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消防巡逻制度
消防安全员值班巡逻制度
1、各单位必须配有值班人员,设有值班报警电话,备有充足的灭火设施和器材。
2、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区域内的各个部位,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是否有余火未烬,电源是否切断等,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得留死角,更不得敷衍了事。
3、仓库、商场、易燃物存放地、公共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值班人员应坚持坐岗制,不得擅自离位或随意找人代岗,并定时巡逻。
4、值班人员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
5、重大节假日,单位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坚持值班制度,并应保证联络畅通。
6、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7、值班人员应经过专门的 消防知识培训,具备基本的防火知识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得使用老、弱、病、残人员值班。
8、发现失火,应及时报警和扑救,不得隐瞒不报或置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而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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