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七日谈《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葡萄:
上一讲,简单介绍了召南中的两首诗,下边我们继续学习《召南》的其它几篇。在这里我们首先感谢赞赏我们的诗友:潘毓环先生,楚儿女士 ,云间一笑先生。给你们拜年!祝福新春快乐!
行露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一直以为这是一首女子的拒婚诗,下面听听两位老师的解读。
十方:
行露这首诗,先贤们都解释为女子遭遇男子的讼狱,如强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寡妇执节不贰之词,贫士却婚以远嫌之作等等。但我并不这么认为,而是提出一种新的解释,那就是这一篇,同样与男女之情无关。从诗的文本来看,只能看出来是一个人遭到另一个人起诉,而誓言即便遭受牢狱之灾,也绝不屈服。但解释为婚姻之事,或者男女之情,仅仅本于“室家”“不女从”两个词而已。此外,没有一个字明说本诗事关某个妇女。
葡萄:
其实如果不看先贤的观点,只认真的读诗,关系到男女的只有两个字,室家。
葡萄:
请问十方老师,室家代表的只有家庭吗?
十方:
室家在诗经中,还有《鸱鸮》“予所蓄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常棣》“宜尔室家,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斯干》“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无羊》“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溱溱”,《雨无正》“谓尔迁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绵》“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既醉》“其类维何?室家之壸。君子万年,永锡祚胤”
十方:
其中,《雨无正》和《绵》两篇中的室家,就不是家庭,而是房间建筑
葡萄:
室家:
1.房舍;宅院。《论语·子张》:“譬之宫墙, 赐 之墻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
2.夫妇。《诗·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4.泛指家庭或家庭中的人,如父母、兄弟、妻子等。《诗·小雅·常棣》:“宜尔室家,乐尔妻帑。”《楚辞·大招》:“室家盈庭,爵禄盛只。”
这里当指房屋。我就找到这几个
十方:
你上面找到的这些解释是不全面的,至少在诗经中,我刚才提到的两首,对室家的用法,是用作房屋建筑的。
十方:
本篇记载的是以此诉讼,这点历来没有疑问。从西周的金文来看,金文中记载的诉讼很多,但所有的都是争夺田屋臣仆,找到周王或者族长来裁决,并没有一个器物记载的是关于昏姻的诉讼。
天吴:
十方兄所说牵涉很广,我先想一想相关典籍的记载。
十方:
可以参照五年琱生尊、五年琱生簋、六年琱生簋来看,这三个青铜器时间连贯,事件连续,是个很好的参照材料。
葡萄:
室家不足,不足是什么意思呢?有的介绍室家不足是要求成婚的理由不充足。我认为这个有待商榷。
天吴:
“从西周的金文来看,金文中记载的诉讼很多,但所有的都是争夺田屋臣仆,找到周王或者族长来裁决,并没有一个器物记载的是关于昏姻的诉讼。”
这个,逻辑上是不通的。
十方:
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这个室家,指的是我的室家,如果将室家解释为婚姻,那我的室家不足就解释不通。
十方:
而如果解释为室家之用,那就是指我的田产奴仆,即便起诉我,也无法给你。
十方:
从这点出发,将本诗的主体,解释为争夺田产,同样也是成立的。“谁谓女无家”可以解释为谁说你还没有家产,“虽速我狱,室家不足”可以解释为,即便你将我送进监狱,我也绝不将家产给你。
葡萄:
如果逐字的分析解读,确实没有多少说到男女的,女是汝
十方:
诗的首章“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通行本解释为因为害怕路上有露水,而没法逃遁,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如果真的面临牢狱之灾,而想逃脱,就算是路上有荆棘,一样会飞快跑掉,怎么可能因为有一点露水就不肯逃走?而更可能的解释,应当是感觉这次诉讼没有把握,在夜中彷徨徘徊甚久,露水湿了衣裳,只好回到屋中而已。
天吴:
“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这个室家,指的是我的室家,如果将室家解释为婚姻,那我的室家不足就解释不通。”
这样理解太窄了,诗的语言、句法最富于弹性,再加上为押韵而调整语序等。一句诗的解读往往有数种,乃至数十种。
十方:
所以本诗的三章,其实是很连贯的,第一章写因为对诉讼没有把握而夜中不寐,徘徊庭露,第二三章对对方进行谴责,而最终说“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其实已经是估计到了自己无法赢得诉讼,而表达的决绝之意。
葡萄:
如果是在庭中徘徊,沾到露水,那么他想的是什么呢?第二章给出答案,十方的解说也算合理。
十方:
一句诗的解读往往有数种,乃至数十种,但我想做的事情,是根据诗所表达的内容,还原其写作的环境和状态,以最大限度还原诗人的本意。否则我们任意解读的话,又成了经学了。
天吴:
所以,古人提出“诗家语”的概念,诗家语,和古文的用语习惯,有很大差别。上古诗文同源。但诗和文的分化,从西周,从诗经就已开始。比如诗经中常用倒装,我今天讲的两首就都用到。待会儿细讲。而古文若无韵,则很少使用倒装。此外,诗还有很多特殊造语方式。
葡萄:
通常诗用韵不应当妨碍诗的解读
天吴:
当然会妨碍,待会儿会讲到。
十方:
而且从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虽速我讼,亦不女从两句的句式来看,亦不女从当为我亦不女从,那室家不足作为相同的句式,应当解释为室家不女足。
十方:
如果从这个逻辑出发,那这个室家,就应当是我的室家,而不是对方的室家。要将室家解释为昏姻诉讼,室家不足四个字是绕不过去的。
天吴:
一句诗的解读往往有数种,乃至数十种,解诗者的任务是:排除不合理的解读。
但对于符合文本和背景的所有解读,则当一视同仁。不可把诗窄化。
葡萄:
若按十方说的是家产,室家不足也算合理,就算你关我,我也没有多余财产的给你。
天吴:
此句,合理的解读很多。并非只有上述几种。待十方兄告一段落,我再展开。
十方:
嗯,我的观点基本上解释清楚了。
葡萄:
有不同看法才是讨论的意义,静听你们的解读。
有一点质疑的,就是这个男子要娶她,为什么要先把她关起来,讼她  一般不会这样求婚的。
十方:
嗯,这也是先贤们始终有不同观点的原因所在,也是我提出我这一看法的原因。我试图以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来对文本进行解读。毕竟男讼女之说,我觉得太过勉强。
葡萄:
通过这首诗不同的解读,我们可以了解当时社会的风俗了。诗中雀,当是代表语言中伤。鼠是行为的伤害。此段正话反说。
天吴:
“谁谓女(汝)无家?”这句足以说明,本案和婚姻之事有关。
【版本说明】
厌浥:鲁诗作“湆浥”,更好。
湆:幽湿。古读“音”,今读“气”。
【赏析】
湆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三家诗记载,这诗是因婚礼产生矛盾,男家到官府诉讼,女家所作。
从正文来看,涉及的人物都是贵族。
作者可能是涉案的准新娘,也可能是同情她的人。
首章三句是“兴”。女方不愿嫁到男家去,用早和晚路上多露,不宜赶路来起兴。
岂不夙夜, 岂不愿夙夜赶路。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雀角和下章的鼠牙,争论极多。其实都是不明“牙”字的训诂所致。详下章。
三家诗和毛诗都认为官司的起因,是因为男家不守礼仪。鲁诗认为是男家没有“亲迎”,即准新郎在迎亲那天没亲自来迎接。准新娘觉得这是侮辱,不愿嫁。于是男家上告官府。
此说不符合诗中的叙述。
从诗来看,应该是男方欺骗女方,说要娶她做正妻。其实已有正妻,是娶她做妾。准新娘很愤怒,坚决不嫁,所以声明“ 谁谓女(汝)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你若没有老婆,哪会有这场官司。就算我会坐牢,你这种骗子也不足室家,不足我嫁,不足是不值得的意思。
(无家的家,即室,即妻室,用家字音韵更和谐。家和室,分言则分指男和女。混言则无分别。夫妻皆称对方为家室。)
雀无角,却能在墙上打洞居住。所以诗人说雀是有角的。男方是有家室的。用诡辞,表达荒谬感。气愤极矣。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周人的训诂中,齿指前面的齿,较小。牙指后面的臼齿,即后槽牙,较大。
老鼠只有齿,没有牙。(故周人只说“相鼠有齿,人而无礼。”从不说老鼠有牙。)
雀无角,却毁坏了我的屋。鼠无牙,却毁坏了我的墙。鼠雀之辈,即出自此诗,后世用来形容卑鄙猥琐的小人。
【余论】
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等,所有的体裁都发源于诗经。
“肇允彼桃虫,拚飞维鸟。未堪家多难,予又集于蓼。”
周成王堪称周公的高徒,不但治理国家甚有成就,学诗亦有成。此段隐隐有五言诗的味道。
而《行露》的第二第三章,已是颇为成形的五言诗,是诗歌史上的一大步。
葡萄:
这个描写新娘、正妻的地方在哪里?诗中并没有提及的字呀。
屋:
诸侯素锦以为屋,士輤苇席以为屋。——《礼·杂记》屋的本义是幄
十方:
这里面还是通过对室家不足两个字的解释,来完成整个故事,但不足两个字,在诗经中还有《天保》“降尔遐福,维日不足”,足字还有《小弁》“鹿斯之奔,维足伎伎”,《信南山》“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
十方:
将足硬解释为值,我认为还是先贤们为了将本诗解释通,而生造出来的。
十方:
此外,“三家诗和毛诗都认为官司的起因,是因为男家不守礼仪。鲁诗认为是男家没有“亲迎”,即准新郎在迎亲那天没亲自来迎接。”这一点从诗的文本中完全看不出来,我只能认为,先贤们因为将本诗厘定为男讼女,就必须为此找个理由而虚设的。
天吴:
“谁谓女(汝)无家?”这句足以说明,本案和婚姻之事有关。
葡萄:
没有家可以理解为没有住的地方  前边已举例家和妻子不是一个概念
十方:
这句我完全可以设想另一个故事,那就是一个同族的无家产的人,获得了族中权贵的支持,对作者提起了家产诉讼,这也是完全可以讲通的。
葡萄:
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看下原诗,一句一句的来,不可臆断。
十方:
从同属召南的《何彼襛矣》来看,描述的是春秋庄公元年周平王王姬嫁于齐的事件,也就是召南这组诗,最早也是在平王时期。经过了数百年战乱和秦火,以及秦汉之间的厮杀,三家诗还能考证出官司的起因,是因为男家不守礼仪,我倒认为太匪夷所思了。
葡萄:
为什么太匪夷所思呢?因为年代太久远了,细节只能是以小说形式出现了。
十方:
因为诗经从创作后,就经过太师和瞽矇的改编,此后又经过了孔子的删选,其本事早已不可考。又经过了数百年战乱,仅凭本诗的三章就考证出这是男方不守礼仪,与《韩诗外传》的传奇故事没什么两样了。
葡萄:
诗,破空而来,没有讲起因,只做了表态。
十方:
所以仅从这点来看,以往先贤们对此诗的解释,就是不足凭的。必须由我们重新寻找真相,或者重新设计更合理的解释。
葡萄:
嗯,我们抛开那些先贤说过的,用我们真实的情感来解读,追随到先秦,还原诗纯真的本来面目
十方:
按照以经解经的原则,不足的足,在诗经中其它篇章都释为足够,而本诗释为足够也可以说通的情况下,释为不值,是不可取的。
葡萄:
天吴才说的那句“谁谓女(汝)无家?”无家:没有父母亲人,没有妻子儿女,没有住的地方。无家,能只解做没娶妻吗?流浪者有妻子儿子,但是他无家。
十方:
诗经《隰有苌楚》有“乐子之无家”,“乐子之无室”,这两句是说没有娶妻
葡萄:
所以我觉得无家这个不一定和婚姻挂钩。主要这诗里第一没有说到女人,第二没有说到娶,只说了讼,和拒绝。
十方:
是的,本诗之所以被先贤解释为昏姻诉讼,就是因为要将室家向昏姻解释,而如果参考《绵》、《雨无正》对室家的用法,完全可以解释为家产。
葡萄:
所以我们要认真的来一段一句的解读,抛开先贤,用心,按照我们自己的情感 
天吴:
跟“室家不足”这句关系不大。
“谁谓女(汝)无家?”这句足以说明,本案和婚姻之事有关。
此外的解释,都不符合本诗文本所提供的信息。非常牵强。
在没有直接反证的情况下。读诗,必须以诗的本文为第一论据。否则易成为自语。
葡萄:
摽有梅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十方:
我说一下摽有梅吧,这篇我也有点看法,跟古人有所不同。
摽有梅一诗,历来也被解释成爱情诗,甚至比较恶意的这么解释,梅子还有七成的时候,女人正当年,要等待一个好男人。梅子还有三成的时候,女人有些老了,等待来找她的男人。梅子全都落地的时候,女人心急了,随便一个男人就行。是在是用自己龌蹉的心思,将古人的品格拉倒最低。
而本诗中有两个关键的字词,一个是“求”,一个是“庶士”。求,在西周多释为就。庶士,庶为众多,士为公士,士人。求庶士,可以解释为去寻访或者咨询众士人。从这个视角来解释,这首诗根本不是什么爱情诗,女求男诗,而是一首彻头彻尾的政治诗。
摽梅,是梅子落下。其实,是仍然在树上的梅子。本诗的解释,应当是梅子落下树上还有七成的时候,等待一个吉日去寻访或者咨询众士人。梅子落下树上还剩下三成的时候,吉日到了就是今天去寻访者或咨询众士人。梅子落下用筐来盛的时候,正是说去寻访或者咨询众士人的时候了。
葡萄:
赞同你说的,比较恶意的解释到女人
十方:
这里的分歧,就在于求和庶士的解释,如果将求解释为追求,将庶士解释为普通的士子,那这就是一个女子主动去追求男子,而且选择好吉日去追求,这点我认为不可接受。
十方:
而如果将求解释为就,将庶士解释为众士人,那就是我选择吉日去见士子,就是政治诗。
天吴:
不同意。从诗的本文来看,这样解释不符合文言文语法,不符合整句,不符合上下文。
十方:
求解释为就,在诗经中很多例子,而解释为求,仅仅在关雎中
天吴:
待会儿讲完野有死麕,这首就不解自明了。
十方:
那好,我们直接讲野有死麕
天吴: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显然是“追求我的庶士”之意。十方兄的解释很牵强。
葡萄:
赞同十方老师,非求偶诗的看法,但与十方老师不同,认为是盼着有人发现自己的,而非寻访咨询众士。
葡萄:
野有死麇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葡萄:
我相信这是十几岁少男少女的爱情诗,男孩情感炽烈,女孩含羞微嗔,赞美了男女之间自然、纯真的爱情。
天吴:
《召南野有死麕淫诗说辨析》
【说文解字】
麕:
周人归于鹿属,今称獐子,大小与中型犬相当,比鹿小很多。
樸樕:
《尔雅※释木》:“樕樸、心。”樕樸即樸樕,心即心木,是一种能抗湿的优质取材树种。后世称为杺树。(采自说文段注)
【此诗的哲学、政治和风俗背景】
此诗篇末三句写心理极其细腻,应该是女子所作。
此诗很好懂。古来聚讼纷纭,是因为如下的难题:
古代贵族,君王以下有卿、大夫、士。诗中的吉士,是贵族,何以有篇末那么放荡的行为?
毛诗说,此诗是女子反抗强暴之男,显然不符合诗义。
今人受“民歌说”的影响,以为是写猎人的自由恋爱,违背了历史情势,也不可通。当时平民不识字,文化程度低,用词这样复杂的诗(相对当时来说),哼都不可能会哼。
若说是王官深入民间采集,由官方文人加工而成,则古代并无这样的制度。传说中的采诗,也只是指成诗。深入民间采集,文人加工,那是现代的事情了。
其实,只要了解西周的礼法、民俗,就不会有上述困惑。
《周礼※地官※媒氏》: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幣纯帛无过五两。”
中春,即仲春二月。为什么要在二月?《大戴礼记※夏小正》说,二月是“冠子娶妇之时也。”此时,是春季农忙之前的闲暇时。所以要赶在二月。
民为国之本。周公及西周官方,出于蕃育人民,培本强国的考虑,同时体察人性,同情大龄男女的正当的性需求。官方规定,男子三十以前必须结婚,女子则是二十以前。
西周治国者,除了严格的等级制,限于时代,不可能废除。此外,凡制定礼法,都能从基本的人性出发。
正像《中庸》所总结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天命之谓性”,每个人人性的欲求,是上天之命,上天所赋予,是神圣的。
率,周人与道(導)通用。人群居,成为社会。调和众人之欲求,就形成社会共同遵循的“道”。(后世称为道德) “率性之谓道”,用道德规范来引導每个人的天性,就叫做治国之道。
“修道之谓教”。修,治。治理国民,使每个国民都懂得人类群居所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就叫做教育、教化。
后世儒者,比如程朱等人,不懂西周哲学,不明西周立法者的治国之道。谬说在万物之先,有一个天理,然后用这个虚构的天理,来指导有司的治事与人民的生活。这样,势必至于本末倒置,使虚构的天理高高在上,使人性处于附属地位。最终必然导致压抑、戕贼人性,以理杀人,酿成全民族的悲剧。却不知,五经皆实学。如诗经“有物有则”,没有物,哪来的天理,没有人欲,哪来的天道。宋及以后之儒者,不通五经,谬议学问、国事,后果是惨痛的。
说回此诗。了解了《周礼媒氏》的相关规定。再读此诗,则犁然而解。
【赏析】
※首章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这诗写一对大龄男女议婚完婚中的一次幽会。地点,开始是在女家附近无人处,不是野外。后来的事情,诗里没写,读者可自由想象。
按照《周礼》和《仪礼》的记载,昏(婚)礼的仪节极为繁复。仅男家从议婚的“纳采”到“亲迎”,就有六礼,这还只是男家所行礼的一部分而已。聘礼中,要有“束帛,儷皮”。儷皮,就是一对鹿皮。送聘礼,要由“宾”代送。大龄男女,一切从简,但聘礼不可少。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
奔,指嫁娶时的礼节不完备。不是指私奔,私奔是后起的意思。
大龄男女,官方都允许礼节可以不完备,那么,突破礼仪的行为,自然是不会少的。渐渐成为一种风俗,整个社会对此相当宽容。于是,大龄贵族男女,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恋爱自由。除了此诗,《摽有梅》也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所以,男方没有请宾,而是亲自携带麕皮,包以白茅,以及束纯,前来与女方幽会。
诱,在西周春秋,是导的意思,如“循循善诱”。此时还没有引诱的意思。欧阳修以后释今,解释成挑逗引诱,是错误的。
吉士诱之,即以聘礼为先导,求婚的意思。
野有死麕两句,既是“赋”,也是“兴”。写聘礼的麕皮,而追溯到很多天前在野外猎获的经过,是兴的一种典型写法。和《周南葛覃》,从山谷中可用于制衣的葛起兴,一路想象制衣过程,直到篇末才点出洗衣归宁的主旨,是相似的。
※二章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纯束,即束纯,为了押韵而倒装。
束纯是什么呢?
上引《周礼※媒氏》提过,“凡嫁子娶妻,入幣纯帛无过五两。”
幣,此处指聘礼。一对叫一两。纯帛五两,就是十匹纯色的帛。周人称十为束,束脩就是十条干肉。
所以,纯束,就是束纯,也就是《周礼》规定的聘礼十匹纯帛。
郑玄和段君(玉裁)解释为屯束(捆扎),似乎误解了。
有女如玉,兼指品德和容貌。
周人“比德于玉”,以玉为君子淑女的象征。可见所谓的“淫诗说”纯属臆测。宋代以后,礼教极端堕落,违反人性。看到西周健康优美的人性,大惊失色,骂之为淫诗,腐儒甚至要删掉这首诗。可笑可鄙,又令人怜悯。
※三章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舒而脱脱兮。
脱脱,读对对,是舒缓之意。脱衣服之脱是后起的。
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感,通撼。帨,系在腰部的佩巾。
亲爱的,这里是室外,你不要性急,不要惊动了我家的长毛犬,不要让别人看见了。
诗在叙事最紧张处,戛然而止,留下想象空间。艺术上,是非常精彩的。
西周春秋,礼教初起,天命之性,以礼持之,礼对于人性,是引导,而不是压抑、摧残。
经过秦以后两千年的变态礼教,人性亦逐渐变态。“天道好还”,今天,我们又回归了先民之美俗。腐儒所惊慌失措的,我们看来,吃饭饮水而已。
野有死麕,是优美的情诗,还是粗俗淫荡。看到这里,读者一定有自己的判断吧。
【余论】
解读了《野有死麕》后,《摽有梅》的背景就一目了然了。
 摽有梅
※三章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摽,落。梅子零落,象征青春逝去。《摽有梅》这首诗,正是“有女怀春”的最佳的笺注。

女子已年近二十,不得不说出:“追求我的士们(如果有的话),你只需开下口……”
她的急切,热情背后,其实是心酸。 

十方:
野有死麕一诗,一般来说有解释为情诗的、解释为厌恶男子无礼的、拒绝招隐士的几种说法。但这些说法,都没有太大的说服力。
从“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来看,用白茅包猎物,不是普通的引诱女子的礼物。周易《蒙》卦“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即说明了,这是纳妇的彩礼。因此,“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不一定就是男女在野外幽会,而可能是男子用白茅包着死麕去纳彩。
而下一章的“白茅纯束”的用法,也为这一说法增加了证据。周易《贲》卦描述的是一场昏礼,其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也说明了“束帛”是彩礼之一。而上九“白贲无咎”,即使用白豶作聘礼,这两爻使用的白豶、束帛,恰可与本诗的死麕和纯束相对应。
卒章“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是历来将此诗视为淫奔之诗的证据。而我们参考《仪礼士昏礼》,有以下文字:“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又有“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姆授巾。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主人入,亲说妇之缨。烛出。媵餕主人之馀,御餕妇余,赞酌外尊酳之。媵侍于户外,呼则闻。”可知帨是古代女子出嫁时,母亲所授,用以擦拭不洁的佩巾,作为女方持家的标志。因而“无感我帨”,应当是昏礼入洞房后,女子要丈夫不要动她的佩巾,因为这是嫁过来的标记。
而郑玄《郑志·答张逸》“正行昏礼,不得有狗吠”,也可以解释“无使尨也吠”。
从这几点来看,将《野有死麕》一诗,解释为一场标准的士昏礼,是完全合适的。首章是士得到死麕的过程,次章是士用死麕和纯束来娶亲的过程,卒章是二人行昏礼的记载。
我:
当时平民不识字,文化程度低,但我们写农村的诗,有几个是农民写的
我:
贵族难怪不会写?不认字就不会恋爱?别人不会写?
十方:
我对本诗,并不认为是淫奔诗,或者自由恋爱诗,而是一场合乎仪礼的昏礼。
葡萄:
孔子之所以教化众生,就是认识到,贵族与平民之间智商没有太大差异。
天吴:
十方兄之说,和我的说法可以兼容,大方向是相同的。
葡萄:
我一直觉得是描写恋爱的,我们共同的地方,是认为先贤说的淫奔之诗不对
十方:
你提到摽有梅的卒章,是女子年近二十,因此说男士只要开口就可以答应。
葡萄:
无感我帨兮!这里解不通,若能解通,是婚礼诗也有可能
十方:
那联系前两章,从梅子开始成熟树上有七成,到梅子全部落下,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女子都是年近二十的,而前面的迨其吉,迨其今,未免就与迨其谓有点矛盾了。
天吴:
前面引周人昏礼节文来说明,我基本赞同。
唯“正行婚礼,不得有狗吠”,用来解尾句,比较牵强。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是让男方慢一点,不要动自己的帨,意思很明确,历来没有歧义。无使尨也吠。紧承前两句,是如果男方不听自己会引起的后果。
郑玄那个注可谓离题太远了。
天吴:
引来说明尾句,是对不上的。
十方:
郑玄的注是有些勉强,但在新房内,外面有媵、御、赞守在户外,只怕惊动狗之说,也比较勉强。
葡萄:
我觉得第一章邂逅,第二章定情,第三章准夫妻约会,拥抱她很正常的事。
十方:
这个约会说,没有证据支撑的。
葡萄: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死麕,白茅是必须用于婚礼的吗?
十方:
从死麇和纯束,已经可以判定这是求婚了。走得是正常的昏姻流程。
葡萄::
三段都是当天完成的,倒有可能是婚礼 但第三段不似婚礼上,婚礼进行中,他们俩幽会不可能的。
十方:
这点在周易中倒是有例证
十方:
《蒙》卦: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十方:
《贲》卦: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上九:白贲无咎。
十方:
从蒙卦的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如果还看不出这是当天,但贲卦的这三爻,明显是一天完成的,而且贲如皤如,需要举火去迎亲的,正说明是黄昏。
天吴:
了解了《周官※媒氏》的时代背景后,此诗和婚礼有关,是大致可以确认的。此诗解诗,还是应以诗本文为第一证据。根据诗的第三章,显然是写幽会。此时解诗
十方:
前两章是昏礼的前两步,而卒章成为幽会,这实在难以理解。
十方:
毕竟周易贲卦是我们能看到的原典。
葡萄:
古代有没有,结婚必须生了孩子才算自己家人的
十方:
那不可能,只要举行昏礼,就入了男家。
天吴:
不是婚礼,是议婚阶段。规范的议婚纳征,是“宾”携儷皮,代准新郎前往。从诗本文来看,没有宾在场,是准新郎亲自送去。在官方许可的背景下,第三章写幽会很自然。
十方:
幽会必定在致聘之前
天吴:
幽会在“官会”结识之后,婚礼之前,任何时候都可以。
十方:
没有宾在场,是准新郎亲自送去,这点我认可,文本里没有提到第三人。但设想一下现实情境,没有宾在,士致聘的时候,至少女子的父母是在场的。
葡萄:
以前讲过,结婚,女方的父亲要去祭祀祖先的.这个没有祭祀祖行就直接婚了,可能吗?还没有钟鼓悦之。
十方:
告祖在本诗没有描写,未必没有。
葡萄:
我是说,要出嫁,应当先有约定,然后再祭祀祖先,再结婚
十方:
因为周易贲卦,使用的是束帛和白豶,与本诗所用的死麇和纯束几乎相同,在此情况下,解释本诗,原则上应当根据贲卦来进行。
天吴:
这个问题不存在。周礼有明文,大龄男女,可以不备礼。这个我详细介绍过了。
十方:
可以不备礼,但在诗的文本中已经明确表示白茅纯束的情况下,就应当按照备礼的礼仪来进行。
葡萄:
所以这三段写的不是一天发生的事情,也许是下了聘礼之后,写他们青春年少来往的甜蜜。
十方:
不能认为可以不备礼,而我备了礼了,所以就不按照礼仪。
葡萄:
下了聘礼之后,他们在一起就合乎礼法了,所以写他们婚前幽会,孔子才会收录。非礼勿视,非礼勿言,肉割不正 不食;席不正 不坐。精神有洁癖的人会选歪诗?
十方:
由于周易在马王堆版、阜阳汉简版、上博简版的出土之后,其文本已经接近原貌,所以在贲卦中有了明确的周初求亲下聘的流程下,应当根据此流程来解释。
从这一点来说,即便三礼中的记载与周易不符,也应当遵照周易,毕竟三礼只是汉人复原的。
十方:
至于下聘之后,是否隔天才娶,是不存在争议的。同样参照周易《屯》卦,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葡萄:
这是测的吉,才往,若是测不吉呢,不是要隔天了娶,或者秋收时娶?
天吴:
周易是常态礼仪,而且是商末周初礼仪,不适用此诗。用史料,宜根据时代。
十方:
泣血涟如,描述的肯定不是新郎,而是新娘。
十方:
周易创作于西周,正是与诗经同期。应当可以引证。
天吴:
此诗是大龄男女,是官方允许不按照常规礼节的。据《左传》记载,与此诗同时代的常规的贵族婚礼,尚且有不少违反礼制的。何况此诗是“奔者不禁”的非常规呢?
十方:
此诗是大龄男女,这个推断本身就是不可靠的。诗中只有有女怀春、有女如玉,我倒认为这是个正当合法出嫁年龄的女子。
天吴:
如玉,在周人,主要是比德。后人庸俗化了。
十方:
嗯,但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是个大龄女子。之所以这么认为,仅仅是以后面解释为幽会来证前,属于循环论证,是不可取的。
葡萄:
如玉是纯洁温润如玉,人长的美。觉得第二段,不管是明确的下聘礼,还是没下聘礼,都表示认定那个女子了
天吴:
且二十岁,本来就是风华最盛之时。从诗经来看,贵族女子较矜持,有女怀春,正说明年纪很大了。
葡萄:
怀春是什么?你说说为什么是大的,嫁不出去的才怀春。贵族女子较矜持,无考证,反对成份论。
十方:
怀春并不能等于二十岁,没有这样的实证。
天吴:
在周代的风俗背景下,少女怀春,就有点不伦了。没有等于呀,只是说,从诗的遣词来看,不是少女。
葡萄:
十四已可以出嫁了,不能怀春?谓少女思慕异性,也指少女爱慕异性,这个十二岁就会发生,是美好的感情
十方:
怀春与诱一样,在本诗不应当为不论和贬义。
天吴:
诗经高雅含蓄,有女怀春,已有急切之情。
葡萄:
怀春 觉得就是可以婚配了 没有急切一说青春期12-16岁,正是怀春的年岁
十方:
我基本上不从道德上来批判文本,我只从剧情上进行。
葡萄:
今天就到这里 今天是乙未年最后一天,问候大家过年好!
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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