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Opportunity for R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Rural Cultural Theme Inns摘要:当前,在乡村振兴与文化强国双重国家战略之下,乡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不是一个选择题而是必答题。理念需要厘清,公共政策需要跟进,机制需要创新,社会力量需要引导并鼓励,政府、专家、民间的集合发力才能实现乡村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为2035远景目标实现提供支撑。当前我国有6000多个中国传统村落,其中国保省保文物集中连片的近百个,这些乡村遗产面临着比一般乡建更困难的局面。能保留下来的传统村落,几乎无一例外都分布在交通偏远的地区,基础设施极度欠缺,污水、垃圾、交通的治理都需要大笔的投入弥补历史欠账;人力、智力、财力匮乏,很难吸引优秀人才长期驻留,先进理念难以普及;当地政府普遍财政困难,社会融资更是难上加难。这种局面下,保护都举步维艰,更不用说活化利用了。但是,当下的形势发展却使得乡村遗产的保护与发展问题不再是一个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乡村振兴战略已经是一项国家战略,对于未来经济内循环、就地城镇化、保就业促消费至关重要。而乡村农文旅的融合,以“一产+三产”的模式保障农业提质增效,弥补一产经济效能不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国家发改委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中指出,“乡村旅游市场需求旺盛,富民效果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是新时代促进局面消费扩大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只有农业旅游难免千村一面,发挥乡村地域文化特色,以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是值得探索的一条道路。但是,这条道路在策略和技术层面都有不少要解决的问题。“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许可不可为”,在法律法规的执行尺度上,各个地区的标准并未统一,这就使作为乡建先锋的浙江,很多成功经验难以推广到其他地区。法律法规的条文也有很多尚待进一步探讨、明晰的空间。例如“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社会普遍认为文物“不能动”,很多政策或资金投入绕着文物走,本来价值最高的文物,反而最难得到关注。在乡村,由于建筑物更多为私人产权,更是对文物认定出现很大的抵触情绪。事实上,不得改变原状的是文物本体,如果附加的措施是具可逆性的、低干预的、对文物价值没有损坏的,可以得到审批许可。最突出的例子例如故宫午门展厅,古建筑的内部地面、藻井、壁画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而漂浮的玻璃盒子又为展品提供了环境密闭可控的适宜空间。虽然乡村遗产建筑不必以如此高科技的方式处理保护与利用的问题,但是方法是有的,技术上可行。法国著名的世界遗产丰特弗罗德皇家修道院(Fontevraud L'Hôte),位于卢瓦尔河畔的乡村小镇,修道院被整体改造为酒店,内部装修现代简洁,采用了整体可装卸的办法,没有对建筑本体有任何损害,充分满足了可逆性的要求,材料并不昂贵,只是需要更精细化的设计而已。对于文物建筑“不能动”的误解需要澄清。建筑师、运营者更有耐心与责任心,能够让最古老最精美的建筑焕发出新的光彩。大理喜洲的杨品相宅是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在不仅是运营成功的民宿——喜林苑,更成为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向很多国内外游客讲述白族民居的历史,传播地方文化。
4.5 大理喜林苑之杨品相宅(图片来源:喜林苑)
此外,文物保护法中的“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令很多人望而却步。其实,这里反对的是将文物抵押、转让、上市、变现等等行为,如果文物只是作为经营空间,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团队运营不是不可以;如果政府拥有所有权,主管部门行使监督权,社会力量进行合理化运营,是对文物利用更为有利的方式。事实上,文物无论其建筑物还是附着的土地,依据法律并不能形成企业资产,资产评估值为“0”。企业只能依靠未来10~20年使用期经营收入产生回报,很难实现资金平衡。对于量大面广的乡村文物建筑,政府财力难以覆盖,不仅不必谈虎色变,更需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厘清错误观念,完善公共政策,积极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在做好保护和监督的基础上,探索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在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国家文物局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推介乡村遗产酒店,推动农村非国有文物建筑及其宅基地依法流转”,为乡村文物建筑的合理利用提供了政策依据,并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分类编制开放案例指南”,公共政策体系未来愈发完善,无疑将激发更多人将视野投向乡村遗产。但是,在广泛性的实践开始之前,倡导什么与反对什么还是需要一定的社会共识。必须明确保护是一切的基础,利用的终极目标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对于政府、产权所有者、社会力量、运营机构,这是必须具备的价值观。只有在保护为主的基础上对利用的讨论和探索才有意义。建筑师是乡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执行者,但是精英主义和自我主义是经常出现的误区。建筑创作需要控制在合适的尺度,设计的古朴与时尚需要维持微妙的平衡。乡村遗产的改造与利用需要建立在价值认知的基础上,而价值的挖掘需要热爱的态度以及敬畏之心,文化的表达而非建筑的表达应成为追求的目标。建筑师需要始终持有尊重与理解的态度,而非自我炫耀,因为遗产不允许试错。乡村遗产的利用必须以文化彰显为主旨,摒弃牟利的目的。虽然在目前的文旅产业发展中,土地平衡几乎成为一切文旅投资的出路,但是对于乡村文旅,出于遗产环境维系的原则,土地开发的模式无法走通。近年,也出现了在梯田景观边建设别墅小镇的行为,遭到了各界的反对和批评。对遗产环境的破坏,是竭泽而渔的做法,大大降低了遗产价值,也使乡村文旅失去了持续发展的能力。乡村遗产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也需要多资金渠道的支持,但是,文化的传承需要始终秉持初心。乡村文旅的开展,更需要微改造的模式以及精准的投入运营管理。乡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个复杂问题。除了遗产保护与文化传承,要考虑如何富民,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要考虑与产业结合,带动农业增收,培育特色产业;还要考虑营收平衡,才能维持自身发展。这需要更广阔的视野与系统的解决方案。有两个有趣的案例,可以从多种角度提供借鉴。安吉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第三批立项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总占地逾400hm²,以安吉古城遗址、龙山越国贵族墓群为对象,通过历史文物展览保护、考古研学教育、田园农耕乐游等进行专业化运营。其中布局有与浙江省考古研究所共建的安吉古城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安吉古城遗址博物馆与北京大学共建的“考古博物大学堂”,以及利用原有乡村建筑改造的龙山驿酒店,作为遗址公园专有体验活动的配套设施。
6-8 安吉古城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安吉古城遗址博物馆、龙山驿酒店建筑群(图片来源:龙山驿)
过去面对大型考古遗址保护红线里的村庄,保护规划的策略通常是变为“无人区”,成本巨大,得不偿失。今天除了对占压重要遗址的局部建筑物予以拆除,村庄可以保留下来与遗址共存,在为文化旅游提供配套设施的同时,也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乡村文旅融合发展提供一种新的选择。另一个案例是位于云南红河州红河县撒玛坝梯田畔的康藤红河谷帐篷营地。虽然红河县的梯田并不在世界遗产范围,但是这个营地的许多做法都自觉地遵循了遗产保护的原则,并给出了一个整体性的解决方案,将哈尼梯田的价值进行了生动解读与传播,提供了一个典范性的样本。营地所在地原来是一个废弃的名叫“石头寨”的小村庄,由于交通不便,多年之前村民就不得不整体外迁,营地必须建设一套可达性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以及水电。与普通的乡村民宿相比,这样的投入是十分巨大的。营地对废弃的石头寨进行了景观整理,营造出一种类似“马丘比丘”的遗址美学。用于住宿的帐篷,形象自然朴实,与农田的基调统一,整体形成了一种山地聚落原生的场景感,体现了匠心与精细化设计。在运营方面,绝大多数员工都来自附近的村庄,当地的年轻人获得了很好的就业机会。这些年轻人不需要走出大山,就可以接受高水平的职业培训,了解新的理念和生活方式,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交流。通过非遗等手作体验,外来者了解到哈尼族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营地的物资供应来自于当地,在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通过特色食物,提供了一种农产品的营销路径。特别是对梯田米的推广,更体现了对梯田保护的本质认知。营地推出了梯田“永续计划”,在农户与外部世界之间架起了桥梁,通过高附加值的种植让农户受益。营地将茶马古道上著名的迤萨古镇、瓦渣土司府、他撒十二龙泉、苏红寨、宝华镇以及梯田景观串联起来形成环线,展现了马帮文明、土司历史以及哈尼族独特的农耕文化,成为一个大型遗产群落的文化锚地。只有17间帐篷的营地在运营方面的收益,相对于修路架桥等巨大的建设投入来讲,几乎是很难平衡的。但是康藤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即通过品牌战略而非个体项目获益,不失为在保护与利用之间寻找到了一条中间道路。遗产赋能乡村,乡村维护遗产,这将是一个保护与利用互为一体的美好图景。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将遗产保护与乡建结合,将文化展示与文旅产业融合,将文化主题的民宿作为乡村文化复兴传播的锚地,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我们期待着这一探索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开辟更为成熟的路径和范式。□本文引用格式:张谨.乡村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契机——乡村文化主题民宿[J]. 世界建筑, 2021(08): 8-11. 文化旅游驱动下乡村旅居探索——以文化遗产为特色的乡村住宿类项目 活化乡土聚落的空间营造方法探究——以松赞来古山居与黄河宿集·飞茑集预制装配式的模数体系与自然建造的双结构建筑实践为例世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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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刊载于《世界建筑》202108期。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