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词话》多次高度评价后主词,王国维为何如此偏爱李煜?
李煜、李清照向来被奉为“词坛二李”,然而在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中这二位却有不同的分量,相比较于对李清照的置若罔闻(详情见上一篇推文),王国维对李煜表现了特别的喜爱。
李煜词历来受到好评,作品因率真自然、哀婉感人而备受喜爱,而以王国维的评价最高。《人间词话》一共六十四则,其中从第[十四]到第[十八]则五则的篇幅都是用来高度评价李煜词的:
[十四]温飞卿之词,句秀也;韦端己之词,骨秀也;李重光之词,神秀也。
[十五]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周介存置诸温、韦之下,可谓颠倒黑白矣。“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金荃》《浣花》能有此气象耶!
[十六]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
[十七]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十八]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戚,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矣。
而在《人间词话》未刊稿第[四十一]中有:唐五代之词,有句而无篇;南宋名家之词,有篇而无句。有篇有句,唯李后主之作及永叔、少游、美成、稼轩数人而已。
王国维为何如此偏爱李煜?简单来说,后主词作可谓是与王国维《人间词话》的词论最相契合的一位词人。而李煜词也的确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
变俗为雅的“士大夫词”
“士大夫词”的反面就是“伶工之词”。词依燕乐(即“宴乐”)而生,中唐代文人词自然、流畅、活泼,生活气息浓郁,到了五代作为在筵前花间歌唱的一种曲子词,很容易便具备了绮丽香艳的特点,即伶工之词。
从五代词集《花间集》中就可窥见当时词的面貌:多是一些镂玉雕琼、裁花剪叶的艳情词,以女性的容貌体态为描写对象,浮艳轻薄,谈不上什么深刻的内容和思想。
从温庭筠到韦庄再到冯延已,不断的使词趋于雅化,冯延已词已经有从伶工之词到士大夫之词转变的趋势。(关于详细的冯延巳词的情况,下一篇展开讨论。)
而李煜则彻底将伶工之词转变为士大夫之词,以极高的艺术修养促进词的典雅化。他对词的雅化不仅体现在语言上,更体现在内容和意境上的典雅化。
在他笔下,很难找到那种俗艳的鄙词,其词真实自然、情真意切而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所以龙榆生先生评论后主词“乃一扫浮艳,以自抒身世之感与悲悯之怀,词体之尊,乃上跻于风骚之列。”
而在意境上看,正如李清照在《词论》中有:“五代干戈,四海瓜分豆剖,斯文道熄,独江南李氏君臣尚文雅”。五代时期干戈离乱、四分五裂,儒家道统以及伦理纲松懈,唯有南唐君臣尚文雅。尤其是李煜,将词作为自我抒情的工具,以词来抒写自我感受、描写自我的情感世界,毫不掩饰自我真性情的真率表达,使得词有可能成为士大夫文人的抒情载体。从而使词的发展走向正轨。
眼界始大,感慨遂深。
李煜词以亡国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词多是延续花间传统,奢靡富贵的宫廷生活,美艳照人的宫娥与欢宵达旦的歌舞构成词的主要内容,虽然格调欢快明朗,但是总的来说内容较为空泛,缺乏深刻的意义。
但李煜的后期词完全突破花间词多写男女恋情以及伤春悲秋等内容的传统,他以词抒写自我内心感受,抒发家国之恨,身世之悲,以及人生的感悟,以毫无雕饰的白描手法将内心丰富而强烈的情感借词喷涌而出,将自身的感情全身心而毫无保留的投注于词作中。
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李煜之前的五代词的抒情主体多以女性自比,常借男女恋情抒发自己的人生感受,风格偏于婉媚阴柔,而李煜词虽然也有此类创作,不过他更多是以自己为抒情主体,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有“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的豪壮美。
以上两方面都可以说李煜词“眼界始大,感慨遂深”,词在李煜这里就具备了主体精神。
但是正如叶嘉莹先生认为李煜并不是五代词意境演进上的一个必经阶段,而是一种“天才的突现”。从后来北宋初期词坛的状况就可以印证此观点,北宋初期晏殊、欧阳修等人的小令却是延续花间路数而在境界上稍微有所发展,还是多写留连光景的闲愁以及人生苦短好景难再的哀伤,并没有延续李煜所开拓的抒写自我襟抱的路子。真正继承李煜这种写法的,是与之相去约一百年的苏轼。
所以说李煜在词境的开拓是具有相当的超前性的。
赤子之心,以血书者。
李煜词除了典雅以及境界阔大之外,最重要的特点一定不能忽视——“真”。
“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反而成了作为词人的优势,因为他阅世极浅而性情极真。拥有一颗不为世俗侵染“赤子之心”,在创作中可以不计功利、专注审美表现,因而取得了卓越的艺术成就。
这颗“赤子之心”不因环境而改变:前期他尽情书写在沉溺于奢靡生活中的快乐,毫不掩饰对富贵生活以及如花宫娥的眷恋;作为亡国后的阶下囚,他也没有掩饰对故国的思念以及对往昔夜夜笙歌的宫廷生活的留恋。一曲《虞美人》将他的艺术生命终结,真纯的性情终于将他年轻的生命推向万劫不复。
李煜短暂的四十二岁生命中,经历了兄长、父亲、皇后与母亲等重要亲人的去世,以及亡国之伤、被俘之辱、直至最后被毒死,对人生苦痛和悲凉有着深刻的体验。尤其是后期的创作几乎篇篇都凝注着李煜的悔恨和泪水,正所谓“以血书者”。这类作品经常能以一己之悲痛而引起人们强烈的感触,使人即便没有这番经历也能在其词中找到共鸣。
所以说,“李煜的身世之感融汇了人类生存中的失意悲伤,是他个人的,也是人人的,所以一发而为名句,流传千古。”(刘峰杰,章池《人间词话百年解评》)
但是客观地看,王国维认为李煜词“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不免有过誉之嫌。这一点可以视为是由于李煜特殊的身世以及高超的创作水平所达到的客观效果,而并非作者本人的主观创作意图,他是否有为世人受难担荷罪责的精神实际上是不得而知的。
总之,王国维对李煜的偏爱,一来因为李煜词很大程度上契合他的词学理论,二来李煜凭借高超的创作才华的确是词史上无法绕开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