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后3个皇帝:同治、光绪、宣统都“绝后”,原因史书没有记载!

泱泱大清朝统治了中国近代近300年的时间,到了最后三个皇帝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情,同治皇帝、光绪皇帝、宣统皇帝都“绝后”没有留下任何子嗣。

爱新觉罗皇族在最后的几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妻妾成群的皇帝怎么就连一个孩子也生不出来呢?

同治——穆宗毅皇帝载淳,孝哲毅皇后阿鲁特·宝音。同治皇帝是咸丰皇帝和慈禧生的,仅仅当了三年皇上的同治在1875年1月就去世了,他与众多的后妃宫女生活了两年零三个月时间,居然没有留下一点骨血,实在不可思议。

光绪——德宗景皇帝载湉,孝定景皇后隆裕皇后叶赫那拉·静芬。同治皇帝无后,慈禧太后只能选了自己妹妹的儿子光绪即位(光绪父亲是道光皇帝的嫔妃所生,光绪的母亲是慈禧的妹妹),谁知光绪也不争气一直死也没有生下一男半女。

溥仪与“孝恪愍皇后”婉容。爱新觉罗皇族无奈之下只能选择皇室旁支宣统即位,宣统活到61岁和他的前辈们一样,无子而终。爱新觉罗氏皇族悲哀连连一连三代都没有子嗣传承,是不是史学家忘了记载?这个可能性很小,皇家子嗣是国家的大事,作为史官不可能忘记记载,也不敢忘记,除非不想活了。

溥仪与“孝睿愍皇后”李淑贤。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让爱新觉罗皇族绝后了呢?因为皇帝无子是当时清廷的忌讳,相关的史书、医书都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不过后人推断可能是爱新觉罗皇族的婚配制度产生的影响,从努尔哈赤起清朝就有父亲的妻子妃子在死后嫁给儿子的制度,这种情况在我国的少数民族经常有,汉朝时期的匈奴王在自己死后,他的皇后就要嫁给自己的儿子(前提是儿子不是皇后生的,这个还是要避讳的)。

皇帝娶的老婆可以是自己亲生母亲的姐妹,什么表亲更是小儿科。由于这种长期的近亲结婚,可能在同治,宣统,光绪身上产生了病变,以至于不孕不育。其实到了咸丰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咸丰帝一生风流成性,有名分的后妃十九人,却只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封建时代,皇帝绝后不仅是皇族的不幸,也是整个国家的不幸,常常因此引发政治灾难。载漪、荣禄之辈,正是钻了光绪帝绝后这个空子,伙同慈禧太后篡夺大权,也使得曾创造无数辉煌的大清王朝终于在洋人的炮火下走向灭亡。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他们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后代无法从他们那里产生变异,有害基因将之传递给子孙。

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

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双方有较多相同的基因,容易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传递(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 5 ~ 6 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

因此,根据我国目前的人口形势和医疗水平,为了尽量减少近亲结婚造成的遗传缺陷,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 如何判断是第几代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亲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亲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亲结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中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姐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姐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2. 近亲结婚的风险有多大?

上表所列的近婚系数就是其遗传风险。对于发病率较低的疾病,如白化病,这种风险率一般高于随机婚配;如果是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如我国南方的地中海贫血或蚕豆病,这种近亲结婚带来的风险并不一定高于当地人群随机婚配引起的发病风险。

3. 与近亲结婚的后代能不能结婚?

虽然为近亲结婚后代,如果其家族和本人没有明显的遗传病史,与其他非近亲的配偶结婚后,不应担心近亲结婚带来的后果。或者说,对后代的影响与正常婚配没有明显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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