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驿站回归市场化管理,'关照'了保健食品

庶正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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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打通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载体,北京养老服务驿站亟待回归市场化的轨道。12月28日,在北京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并解读了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庶正康讯了解,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作为北京市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以及全国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朝阳区开始推行“驿站式”养老服务模式,为附近社区老人按需制定特色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满足老人的各项生活需求。朝阳区提出机构养老“保基本、退普惠、引高端”、社区养老“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居家养老“网格化、零距离、驿站式”的发展思路。
(图片来自网络)
李红兵介绍,《办法》为本市的驿站建立了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换言之,只要不违反负面清单,驿站可依法自主开展各类市场化养老服务。“通过《办法》的出台,本市将为驿站明晰角色定位,打破各种不适应市场的管制行为,让驿站重回市场化的轨道。”李红兵表示。就此,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多家在京经营养老驿站的企业,在各企业负责人看来,此前,北京的养老驿站确实存在定位不清、开展市场化服务限制多等问题,新政出炉后,驿站或迎来新一轮的转型洗牌潮,向着更可持续的方向加速前行。
“松绑”
“驿站究竟能不能充分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去开展服务?”这个疑问几年来一直悬在北京某养老驿站站长小张(化名)的心中难以消除。小张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办法》的出台,确实让他以及与他一样抱持疑问的同行们兴奋不已,因为,他们终于看到了一条清晰的前路。
据介绍,《办法》规定,驿站在完成呼叫服务、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六大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上,可拓展开展市场化的养老服务,满足社会上普通老年群体个性化、市场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而李红兵更进一步提出:“驿站只要聚焦老年人依法去组织服务,且不违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均应予以支持。”
具体来说,根据《办法》,本市严禁养老服务驿站出现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及对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各种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等10项行为。
而除了设立“负面清单”作为市场化服务的衡量标准,《办法》还提出,在实行驿站责任片区的过程中,市场化养老服务不受驿站服务责任片区的限制。
在北京某养老驿站连锁集团负责人看来,以往,北京关于养老驿站相关的政策,大多都是从监管的层面出发,普遍规定的都是驿站“能做什么”,而这一次,《办法》却给出了一张“负面清单”,向行业传达了一个新的政策导向信号,即“非禁止既许可”,加速推进本市的养老驿站步入市场化改革通道。“近年来,养老服务发展日新月异,如果只是规定‘能做什么’,那供给很可能无法赶上市场需求的变化。”该负责人称。
值得一提的是,李红兵还在解读《办法》时表示,为更好地满足社会上普通老年群体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驿站可参照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模式、监管模式,发挥街道(乡镇)对居家养老服务统筹作用,支持驿站连锁品牌运营,鼓励为责任片区内老年人提供24小时应急援助服务。此外,驿站还应建立驿站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驿站运营方招募工作。
北京龙振养老服务中心理事长张玉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办法》的出台,放开了那只一直限制住驿站市场化发展的“手”,确实大大提振了行业信心。“新政出台后几个小时,我就接到了不少同行的电话,大家都很兴奋地畅想着未来要如何拓展自己站点的服务、推动经营模式转型。”张玉称。
困局
“其实,在驿站这种形态出现初期,它是兼具公益化和市场化双重属性的。”李红兵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随着需求端和管理端认知的变化,养老驿站的路却越走越“窄”了。
优护万家养老服务集团副总经理娄冉就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长期以来,驿站主要提供的就是六大项基本服务,盈利空间其实并不大,加上驿站的人员、水电等开支,有时甚至不能实现收支平衡。“以助餐为例,驿站会按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荤素搭配的老年餐,但按照要求,餐食的定价要明显低于市场价,同时,站点内大部分文化娱乐、慰老服务是免费提供的,算下来,驿站的收入往往很难覆盖驿站的日程运营开支。”娄冉坦言,对驿站来说,自主的运营和造血能力是关键,若行业内接连出现亏损现象,很可能导致驿站的服务品质下降。允许甚至鼓励驿站运营负面清单外的市场化服务,就是给驿站提供造血能力。
上述养老驿站连锁集团负责人也坦言,此前在经营过程中,驿站确实面临着基层管理部门对于养老驿站市场化服务不太能够接受的现实。“一些街道、社区认为自己为驿站提供了免费的场地,驿站就应该按照自己要求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但往往这些项目,大多无法支撑一个驿站正常运转。在此情况下,部分驿站想要探索社区大集、康复理疗等更市场化的供给时,街道、社区经常表现出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是明确反对的态度。”该负责人称。
在李红兵看来,当前驿站仍存在“重建轻管”和过度监管并存的问题,束缚了这一行业的市场化发展,使驿站经常不能按照周边老年人的需求来寻找适合自身的经营模式。
此外,李红兵还提出,此前,北京的养老驿站还存在“站点跟着物业走”,而不按照老年人需求设立的情况。前文所述养老驿站连锁集团负责人就透露,当前确实有养老驿站在建设的过程中,并不是完全根据需求、老年人口热力图来选择点位的现象。而对于这种情况,娄冉则表示,驿站在选址时确实面临不少难题,尤其是一些配套服务相对完善的社区,由于驿站中的部分功能与已有设施存在重叠,街道、社区在引入驿站时就会相对谨慎。“如果未来街道能加强整体规划和功能整合,适当缩减重叠的业态,缺乏的功能由驿站补齐,也能给驿站更多的选择空间。”娄冉称。
破题
其实,除了为驿站打开市场化服务的大门,《办法》也给出了不少“真金白银”的补贴措施。具体来看,根据《办法》,驿站建设继续坚持“政府无偿提供设施”原则,对老年人口密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的城乡社区,由街乡镇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获取土地或设施建设驿站,或通过给予租金补贴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建设运营驿站。租金补贴参考市场行情确定,最高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
不过,对于补贴的领取,新政也更加强化了对驿站的服务质量、市场化转型情况的“考核”。比如,《办法》就明确指出,要全面开展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建立驿站星级评定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机制。随着监管与补贴的不断完善,驿站急需找到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
在上述养老驿站连锁集团负责人看来,按照当前老年人的需求,未来,负面清单之外的康复理疗、老年旅居、社区大集、老年用品和辅具销售等,都可以成为驿站市场化服务的重点项目,如康复服务可以采取人力+康复设备服务相结合的形式,降低人力成本,通过高频次的服务或者更合理的定价来获得相应的收入。该负责人表示,从理想的情况来看,未来养老驿站的收入应该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1/3来自政府购买的托底服务等项目;1/3源于非政府保障人群自费的助洁、助浴等服务;还有1/3则是由衍生服务提供,比如产品销售、线上服务等。
而娄冉则提出,随着驿站重回市场化轨道,驿站可尝试引进更多的专业团队,汇集更多资源,实现产品的市场化配给,并将服务精准对接到不同的老年群体。“从驿站的调研情况来看,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以及失能或半失能等老年群体对市场化服务的需求更为集中。未来,驿站会以负面清单为模板,尝试销售一些适老化商品,尤其是近期比较热门的旅居、针灸等老年人需求较大的产品。同时,随着进一步整合自身优势,未来还会与专业团队合作,引进一些理疗等康护产品,并注重差异性发展。”不过,张玉也直言,重回市场化轨道的初期,驿站还需要一段探索和适应时间,并对老年人的市场需求进行再次调研,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
来源:北京商报/庶正康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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