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在宁远有三块飞地,咋回事呢?
飞地,一种特殊的人文地理现象,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通俗地讲,如果某一行政主体拥有一块飞地,那么它无法取道自己的行政区域到达该地,只能"飞"过其他行政主体的属地,才能到达自己的飞地。
许多宁远人和新田人都不知道一件奇怪的事,那就是新田县作为从宁远析分出去的一个小县,竟然在宁远到现在还有三块飞地。我们先来看看地图吧!
从图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新田县在宁远有三块飞地,其一,上庄村,隔宁远县贵头、上瓜番等村而属新田县冷水井乡;其二,胡家村、燕村、盘家村三村,隔宁远县白石下、大山窝村,而属新田十字乡辖。其三,管家和南元,依然隔宁远村庄而属新田县所辖,至今亦然。最为诡秘的是:六合圩、燕村、盘家、南源村,共有四村一半属宁远,一半属新田,形成了一村跨两县的奇特现象。有的居民的房子,甚至造在了县界之上,形成了一家跨两县,也许你左脚在宁远,右脚就在新田。你说奇怪不奇怪?
除新田县外,蓝山县在咱宁远县也有一块飞地坪石头村。 这种奇特的县域划分不说全省罕见,至少在永州市十一县区内是绝无仅有的。那么这种飞地管辖的文化现象,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且听智君先生给你慢慢道来……
明朝崇祯12年(1639)以前,新田县和宁远县就是同一个县。史载:崇祯十二年(1639)永州知府晏日曙奏请分宁远东北部南乡、北乡十三里,桂阳州西部部分地区(今大坪塘乡、知市坪乡一带)设置新田县。
宁远划给新田县的十三里中,就有一个里叫寄庄里,寄庄即今新田骥村,今骥村实为寄庄的误写。在《宁远县志》中记录,新田从宁远析分出去前,除了十二个乡共六十里外,另外还有一个“特别行政里”——寄庄里。 在我国历史上,把去外府、州、县、乡或外里购买的土地,一称之为寄庄。拥有寄庄的人,则称之为寄庄户。寄庄大约在唐代就出现了,后来,随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土地兼并的加剧和赋税徭役的不断增加,寄庄不是在日渐缩小,而是正好相反,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大约到明代中叶以后,寄庄已逐渐发展到"通天下皆有"的地步。寄庄户赋税很轻,不论土地多少,一律按八等户纳税。史载唐代一等至七等,从4000文下到1000文,每等差500文,八等户700文,九等户500文。
说寄庄里是特别行政区,那是因为他可以少交很多赋税,拥有特权,还单独成立一个特别的寄庄都(里)。大观堡的《乐善堂章程》属明初永乐年间碑刻,其上就记录:“粮载寄庄都六甲,梗名永善堂饷,乐善堂银。”
崇祯十二年,析宁远二乡十三里时,寄庄里划归了新田县。但是寄庄里还有一些畸零户散在未划进新田的宁远境内,于是,这些零散户就随寄庄一起划进新田,它们划进新田寄庄,可以交更小的税,何乐而不为?这就是新田在宁远有三块飞地的根本原因。
这位寄庄都里的购买人是谁呢?他把碑立在大观堡,当然就是大观堡的堡主柏晚成,他葬在今宁远县石山下石屋里自然村,是一位截发出家的隐士,他身份之高,被梅木塘始迁祖李德胜称为“龙门高隐”。《宁远县志》虽未揭示这位寄庄里主人的身份,但还是记录:“至于遁迹沙门,侧身佣保,较然不欺其志。”这说明,他的原身份还是很高的,但为了尊重他本人的意愿,就不把他的真实身份说穿了。
县志中还载:“其母为募此山”,他买下这些地方,都是以他母亲的名义买下的,说明这位柏晚成先生还真是隐藏得很深的。他的真实身份,我们慢慢来解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