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实锤?!天津“人才落户”新政细则曝光(附全文)

这两天,有关天津“抢人才”的落户新政在网上传得十分热闹,本公号也在前天发布了文章《中专学历即可落户?天津疯狂“抢人”计划即将开始》,简单提到了天津ZF正在筹备的这场人才引进计划。文章发布之后,后台收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留言。大家一方面对落户新政十分感兴趣,另一方面也有所怀疑,“这样低门槛的人才引进真的属实吗?”

就在昨天,网络上流出一份名为《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文件。该文件从针对人群、落户办法、办理部门、准备材料、管理措施等多个方面,共列意见11条,充分证实了此前的种种消息并非空穴来风。

从这份更完整的文件图片我们能看到,符合条件的人才总共分为四类:

(1)学历型人才:国内外高等院校毕业,一般4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一般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一般5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

(2)技能型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的;40周岁及以下,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的;45周岁及以下,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3)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科技、文化、服务等类别企业,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办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

(4)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急需人才。

在此前的文章中,虽然也能看出新政的针对人群,但大家对于落户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并不清楚。但是在这份意见稿文件中有了明确条款:

(一)学历型人才: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落户地相关材料

(二)技能型人才: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在津工作经历证明(主要是指劳动合同、社会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凭证);落户地相关材料

(三)创业型人才:居民身份证;创办企业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落户地相关材料

(四)急需型人才:居民身份证;所在区评议委员会出具的《认定书》;落户地相关材料

这样看来,除了证明个人身份和落户资格的文件以外,落户人只需要提供一份落户相关材料即可。相比1月9日发布的“租房落户”政策,省去了居住证、顺缴一年社保证明等文件。

那到底什么是“落户地相关材料”呢?该文件也有详细说明:

(一)在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落户的,须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合法房产证明;

(二)在所在单位集体落户的,须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本人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落户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四)在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所属机构人才集体落户的,须提供人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总结来看,本次落户新政的最低门槛分为两类:

1、本科40岁以下,在天津有合法稳定居所(可租房),可直接落户;

2、中专35岁以下,工作满1年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在天津有合法稳定居所(可租房),可直接落户。

文件的第十一条还表明,如果此前的人才落户政策与本办法不符,此后将以本办法为准。如果该新政落地,超低的落户门槛,在直辖市里可谓是空前绝后

另外,据知情人士透露,天津人才落户新政预计在未来两周之内就会发布。想落户天津的宝宝们,是不是相当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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