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恃厂卫治国,明朝灭亡,厂卫停止:明代自创刑法之东厂与西厂
作者:史遇春
明思宗(朱由检,公元1627年年~公元1644年在位)即位之后,魏忠贤被劾十大罪,朝廷先命将其安置凤阳,遂命将其逮押治罪。魏忠贤行至阜城,听闻消息,自缢而亡。朝廷下诏,磔裂其尸。
随后,宦官王体乾、王永祚、郑之惠、李承芳、曹化淳、王德化、王之心、王化民、齐本正等相继统领东厂,大明王朝的告密之风,未曾稍有止息。
王之心、曹化淳因所谓“缉奸”而被朝廷叙功,恩荫泽及家人,其弟侄人等,甚至还被授予锦衣卫百户之职。
王德化与东厂理刑吴道正等人,侦探阁臣薛国观的阴事,致使薛国观被皇帝赐死。
此时,锦衣卫指挥使震慑于东厂威势时日已久,锦衣卫之于东厂,大抵皆是俯首摇尾,为其所用。
明思宗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御史杨仁愿上疏,他说是:
“高皇帝(指朱元璋)设立官制,并没有所谓的缉事衙门。臣下如有不法,则由言官直接纠责,并无暗地告诘之事。”
“后来,为了肃清辇毂,才建立东厂。”
“臣待罪南城之时,所阅览的词讼,多是因‘假番’而进行诉冤。”
“所谓‘假番’,即假称东厂。”
“假称东厂,就可以为害如此、就可以造成冤狱;更何况,官民人等,要实际面对的,是真正的东厂呢?”
“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全都是由长期累积的威势所造成的!”
“所谓长期累积的威势,就是因为东厂考核奖励提拔的办法,是以上报事件的数量多寡作为标准。”
“为了获赏升进,番役们就常常悬赏高价来买取事件。”
“为了钱财,受买者甚至诱导民众去做奸盗之事,然后,他们再用其事来出卖被诱导者。”
“番役为了升进,从来不问被告发者所自何来、从来不问告发者的消息所来何自。”
“诱导者收钱之后,坦然离去。”
“另外,还有怀挟私忿者,会去自首告发,以此诬陷其所仇视者,致使所仇视之人遭受重罪。”
“一般而言,怀挟私忿者的自首告发,没有不得逞其志的。”
“伏愿皇上放宽对东厂办理事件数量的苛求,这样,东厂番役们为奖赏提拔而追求事件数量的情况就会趋缓。”
“情况趋缓之后,买事件与卖事件者均可止息。这样,长期累积的威势或可稍微减轻。”
后来,杨仁愿又切直谏言:
锦衣卫的校尉不应当由东厂指使派遣。
为此,朱由检曾谕示东厂,要求东厂所缉案件,仅限谋逆乱伦,其他作奸犯科的事,自可由有司处置,不宜缉办,并且对在东厂任事的凶横贪财的锦衣校尉进行申诫。但是,后来,朱由检更加倚恃东厂、锦衣卫。
直至明朝亡国,厂卫才得以停止。
(本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