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等西方国家制裁津巴布韦20年,经济损失高达1000亿美元,借款成本高出10倍

据先驱报报道,美国及其西方盟国单方面对津巴布韦实施的非法经济制裁,给津巴布韦经济造成的损失已激增至1000亿美元,借款成本比大多数国家的平均水平高出10倍以上。

经济制裁加剧了津巴布韦政府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负担,如水、健康和教育,破坏了该国民众的生计。

昨天,联合国特别报告员阿丽娜·杜汉(Alena Douhan)教授在对津巴布韦进行为期10天的访问后发表了一份报告,报告中提到了单边强制措施对津巴布韦人权造成的负面影响。

在访问结束时,杜汉教授会见了来自政府、反对党、民间社会、私营部门的代表,并访问了布拉瓦约,并就制裁措施提出了第一手资料。

20年前,西方国家对不可逆转的土地改革计划实施了惩罚措施,对津巴布韦经济命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据报道,自2001年以来,津巴布韦失去了大约1000多亿美元的双边捐助、国际商业贷款,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的赠款和贷款。2017年津巴布韦在基础设施融资方面存在340亿美元的资金缺口。无法创造额外的收入,国家糟糕的经济表现限制了政府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能力。

杜汉教授表示,到2018年底,津巴布韦累积了80多亿美元的外债和大约69亿美元的国内债务。

杜汉教授在报告中表示,在获得信贷方面,据报道,由于风险认知和过度合规,津巴布韦的贷款价格为7%;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是0.5%。大多数商业贷款的期限都在10年以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津巴布韦列为“债务困境”国家,该国长期拖欠国际金融机构和商业债权人大量债务。

杜汉教授表示,2001年,分配给津巴布韦的官方发展援助降至约1.6亿美元的历史低点,导致私营企业大批撤离。津巴布韦就这样被迫自生自灭,多年来无法获得国际援助和融资,被逐出全球金融市场。

杜汉教授在评价制裁的合法性时强调,根据国际法,未经或超越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方面措施,只有在符合国家的国际法律义务或在根据国际责任法律规则的反制过程中才能采取:适用于违反国际法律规范的国家,旨在恢复国际义务的履行,与所发生的违反行为成比例,是必要的,并且不侵犯基本人权。

杜汉教授指出,对津巴布韦的自然人和法人实施的单方面制裁,对银行和第三国公司的次级制裁,以及广泛的过度遵守,引起了人们对是否符合国际法律标准的严重关切。

杜汉教授表示,对制裁的过度遵守加剧了已经存在的社会和经济挑战,给津巴布韦人民,特别是贫困人口、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边缘化和其他弱势群体带来灾难性后果。

杜汉教授敦促所有对话方(包括国家、国际组织、银行、私营公司和民间社会)避免胁迫、书面或口头威胁或任何其他可能导致或导致过度遵守的行为,并在取消单边制裁之前的过渡时期,以最狭隘的方式解释所有限制。

杜汉教授建议美国政府停止对津巴布韦的国家紧急状态,因为这不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范。

非洲(africapaper)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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