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于正遭抵制:抄袭拒不道歉的他们何以横行多年?

倘若不是这一次业内人士联合抵制,大部分观众都习焉不察,或者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妥。这是因为从平台到观众,不知不觉间都向郭敬明、于正的成功和流量妥协了。

近日,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点名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屡屡以导师、嘉宾的身份出现在各种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他们联合声明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

可能一些年轻的网友都不知道郭敬明、于正抄袭过,并且是有过法律判决的。一方面是,他们抄袭的事情是有些久远了;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抄袭却从未真正为此付出过代价,抄袭依然在娱乐圈“横行”多年

是谁在“纵容”郭敬明于正?又该如何有效地惩治这些抄袭犯?

不仅抄袭还藐视法律

郭敬明出版于2003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作家庄羽出版于2002年的《圈里圈外》。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做了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剽窃,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郭敬明虽然赔钱,但拒绝道歉。判决后郭敬明曾在文章里写道,“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

为此,庄羽于2006年6月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一中院决定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公告费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2014年,琼瑶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发起法律诉讼。同年12月,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与郭敬明一样,于正赔钱了,但拒不道歉。直到2018年,法院依据判决在报纸上刊登案件内容作为公告,该公告费用33.6万元全数由于正承担,于正将钱交付。至此,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全部执行完毕。

郭敬明、于正抄袭,是铁一般的事实,他们也赔偿了被侵权者的相关损失。问题是,他俩拒不道歉。从法律角度看,尊重并且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一个当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郭敬明、于正拒不道歉,也就是不履行生效判决,本质上是一种藐视法律的行为,是“错加一等”。

他们为何不道歉?这不是骨气和勇气,纯粹是死鸭子嘴硬、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行为。郭敬明在博文,以及影射该事件的《夏至未至》里,都是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受害者”——自己那么善良那么努力却遭人妒忌被人陷害。于正的脸皮同样厚到极致,抄袭事件后几次接受采访,含沙射影琼瑶是“小家”,自己是“树大招风”。

他们或许以为,自己的事业成功,就是对昔日嘲笑他们的人的“打脸”,这是自卑者的一厢情愿。不论他们今日多么成功,曾经是“文贼”的事实不会改变;拒不道歉的“文贼”哪怕再成功,也得不到他人真正的尊重。

(于正。IC photo / 图)

“流量至上”让抄袭者横行

让人尴尬的是,郭敬明、于正明明抄袭了,明明有污点,明明拒不道歉,可他们仍在各大综艺节目中以“成功者”“导师”的身份亮相。尤其是这两年的一些演技类综艺中,他们都开始指导别的演员怎么做人怎么演戏了。比如郭敬明参加了两季《演员请就位》,于正2019年参加了《演技派》,2020年则参加了《我就是演员3》。

让抄袭者当圈内的导师,这一画面不显得太滑稽太违和吗?

倘若不是这一次业内人士联合抵制,大部分观众都习焉不察,或者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妥。这是因为从平台到观众,不知不觉间都向郭敬明、于正的成功和流量妥协了。

应该承认,郭敬明、于正虽然讨人厌,但二人是非常成功的商人,有爆款作品(虽然可能质量糟糕),也捧红了一堆人。在慕强心理作祟下,很多人被他们成功的光环迷惑了,认为他们如此成功,肯定有过人之处,他们说的一些话也是对的,可以来“学习学习”。于是俩人之前的抄袭污点,就被忽略不计了。

对于平台来说,节目想火爆,就要有人敢说,有人引起争议,有人“招骂”。郭敬明、于正“身兼数职”。他们敢说——毕竟抄袭都敢,讲话不留情面,有惊人之语;他们敢于点评——不管他们真懂还是装懂,似是而非就能够引发公众讨论;他们在舆论观感中不佳,哪怕招人骂也不会粉丝抵制这抵制那的,非常适合拿来做“靶子”……

总而言之,他们自带流量和话题。就像《演员请就位2》《我就是演员3》播出期间,很大一部分热搜都是他俩带来的。少了他们,节目就少了话题度。平台最终选择向流量妥协,而忽略了让抄袭者担任导师是不是会有价值观上的导向错误,是不是会给青少年造成误导。

那么,又该如何看待111位影视行业从业者的联合抵制?

联合抵制得到了大多人的叫好,这是行业自我纠正、自我净化的一种努力。有些事情法律没有办法管,而平台又因为流量至上而走偏时,的确需要有行业人士发出清醒的声音。

不过,对联合抵制也有不同看法。联合抵制声明里的个别编剧,本身也卷入抄袭疑云。抵制声明里说拒绝“融梗”,怎么界定融梗仍众说纷纭,很多通俗影视剧编剧都使用过别人的套路,这是“融梗”吗?要抵制别人,是不是先把自个给抵制了?并且动辄举起让人“社会性死亡”的大棒,可能也有抱团、以暴制暴之嫌。郭敬明、于正抄袭了,如果他们诚恳道歉并改正错误了,那么他们创作的权利,也不应该被剥夺了。

可见,与其让业内的人单打独斗式的抵制,更需要专业、清晰、有约束力的行业规范和准则。它既要有力约束个体,更要有力约束平台。比如电视台和视频网站能用哪些人不用哪些人,都有据可循、有章可依。因此,我们呼吁郭敬明、于正勇敢直面自己的抄袭事实,向公众诚恳致歉。同时,也呼吁有约束力的行业法规能够尽快出台,避免平台和资本出于逐利冲动而丢掉了底线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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