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东陵”相关问题初探

摘要:根据历史文献,所谓“秦东陵”应称为“芷阳秦陵”或“秦芷阳陵区”。目前考古所发现的秦陵并不是此前所披露的“四座陵园”,而是“两座陵园”;两座陵园的墓主分别应为昭襄王、唐太后以及宣太后。秦东陵还未发现的庄襄王及帝太后陵应在原三号陵园以北隔沟相望的杨寨塬寻找。

  从1986年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所)在临潼韩峪乡发现秦陵至今已经30多年了。30年来学术界发表了多篇考古调查、勘探简报和研究文章,披露了临潼韩峪乡秦陵的田野考古成果,并对其称谓、时代、墓主、形制特点及出土器物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

  近年来随着国家文物局大遗址考古工作的展开以及秦咸阳陵区、平阳陵区的新发现,我们对包括临潼韩峪乡秦陵在内的秦人陵墓有了一些比较深入、细致的认识。现将“秦东陵”有关问题陈述于后,敬请指教。

  一、称谓

  对临潼韩峪乡秦陵的称谓,《秦东陵探查初议》讲的最为清楚:“《汉书·萧何传》载:'召平者,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长安城东,瓜美,故世谓之东陵瓜,从召平始也’。今西安市灞桥区与临潼县斜口乡交界处有邵平店村,即昔日召平种瓜处。阮籍有《咏怀》诗:'昔闻东陵瓜,近在青门外,连畛距阡陌,子母相钩带’。王昌龄亦在《霸桥赋》等诗作中提及秦东陵。从这些记载中我们知道'东陵侯’是秦王朝管理东陵陵园的官职,秦末召平任东陵侯。'东陵’之名始于秦代是无可置疑的。”“秦东陵之名,是秦代按照方位对其王室陵园的命名,它是与雍城三畤原上的秦公诸陵相对而言。”“并明指'雍城陵区,亦称'西陵’,在今陕西凤翔。”与此同时或稍后,临潼韩峪乡秦陵的考古资料均以“秦东陵”的称谓发表刊布,并逐渐得到当时大多数学者的认可。

  此后陈治国、杜应文、孙伟刚等学者先后发表意见,对“秦东陵”称谓及其来源提出不同观点。陈治国认为:“召平所为的'东陵侯’只能是一种'特立名号’'美号’,没有实际意义,既不是地名,也不是陵园的名称,与秦王室的芷阳葬区也没有任何关系。”

  杜应文则对历史文献进行了细致的检索,梳理出两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时期秦东陵的不同称谓,最后认定“秦东陵原名应为'芷阳’是无误的。西汉初年司马迁在编纂《史记》中秦史的部分时,参阅秦代官方保存下来的档案资料并经仔细考证,只写“葬芷阳”“葬芷阳郦山”等是尊重历史事实的记录。”“实际上所谓的'秦东陵’,与秦始皇'丽山’陵园被称为'秦始皇陵’一样,只能看作是后人赋予它的一个俗称,并非是其原名。”

  众所周知:目前最早记载“秦东陵”的资料有6条,均出自司马迁的《史记》。

  《史记·秦本纪》:“四十年,悼太子死魏,归葬芷阳。”

  《史记·秦本纪》:“四十二年,安国君为太子。十月,宣太后薨,葬芷阳郦山。”

  《史记·秦始皇本纪》:“昭襄王享国五十六.葬茝阳。”

  《史记·吕不韦列传》:“始皇七年,庄襄王母夏太后薨。孝文王后曰华阳太后,与孝文王会葬寿陵。夏太后子庄襄王葬芷阳,故夏太后独别葬杜东,曰'东望吾子,西望吾夫。后百年,旁当有万家邑。’”

  《史记·吕不韦列传》:“始皇十九年,太后薨,谥为帝太后,与庄襄王会葬茝阳。”

  《史记·六国年表》:“太子质于魏者死,归葬芷阳。”

  基于最早的记载和前述陈、杜两位的分析,笔者同意“秦东陵”并非是我们所言的临潼韩峪乡秦陵的原名,其本名应为“芷阳”。

  考虑到考古学研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避免“大堡子秦公墓地”“雍城秦公陵园”“秦东陵”“咸阳原秦陵”等不同定义的名称混用;避免“雍城秦公陵园一号陵园”“雍城秦公陵园六号陵园”之类同一名称“叠床架屋”式的陈述,笔者建议:

  1.每一处陵地称为一个陵区,如雍城陵区、芷阳陵区。

  2.依照“城陵相依、陵随城移”的规律,在不同的都邑附近营建的陵墓不应划归同一陵区,如建在秦都咸阳附近的咸阳陵区、芷阳陵区等等。

  3.在同一都邑附近营建的陵墓,不属于同一地理单元的也应区别对待,如:咸阳附近的咸阳陵区有陵园3座,骊山陵区仅秦始皇陵1座等等。

  4.一个陵区至少应有一座以上的公(含夫人)、王(含后)、帝陵(或后陵),如骊山陵区、杜东陵区、韩森寨陵区。

  一言以蔽之,“秦东陵”最符合历史史实、最科学的称呼应为“秦芷阳陵区”。

  二、四座陵园?

  主持田野考古调查、勘探的程学华等认为“秦芷阳陵区”应该是“陵园四座”(图一)。

  一号陵园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4000、南北宽1800米,面积72万平方米。陵园内勘探出“亚”字形大墓2座、陪葬坑2座、陪葬墓2处、地面建筑基址4处。2座“亚”字形大墓为陵园的主墓,大小相同,主墓道皆为东向;2座陪葬坑分别位于主墓东墓道以东偏南处,勘探发现有马骨、木迹、漆皮、骨饰等;其它的陪葬墓位于M2的东南和西南部。

  二号陵园位于一号陵园东北方向1500米处,韩峪乡范家村北。陵园范围东起北沟村,西到枣园村,南起三冢村北无名沟,北达武家沟,东西长500、南北宽300米,总面积为15万平方米。二号陵园内勘探发现有“中”字形大墓1、“甲”字形大墓3座,陪葬坑1座,陪葬墓区2处、地面建筑1处。

  三号陵园位于武家沟村北100米处,东南距一号陵园1500米,陵园西、北两侧利用天然壕沟作为其兆沟,东、南两面兆沟为人工开凿。东西长280、南北宽180米,总面积为48400平方米。陵园内有“中”字形大墓1座,封土呈覆斗形,东西向,西墓道长于东墓道;还发现有陪葬墓区1处,建筑基址2处。

  四号陵园位于小峪河南岸,整个陵区位于山前冲击扇面上。陵区东起马斜村,西至染房村,南抵井深沟,北到小峪河南岸,与一号陵园隔河相望,相距约2500米,总面积达80万平方米。陵园内发现“亚”字形大墓1座,“甲”字形墓葬2座,小型陪葬墓群1处。

  在此后相当长时间内,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学者认可了程学华等“四座陵园”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研究。

  根据新的考古资料和研究我们发现,秦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仅名称有所变化,其陵园的核心—陵墓的形制也是有所变化的。即:第一阶段:春秋早期,其代表为甘肃礼县大堡子山墓地,其墓主级别为“公”,其名称为“西垂”,其墓葬形制为“中”字形;第二阶段:春秋中期到战国中期,其代表为雍城秦陵,其墓主依然为“公”,其名称为“雍”,其墓葬形制还是“中”字形;第三阶段:战国晚期,其代表为咸阳秦陵,其墓主为“王”,其名称变为“公陵”“永陵”,其陵墓形制升华为“亚”字形;第四阶段:战国晚期到统一秦,秦始皇陵是此阶段唯一的代表,其墓主为“帝”,其名称为“骊山”,其墓葬形制无疑应为“亚”字形。

  正如赵化成所言:(秦东陵)“只有亚字型大墓才是王墓,这一点,已为大家所共识。”我们补充后半句:“秦人进入王国时代之后,只有发现“亚”字形陵墓的墓园,才能称为陵园。”

  对照上述秦陵墓葬形制演变的大致规律,我们发现前述四座陵园中有两座是值得质疑的。

  一号陵园内勘探出2座“亚”字形大墓、2座陪葬坑、2处陪葬墓、4处地面建筑基址。四号陵园内发现“亚”字形大墓1座,“甲”字形墓葬2座,小型陪葬墓群1处。这两座陵园的主墓为“亚”字形,符合秦陵演变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陵墓形制的基本特征也是最为重要的标准。

  二号陵园内勘探发现有“中”字形大墓1座、“甲”字形大墓3座,陪葬坑1座,陪葬墓区2处,地面建筑1处。三号陵园内有“中”字形大墓1座,封土呈覆斗形,东西向,西墓道长于东墓道;还发现有陪葬墓区1处,建筑基址2处。考古资料证实虽然“中”字形大墓从春秋早期秦襄公立国到战国中期一直是秦国诸公陵墓的不变形制,但至少从惠文称王以后秦国诸王的陵墓形制改变为“亚”字形。也就是说,秦陵发展到战国晚期的“王国时代”,其陵园的主墓必然是“亚”字形,而“中”字形不是主墓,只能是祔葬或陪葬墓。

  此外,所谓的位于一号陵园东北方向1500米处,韩峪乡范家村北的二号陵园东西长500、南北宽300米,总面积为15万平方米。所谓的位于武家沟村北,东南距一号陵园1500米三号陵园东西长280、南北宽180米,总面积为48400平方米。其狭小的面积也足以证实它们不是陵园,充其量不过是一号陵园的2座祔葬或陪葬墓园。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目前“秦芷阳陵区”发现的是2座陵园。一座是由原一号、二号、三号所有遗存共同组成的新的一号陵园,原一号陵园是新的一号陵园的主体,原二号和三号陵园是其祔葬或陪葬墓园。其陵园范围东起韩峪原东端,西邻韩峪古河道,南到韩峪沟,北达王坡沟,也就是说,一号陵园的范围基本包括了今整个韩峪原。其形状呈扇形,东窄西宽,东西最大长约3、南北最宽约2.4公里,面积近4.8平方公里。

  而原定的四号陵园则应为新的二号陵园,其内涵、主体不变。其范围东起马斜塬东端,西邻韩峪古河道,南到洪庆沟,北达韩峪沟,范围基本囊括了今整个马斜塬。其形状亦呈扇形,东窄西宽,东西最大长约2.4、南北宽约2公里,面积近3平方公里(图二)。

  三、墓主

  “秦芷阳陵区”发现后,程学华、张海云、韩伟、王学理、赵化成、王辉、孙伟刚等学者先后就墓主问题发表了卓有见地的研究观。随着陵园数量的调整,其陵墓主人的认定似乎也应该有所微调。

  首先,我们来梳理秦芷阳陵区的入葬者、入葬者的级别、入葬者的组合关系等等。

  根据前引《史记》六条记载,可知葬于芷阳陵区的有:悼太子、昭襄王、宣太后、庄襄王和帝太后。另据《史记·秦本纪》的一条记载:“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尊唐八子为唐太后,而合其葬于先王。”得知唐八子即唐太后与昭襄王合葬于芷阳陵区。也就是说,入葬秦芷阳陵区的有悼太子、昭襄王、宣太后、庄襄王和帝太后以及唐太后等六位王、太后及太子。

  以宣太后、昭襄王和唐太后、庄襄王和帝太后的级别,其墓葬形制为“亚”字形应无异议。悼太子未享国,“亚”字形应该不能使用,略低一等的“中”字形是符合礼制的。

  宣太后原是惠文王之妾,其夫惠文王与其后惠文后合葬公陵已久,且身份尴尬,难入公陵,故另葬芷阳。由于宣太后是昭襄王之母,庄襄王之曾祖母,于礼既不能与其子昭襄王合葬,更不能与其曾孙庄襄王合葬,单独起陵,靠近其子昭襄王是合乎情理的选择。

  昭襄王和唐太后是夫妻,庄襄王和帝太后是夫妻;夫妻合葬一处,男南女北、王南后北是秦人雍城以来的传统。即昭襄王和唐太后一组,庄襄王和帝太后一组,两座陵园、两组四座“亚”字形大墓的存在和布局不仅是合理的,也应该是必然的。

  悼太子未享国,独建陵园于礼不和;作为昭襄王之子,未继位的太子,其墓建园、其园位列昭襄王和唐太后合葬陵园祔葬墓之首应是其不二选择。

  梳理结果:文献明确记载入葬秦芷阳陵区的有六人;分两个级别:悼太子未享国,低于王级,墓葬应为“中”字形,宣太后、昭襄王等五人或王或后,陵墓应为“亚”字形;入葬的六人根据婚姻和血缘关系应有三个组合:昭襄王、唐太后、悼太子为一组,庄襄王和帝太后为一组,宣太后独自一组。

  因此秦芷阳陵区埋葬一代太后、两代秦王,应有陵园三座:第一座陵园内只有一座“亚”字形大墓,墓主为宣太后,入葬时间为公元前265年;此陵园应距昭襄王陵园不远。第二座陵园距第一座陵园相对较近,并且有悼太子的“中”字形祔葬墓;内有两座“亚”字形大墓,陵墓的主人为昭襄王和唐太后,入葬时间为公元前251年或稍后。第三座陵园距第一座陵园相对较远,内有2座“亚”字形大墓,陵墓的主人为庄襄王和帝太后,入葬时间为公元前247年和公元前228年。

  对照已有的田野考古资料,大致可以认定:此前所谓的四号陵园,孤立的一座“亚”字形陵墓,其主人为宣太后芈八子。此前的所谓一号、二号、三号陵园其实是一座陵园。原一号陵园内的两座“亚字形”陵墓居南的M1墓主是昭襄王,北侧的M2墓主是其妻唐太后。原内含“中”字形墓葬的二号、三号陵园是M1、M2的祔葬墓,其中具有“中”字形的所谓原三号陵园应是悼太子的墓园。至于我们认定的第三座陵园,庄襄王与帝太后的合葬陵园目前阙如。

  四、结语

  根据上述初步探索及其认识,我们对今后秦芷阳陵区的田野考古工作有如下建议:

  1. 对目前最有可能、且已经有初步线索的原三号陵园以北隔沟相望的杨寨塬进行大规模考古勘探,争取发现并确认秦芷阳陵区第三座也是最后一座陵园、第四和第五座也是最后两座“亚”字形陵墓。

  2. 对已经发现确认的两座陵园进行更细致的考古勘探,确认或排除陵园的垣墙,发现、确认陵园的围沟(人工或自然),真正全面地掌握、了解其规模和布局。

  3. 对一号陵园M1上部进行适当面积的试掘清理,确认或排除封土、墓上建筑的存在与否,掌握可能存在的封土和墓上建筑的形制、规模和布局,争取补上秦人陵墓制度链条上关键的一环。

  希望得到方家指正;希望新的考古工作成果能验证或否定我们的推测。

(作者:焦南峰 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李岗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原文刊于《考古与文物》2021年第1期;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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