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当官当副,不当常务”?常务副县长与其他副县长有什么不同?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

什么是“常务”?

事实上在组织干部序列并没有“常务”这个概念,“常务”只是体制内对班子排名第一的行政长官的口头称呼。

机构改革前,有的县在公布县政府领导分工时,会标注“常务副县长”;而改革后政府序列减少了一名县委常委,因此组织部正规行文时只会标注副职及党内职务,比如县委常委、副县长,由于政府序列除了县长只有一名县委常委,因此这个标注也就意味着是常务副职。

如果政府序列有两名以上的常委,怎么区分谁是常务副职呢?

第一,看其他职务,常务副县长会兼任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第二,看政府分工,常务副县长政府分工里一般会明确“负责政府常务工作”或“协助县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等。

常务副县长与其他副县长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第一,常务副县长发展前景更好。常务副县长一般是由表现优秀的县委常委转任或副县长提拔上来的,履历更丰富、经验更老道、威望也更高。特别是作为县政府的“二把手”,如果县长出差或者外出培训时,常务副县长可代替县长主持政府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从排序上说,常务副县长离县长的位子更近,是县长顺位的优先人选,时机成熟可以一步到县长,也可以折中先转任县委副书记,再进位县长。即便调整时不能一步到县长,也是县里推正处干部,比如政协主席、人大主任,或者市直机关“一把手”的优先人选,而一旦进入正处序列,就意味着未来有无限的可能。

我们通过全国县长的履历也可以看出,县长大多从县委副书记或常务副县长中产生,很少直接从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等位置提拔到县长的。

而其它副县长如果想提拔为县长,首要目标是先进县委班子,再找机会转任常务副县长或县委副书记,然后再提拔为县长。虽然常务副县长和副县长都是县级副处,中间却相差两步,孰轻孰重,高下立判。

第二,常务副县长是话语权更重。县委常委会是县级的最高决策层,进了县委常委就有重大事项的发言权和投票权。而县一级的重要决策原则上都需要通过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也就意味着县委常委拥有很重的话语权。

虽然在县级重大事项基本是书记和县长说了算,县委常委没有拍板权,但如果让县委常委不爽了,让你工作处处受制、坏你事的能力还是有的,甚至借某些机会建议免去你的职务也不无可能。毕竟现在讲究民主决策,书记、县长有些事也要照顾班子成员、方方面面的意见,否则有些工作不好开展,也容易落下“一言堂”的话柄。这就是常委的能量,普通县长不可能做到。

也正是因为如此,大家可以发现,县一级只要挂常委,无论权力大小,下面的科局和乡镇一把手都会对他比较尊重,不敢怠慢。

第三,常务副县长分管领域更广。常务副县长作为县政府的“二把手”、实权派,分管的一般是政府核心部门,比如发改、财政、国土、安监、统计、金融、国资、人社等,分管领域与人财物直接相关。从理论上来说,除了重大事项外,常务副县长拥有一般事务的决策、拍板权,也就是说协助县长处理掉政府大量琐碎的事务,让县长专心致志谋大事。我们可以将常务副县长理解为县政府的大管家,其他县长管的他要管,其他县长不管或者管不了的他也要管,并且经常还要承担书记、县长临时安排的急难险重工作,因此常务副县长也被戏称为“救火队长”,工作非常忙,也非常累,相应的权力和责任也比普通副县长大得多。

因此,其他副县长在一些工作上掣肘时,往往要请出常务副县长出面开个协调会、专题会,有些工作请常务副县长牵头,力度会更大,也会更顺畅。

为什么说“当官当副,不当常务”?

常务副县长因其位置特殊、权力较大,在处理方方面面关系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就更多。

县里的其他副县长乃至科局、乡镇都希望常务副县长可以支持自己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工作阻力。而县里的两位老大对常务副县长的态度就比较微妙,常务副县长作为政府的“二把”和政府党组副书记,首先应当是配合县长的工作,其次是按照书记的意图行事;但常务副县长又县委常委,书记也可以直接越过县长去安排常务副县长工作,两个老大,两种安排,如何选择很考验政治智慧。

如果县委书记和县长步调一致、思想统一还好说,如果两人意见向左,常务副县长处境就会比较尴尬,县长需要提防着常务副县长不要倒向县委书记,否则县委书记与常务副县长联手,完全可以把县长架空的;县委书记也担心常务副县长不配合,在两个主官的夹缝中生存,经常是两头受气,出力还不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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