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柏林警察醉驾撞死人,还相互包庇!
1年前,51岁的警察Peter G 使用警车撞死了21岁的女孩Fabien M. 经检查肇事警官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Promille。1年后该事件终于发酵目前已经对该警官涉嫌醉驾和过失杀人进行调查。
2018年1月29日13:00,警官Peter G. 驾驶警车以134km/h的速度在柏林市中心亚历山大广场驶过,不久和一个Renault Clio的车相撞,造成Renault 的车主,年仅21岁的女孩Fabien M. 当场死亡。两车相撞时,警车速度为90km/h。车祸现场,警察没有为肇事警官做酒精测试,而是事故处理后将其送往医院抽血化验。
警方事后对该事件的解释为:
- 警官Peter G. 和另一名年轻的女警察接到警报后使用警车,蓝灯和警报器前往事发地点。交通事故是发生在出勤过程中,Peter G. 驾驶警车。但是之后发现那次报警是一个误报。
- 调查中发现死亡女孩车中有一个处于通话状态的手机,从而断定该女孩开车时在通话中。
检察院方面称,该案件的调查在2018年秋季已经结束。然而有人对该案件的处理不服,该案继续调查。结果就在上周才发现医院出具的关于肇事警官的血检报告: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Promille!这个酒精含量意味着饮用了5瓶半啤酒!
根据交通法专家:任何交通事故的处理最常规的证据检查模式就是酒精测试。而警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则更需要进行严查。而且之后等医院结果出来竟然没人关心结果。Charité的医学主任Ulrich Frei证实,他们等了一年才有人来领取这份化验报告!而且后来的调查事实证明被无辜撞死的女孩根本没有使用手机通话,之前所谓死者开车通话的说辞都是警方的不实传言!
肇事司机Peter G.在车祸后的一周曾在facebook上发布:“我们警察真的就是一个大家庭,这太让我开心了!感谢所有在场的人和你们担负的风险。”
这简直是令人发指!
关于后续的柏林警方内部包庇调查还没有进一步报道。
在德国,像警车这种特别权利驾驶是没有明确的速度限制的,但是警察也必须考虑到交通状况,天气条件,照明条件的影响调整速度,以免发生意外。执法警察每年会接受一次驾驶安全培训。但是在交通管理条例中第35条规定,警察在不危及他人安全时,理论上可以以180km/h的速度驾驶。但是发生意外并不豁免其法律责任,例如过失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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