致百姓不知所从,千万不要这样去做。如果大王真想让大家乘坐高车,可心下令让各街巷的人们都加高门槛。乘车的都是贵族子弟,他们不会愿意多次下车通过门槛的。”楚庄王答应下来。半年过后,百姓全都自动加高了自己的车辆。
这就是所谓的不用说教而百姓跟随其引导,近处的人看到后仿效,远处的人看到四周的变化后也去效仿。公孙敖三次居于相国之位却不感觉兴奋,因为他知道是自己的才能得到了这个位置;他三次离开相国之位而不感觉后悔,因为他知道这并不是他自己的过错。
子产是郑国的大夫。郑昭君在位时,任用自己喜爱的徐挚为相国,导致整个国家混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就把这事报告给郑昭君,推荐子产担任相国。子产担任相国一年,郑国中调皮的孩子不再浪荡游玩,老年人不再用手提负重,儿童不用下去耕田。两年后,郑国市场公买公卖。三年后,整个郑国夜不关门,道不拾遗。四年后,郑国农民收工不必再把农具带回家中。五年后,郑国的男子不再用去服兵役,丧事不用下令就都按规矩去办。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六年后去世,全国百姓全都号哭不止,老人也像孩子一样啼哭。他们都说道:“子产离开我们死了啊,百姓将来能依靠谁啊?”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因为知识渊博担任了鲁国的相国。他治理国家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让吃俸禄的人不再和下等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能贪占小便宜。
有位客人送给他很多鱼,公仪休拒绝接受。客人问:“ 听说相国喜欢吃鱼,我这才送来。您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敢接受。现在我担任相国,能吃到自己花钱买的鱼;如果因为接受鱼而被免职,又有谁能再送给我鱼吃呢?所以我才不敢接受。”
公仪休吃了自家园中的蔬菜感觉鲜美,就把园中全部蔬菜拔下来扔掉。他看到自己妻子纺织的布匹很好,就把她赶出家门,然后把织机毁坏。他对别人说:“如果都像我一样,怎么再让农士工女卖出自己的货物呢!”
石奢是楚昭王的相国。他耿直廉洁,既不阿谀奉承,也不胆小怕事。有次他在巡视下面县时,发现有人在路上杀人后逃跑,石奢带领官吏追赶,抓捕后却发现是自己的父亲。他下令释放自己的父亲,然后把自己捆绑起来,派人报告楚昭王说:“杀人者是臣我的父亲。如果按照法律惩治父亲,这属于不孝;如果废法纵罪,这属于不忠。臣的罪过应当去死。”楚眧王说:“你追赶罪犯没有抓获,不应当伏罪。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私自放走我的父亲,不是孝子;不奉主守法,不是忠臣。大王赦免了我的罪过,这是主上恩惠;伏诛而死,这是臣的本分。”石奢没有接受楚昭王的命令,自刎而死。
李离是晋文公的大法官。有次他听错案件后判决误杀人,知道后把自己刑拘起来前去请死。晋文公说:“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错,不是先生的罪责。”李离说:“臣我担任的是长官,并没有把位置让给下吏;在位享受的俸禄最多,也没能给别人一点。现在因为听错案件而错杀一人,却把罪责推给下吏,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说过。”他推辞不接受命令。晋文公问:“先生认为自己有罪,那寡人不也有罪吗?”李离说:“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君侯因为臣能够明察秋毫判决案件,所以才让我担任大法官。现在我却因为听错了话杀错人,其罪当死。”李离没有接受晋文公的命令,拔剑自刎而死。
太史公曰:“循吏”等同于“清官”,是指那些政绩卓著、奉公守法的良吏。孙叔敖只建议了一句话,楚国的市场秩序就得到恢复。子产病死后,郑国的百姓号哭不止。公仪休看到自己妻子织的布好而把她驱逐。石奢放走自己的父亲后甘愿身死,成就了楚昭王的名声。李离因为判决杀错人而伏剑自然,晋文公得以矫正国法。
司马迁有诗赞曰:
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叔孙、郑产,自昔称贤。拔葵一利,赦父非(安?)。李离伏剑,为法而然。
黄其军
作于2020年12月16日(古历庚子年十一月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